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服务指南(试行)》,旨在降低儿童贫血率、生长迟缓率及肥胖风险,为婴幼儿科学喂养提供标准化范本。该《指南》明确了针对不同年龄段婴幼儿的喂养指导和评估,包括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家庭膳食过渡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同时,强调对关键营养素的强化干预,特别是对铁需求的重视。为保障政策落地,该《指南》还提出了硬件配置、人才培育、智慧赋能等方面的措施,设定了量化服务指标。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服务指南(试行)》
该政策旨在为全国婴幼儿科学喂养实践提供标准化范本,降低儿童贫血率、生长迟缓率及肥胖风险。
关键观点2: 针对不同年龄段婴幼儿的喂养指导和评估
《指南》明确了婴幼儿(0~3岁)在不同阶段的喂养要求,包括母乳喂养的次数、辅食添加的量和种类、家庭膳食过渡等。
关键观点3: 强调关键营养素的强化干预
特别是针对铁需求的强化干预,明确要求每日需摄入富铁食物,并关注婴幼儿超重率、肥胖率的防控。
关键观点4: 保障政策落地实施
《指南》提出了硬件配置、人才培育、智慧赋能等措施,包括配置专用评估室、体格测量设备及便携式血红蛋白检测仪,配置专业儿童保健人员等,并设定了量化服务指标。
关键观点5: 意义和影响
该《指南》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儿童早期发展干预方面迈出关键一步,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正文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该政策聚焦婴幼儿(0~3岁)成长关键期,通过建立系统化评估机制、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完善转诊干预体系,着力降低儿童贫血率、生长迟缓率及肥胖风险,为全国婴幼儿科学喂养实践提供标准化范本。
《指南》明确,辖区内常住0~3岁婴幼儿及其养育人将纳入服务对象,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在婴幼儿满1、3、6、8、12、18、24、30、36月龄时进行9次系统评估,形成“一人一档”动态监测体系。
0~6月龄:
重点强化母乳喂养指导,明确3月龄纯母乳喂养每日需达8~10次或以上,混合喂养需精准控制奶量(满月600ml~700ml/日,3月龄800ml~900ml/日);
6~24月龄:
建立辅食添加标准,要求每日辅食种类不少于4类且必须包含富铁食物,同步监测血红蛋白水平;
24~36月龄:
转向家庭膳食过渡,强调清淡饮食、自主进食,严控进餐电子设备使用。
《指南》对关键营养素强化干预。针对6月龄后铁需求激增的生理特点,将富铁辅食添加纳入强制评估项,明确每日需摄入鱼禽肉等动物性食物。《指南》关注婴幼儿超重率、肥胖率,将防控窗口提前至生命早期。
为保障政策落地,《指南》同步推进基层服务网络建设。
硬件配置:
乡镇卫生院须配备专用评估室、体格测量设备及便携式血红蛋白检测仪;
人才培育:
每个基层单位至少配置1名经专业培训的儿童保健人员,县级妇幼机构承担技术兜底;
智慧赋能:
打通0~6岁儿童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生长曲线自动分析、异常值实时预警。
在服务分工上,乡镇机构负责初评及常规指导,县级妇幼机构则承接复杂病例诊疗,并通过“帮扶带教+质控督导”提升基层水平。政策还设定7项量化服务指标,包括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率、6~24月龄辅食添加合格率、婴幼儿贫血率等。
婴幼儿期是儿童生长发育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脑和身体快速发育,良好的营养和科学的喂养是促进婴幼儿体格生长、机体功能成熟及大脑功能形成的重要保障。此次《指南》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儿童早期发展干预方面迈出关键一步,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素材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中国医药报
编辑整理:云南药监、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