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年来,临床医生已经为备孕夫妇或妊娠早期女性提供单个基因水平的携带者筛查,例如提供给德系犹太人的种族特异高发遗传疾病的筛查和提供给不分种族的囊性纤维化和脊髓性肌萎缩症的筛查。现在利用高通量测序可以以高准确性,快速周转时间和更低的成本筛选更多的疾病。但是,因这些技术带来的潜在危险必须加以考虑和解决。哪些疾病应该被纳入到筛查范围应该进行广泛的讨论和达成共识,
关于轻度表型,不同表现度,低外显率和成年期才发病的信息应该完整、透明地传递给受试者
,允许受试者不勾选这些测试结果。在得到阴性测试结果之后,还必须让受试者了解残余风险的概念。商业化检测实验室有义务参与并促进这种信息传递。
Genet Med
2013:15(6):482–483
正文
美国医学遗传学与基因组学学会认为,先进的遗传技术在纳入日常临床检测之前需要仔细考虑。该组织已经公布了常见的单基因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如囊性纤维化和脊髓性肌萎缩症)的产前/孕前人群携带者筛查标准以及专门针对德系犹太人的单基因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标准。这些文件已经成功地引导了数百万家庭的生殖决策。
完整的人类基因组参考序列的完成,随后DNA测序和基因芯片技术的速度和成本的显着提高,使得在当前进行产前/孕前遗传病筛查和临床遗传病诊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技术优势与质量保证。
现在使用新技术来筛查多个基因中的突变,其成本与先前检测单个基因中的突变或几个基因的突变所需的成本几乎相同
。商业公司已经开始向医生和公众提供这种扩展型遗传病携带者筛查,但是应该包括哪些疾病、基因和突变还没有专业指导。
应该使用明确的标准来制定适当的致病种类,以便进行基于普通人群的携带者筛查(即没有家族病史),
而不是简单地包括尽可能多的疾病
。对于携带者筛查应包含的特定疾病,应符合以下标准:
1. 这种疾病在筛查结果中确定的大多数风险较高的受试者及其伴侣将考虑进行产前诊断,有助于生殖的决策。
*对于那些可变表现度或不完全外显率为特征的疾病、已知与轻度表型相关的疾病应该 是可选的(不强制),并且在使用这些技术进行筛查时应该是透明的。 这项建议是以 无害的道德原则为指导的。
2. 当成年发病的疾病(这可能会影响受试者子女成年后的患病风险)包括在筛查疾病列表中时,
必须向受试者说明并获得同意筛查这些疾病
,尤其是在受试者或其他家庭成员可能已经有相关症状提示的时候。
* 这项建议遵循自主和无害的道德原则。
3. 对于每种疾病,致病基因,致病突变和突变频率应该在被测试的人群中是已知的,从而可以评估测试阴性的个体中有意义的残留风险。
*商业公司应该在其营销文案和测试结果中说明如何使用个别人口数据或特定种族/民族计算残余风险。
4. 所检测的突变与疾病严重程度之间必须有确认的临床关联。
*受试者和检测机构材料必须包括支持正在进行筛查的突变致病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