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 vs 边缘
区块链与通证经济
作者:方军
9月8日,参与了「金色相对论」的讨论,这里摘出我的一些看法,单独发出来,多位嘉宾的全文讨论见「阅读原文」。
都说互联网公司是中心化的,那么在如今的区块链浪潮之下,阿里、腾讯、京东、360等巨头纷纷选择顺应趋势,进行区块链专利和应用布局。那么这是否是用区块链技术颠覆自身呢?他们所应用的商业模式又能带来怎样的启发呢?
“金色相对论”第十四期,诚邀百余位嘉宾聚焦互联网巨头多点布局下的区块链生态,嘉宾们对互联网巨头入场区块链产业产生的影响与挑战、社区治理、区块链与互联网的竞争关系等方面问题展开激辩。
金色相对论第十四期:区块链应用多点落地,是曙光初现吗?
区块链是和互联网同构的,既包括技术一面,又包括经济一面,它的发展路径会跟互联网很像。
区块链技术,给现有互联网增加了一直缺的“价值”功能——去中心化的、在基础协议层次进行”价值表示”和”价值转移”。它也因而也可看成是互联网的二次革命。
而区块链的发展阶段,相当于1994年的互联网。
01
变革发生在边缘
金色相对论:目前多个区块链应用出台,例如区块链发票、电子存证、区块链资产证券化产品、资金管理平台等,很多都是传统企业、银行或者互联网巨头发起的,您认为这些应用对于行业具有怎样的意义?大公司的进入将会对区块链行业产生怎样的改变呢?
方军:这些金融与非金融类的2B应用,自有其价值,我认为它们价值相当于在一九九几年,IBM大作“e-business”广告,告诉电子商务将改变很多方面。
当年IBM还注册了[e]这个商标,看这个图大家会看到,其中说,电子商务所谈的是,用互联网技术去变革关键商业流程。
但是,我们这些人再回头看时,你会发现,早期互联网上真正流行的不是这些高大上的东西,而是amazon那样卖书的网站,ebay那样的跳蚤市场,主流新闻界看不上的雅虎门户。
这些都不是蓝色巨人(编者按:指的是IBM)愿意干的事,都是很LOW、很普通、很边缘的事。在中国也差不多,互联网的变革都是从边缘发起的。
2004年马化腾在央视对话节目里被要求当场劝说海尔张瑞敏使用QQ,未能成功。很多年里,淘宝不就是卖便宜货的地方吗?不就是现在的拼多多吗?
02
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高大上只是现在的现象
直到最近这十年,互联网公司才开始高大上起来,类似找钢网那样的B2B的业务开始规模非常巨大,「互联网+」也就是互联网改变各个产业的核心流程,这几年腾讯、阿里巴巴、蚂蚁金服都在用有了云服务大数据等各种方式做大型企业和政府业务。
二十年了,IBM当年设想的东西才变成现实了。
我想表达的是,现在这些高大上的区块链应用设想和试验,货币、金融自然是最核心地带,发票、存证、物流管理系统,都很核心,当然很好了,去尝试在商业核心地带用区块链带来巨大的效率进步。
但是,如果互联网的过程再来一遍,我觉得区块链的变革不会在那些核心地带发生,彻底的变革只会先发生在边缘地带。
03
关键是应用
金色相对论:原生区块链项目如何在市场疲软、融资受监管的环境下,获得长存?除了实现更高的tps、扩容、安全稳定性等,技术突破点在哪里?
方军:技术只要跨过门槛,之后就不是什么问题,做过互联网技术的都大概知道,有段时间性能提升全靠加内存。
我对现在技术发展比较乐观,比如TPS为10,那咱们一方面想办法让它进步到100,另一方面,咱们去找找有没有用TPS 是10就可以做的业务。
我对技术发展乐观,是因为,我认为,
区块链给数字世界带来的核心功能是,去中心化的价值表示和价值转移这两个功能,然后形成了一个价值表示物——通证(token)。
这两个功能的关键门槛早已经跨过去了,2009年1月比特币系统上线的时候就跨过去了。虽然老有人吐槽中本聪的代码水平不行,但他厉害在他找到了跨越门槛的方法。
门槛跨过去之后,改进性能就是时间问题了。
以前在门户工作时,还需要专门安排人检查图片压缩的大小,因为事关用户体验用户的网速实在太慢了。但现在,拿着手机用无线流量看视频的人可大有人在。
所以我觉得突破点在“可用性”,如果不是最最底层的技术项目,能不能不要讲自己的共识机制多特别、理论TPS多高,能否实际运行一个最小的应用场景或者说MVP给我们看看,让我们用用?
区块链的祖师爷中本聪的做法可是,写了比特币系统的代码,运行起来,然后做了他设想的最小场景——生成比特币的创世区块,生成最初的50个比特币。管它后面的技术先进与否,先能转起来再说。
04
持币者社区那不是社区!
金色相对论:互联网生态中有粉丝经济,这和区块链社群有怎样的区别和联系?该如何进行区块链社区建设?在一个应用功能未曾实现的项目早期,如何吸引社区成员关注、相信并支持项目发展?
最早听到社区的时候,我还是挺兴奋的,因为我们这些人一直觉得开源社区太棒了,一群人一起协作,创造了各种伟大的技术工具。作为曾经天天混在github上的人,我也以为,区块链的社区是不是也这样?那就太好了。
但近来有很大的怀疑,往小了说,那些“个人投资者”能算社区成员吗?往大了说,电报或微信群里那些能算社区成员吗?那些“个人投资者”,他们的动作只有囤和卖,还会有别的贡献吗?那些IM工具的人,看客而已。多数交易所要求的社区人数,前段时间某交易所要求的钱包地址数,那些好像和社区都没什么关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