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提诺的本体观念
及其对斯多亚学派的批评
*
石敏敏(
SHI Minmin
)
&
章雪富(
ZHANG Xuefu
)
**
摘要:
本篇文章讨论《九章集》第六卷第1章第24
–
30节的文本。在这7节文本中,普罗提诺对斯多亚学派的范畴论展开了批评。本文揭示了普罗提诺批评的三个方面:(1)依据斯多亚学派的四范畴论,会引出第五个范畴
koinonti
(某个共有物),而这与斯多亚学派主张的所有事物都是具体特殊的观点矛盾;(2)斯多亚学派把
hupokeimena
(基质)完全理解成
hulê
(质料)是错误的,因为作为原理的基质必须是形式;(3)普罗提诺对
hulê
展开批判,认为
hulê
只可能是潜能,而潜能不能作为本体性原理。据此,普罗提诺阐释了他自己的本体观念,就是从主体性实体展开其
hupostaseis
(本体)的内容,而与传统的柏拉图主义和亚里士多德的实体性本体存在区别。
关键词
:
基质;质料;范畴;本体
Plotinus’ Idea of Ontology and His Criticism of
Stoicism
Abstract:
This essaydiscusses Plotinus’ texts:
Enneads
Ⅵ
.1.24-30, which criticizesthe Stoic theory of category. It presents the following three points: First, itdraws the fifth category
koinon ti
(somecommon property) from the theory of four categories of Stoicism, which isopposed to the view of the Stoics that everything is specific. Second, it isfalse for the Stoics to understand
hupokeimena
(substratum) as
hulê
(matter),because the former as the principle has to be a form. And third, Plotinusinsists that
hulê
could only bepotentiality which is no way as the principle of ontology. Based on these points,Plotinus elaborates his own concept of ontology, namely his
hupostaseis
in the view ofsubjective-substance, which is different from the traditionalsubstance-ontology in Platonism and Aristotelianism.
Keywords:
Hupokeimena
(substratum);
hulê
(matter); category; ontology
普罗提诺的《九章集》共六卷,有关“是/存在”的讨论将近一卷,也是除灵魂、理智和太一之外篇幅最大的章节。在谈论普罗提诺的本体观念时,学者们多讨论所谓的
hupostaseis
(本体),少有关于“是/存在”的专论。然而,正是在普罗提诺有关“是/存在”的文章之中,可以看到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主题在罗马时期的直接延伸,并在更晚期扩展成逻辑学主题。普罗提诺有关“是/存在”的讨论,实则是有关范畴的阐释,相反普罗提诺所谓的
hupostaseis
却并不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的主题。有意思之处正在于,普罗提诺的“是/存在”的主题才真正延续了希腊哲学的范畴论或者说存在论,其富有诱惑性的
hupostaseis
观念却超出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的主题。
这也是《九章集》颇让人费解的方面。纵观《九章集》,可以看到普罗提诺并不热心于纯粹概念的思辨。整体地讲,《九章集》是一部神秘主义色彩浓厚的著作,普罗提诺的思想也极具宗教性的方面。一般而论,范畴论是希腊哲学中最形式化的部分,无论柏拉图的《智者》《泰阿泰德》和《巴门尼德》,还是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有关范畴的讨论都极其抽象,属于单纯概念范围内的思辨。普罗提诺有关“是/存在”及相关范畴的讨论与他有关
hupostaseis
的讨论以及其他哲学思想有什么关联,这些问题都急需研究者的回答。
这又意味着需要把普罗提诺的“是论/存在论”放在其哲学整体之中加以讨论。《九章集》分三章讨论“是的种类”(
peri tôn genôntou ontos
),第一章主要批判了亚里士多德和斯多亚学派的范畴论,第二章和第三章则依照柏拉图的文本诠释了普罗提诺所主张的柏拉图主义范畴论。可以说,《九章集》“论是的种类”的第一章是第二章和第三章的预备,普罗提诺对亚里士多德和斯多亚学派范畴论的批评有其自身哲学的考虑,也可以看成是普罗提诺论述其他哲学主题的概念论基础。由于范畴论与“是论/存在论”紧密相关,普罗提诺有关亚里士多德和斯多亚学派的范畴的批评,实则也是他对亚里士多德和斯多亚学派的“是论/存在论”的批评,由此则可以清晰地看出柏拉图主义或者说新柏拉图主义的思想特质。
本篇论文单纯讨论普罗提诺有关斯多亚学派“是论/存在论”的批评。普罗提诺在“论是的种类”的第一章中,批评斯多亚学派的章节并不多,集中在第六卷第一章的第24
–
30节。在这7节文字中,普罗提诺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两个主题:一是有关质料;一是有关
ti
(这个)。这两个主题可以说是斯多亚学派范畴论的基础性概念,而质料和
ti
又紧密相关,共同构成斯多亚学派的范畴论。斯多亚学派用其颇具特色的范畴论思想,一方面指出人们的思想所应该把握的是具体的、特殊的事物;另一方面又论证只有质料所构成的事物才可能真正地是特殊的。普罗提诺有关斯多亚学派质料和
ti
(这个)的批评,显然又是为了论证新柏拉图主义所谓的抽象的东西才真实存在的思想,展现其新柏拉图主义的一贯立场。
一
斯多亚学派的“是论/存在论”主要包含四个范畴,它用它们描述事物及其属性。依照希腊哲学的“是论/存在论”观念,斯多亚学派认为这四个范畴足以揭示万事万物的根源、运动和实存。这四个范畴分别是基质、属性、事物所处的状态和事物所处于的关系。斯多亚学派有关“是”的范畴不同于柏拉图的五大范畴:是、同、异、动和静,普罗提诺使用的则是柏拉图的范畴类型。普罗提诺对斯多亚学派范畴论的批评,又主要集中在“基质”这个范畴上:基质能否作为范畴被列入“是论”?如果基质能够作为一个范畴,就意味着在希腊哲学的高阶概念中,基质是一个最基本的“是”。由于斯多亚学派认为基质是四范畴中最基本的,基质又是始基性的,那么哲学的其他部分也就奠基于自然哲学之上。显然斯多亚学派的这个观念无法为柏拉图主义者所接受,因此,普罗提诺的批评也可以说是自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2世纪希腊自然哲学的“是论”和柏拉图的形式-是论之争的一个回应。普罗提诺之所以有这样一个专门的回应,原因或许是希腊化罗马时期是自然哲学复兴的时期,并且斯多亚学派是这个时期影响最大的哲学。无论伊壁鸠鲁还是斯多亚学派,他们都把“是”奠基于质料之上。斯多亚学派的论述尤其清晰。就此意义而论,普罗提诺对斯多亚学派范畴论的批评,是古典希腊哲学是论(存在论)之争在希腊化罗马时期的延伸。
这里先就斯多亚学派的四个范畴作些解释,我们得说普罗提诺对斯多亚学派的重述和解释是基本准确的。普罗提诺有关斯多亚学派范畴论的讨论比较分明。他先是指出斯多亚学派有“基质”“属性”“事物所处的状态”和“事物所处于的关系”四个范畴。事物的“基质”指的是事物的质料,可见普罗提诺认为斯多亚学派是把质料作为四大范畴的始初范畴,这就如同柏拉图主义的“是”“同”“异”“静”和“动”五个范畴中,“是”相对于其他四个范畴处在核心的、始初的地位,无论就实体而言还是描述的逻辑而言,其他四个范畴都要透过“是”这个范畴进行结合。斯多亚学派也不例外。所谓的“属性”必是基质的属性,所谓的“状态”和“关系”也是某种基质的状态和关系。就如普罗提诺所说“动”和“静”“异”和“同”不能直接结合,斯多亚学派所谓的属性、状态和关系,彼此之间也不能直接结合。人们不能说属性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不能说属性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也不能说状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例如不能说白色是一种左右关系等等。可见,普罗提诺把斯多亚学派的“基质”理解为“是”,或者作为“是”的基础性内容,在这一点上是准确的。
依照《九章集》第六卷第一章文本所展开的逻辑,可以看到普罗提诺的批评是其思想逻辑的延伸,但即使如此,他对斯多亚学派的批评仍然不失其准确性。普罗提诺意识到斯多亚学派所谓的基质(
hupokeimena
)并非亚里士多德哲学意义上的质料,更不是柏拉图哲学意义上的质料。在他的阐释之下,斯多亚学派的
hupokeimena
包含两个方面:
1.
它是某种团块状的存在(
ogkon
)(
6.1.25.31
);
[1]
2
.这种
hupokeimena
是一种具体的特殊的存在物。普罗提诺意识到斯多亚学派所谓的基质的更合适的一种表达是“某个事物
”
(
to ti
)(
6.1.25.9
)。但是这里可能包含着普罗提诺本人对斯多亚学派的理解。基于他对斯多亚学派的
hupokeimena
的理解,也就是斯多亚学派的
hupokeimena
是
toti
,普罗提诺下面的批评才具有合理性。普罗提诺批评说,斯多亚学派在基质、属性、状态和关系之上又构想出一个为前面四个范畴所“某个共有物”(
koinon ti
)这样的范畴(
6.1.25.4
),这第五个范畴就是
to ti
。在这里,普罗提诺对斯多亚学派
hupokeimena
的引申也可以作另外的解释,如果把斯多亚学派所谓的
koinon ti
理解为就是
toti
,进而就是
hupokeimena
,那么就不存在普罗提诺所谓的斯多亚学派的“第五个范畴”。
普罗提诺在理解斯多亚学派的范畴论上,争议最大的是他对“是”的描述。斯多亚学派在描述所谓的
to ti
时,使用的相关语词是
hulê
,而不是《九章集》第六卷第一章所用的
hupokeimena
。当普罗提诺使用
hupokeimena
指斯多亚学派的“是”的范畴时,已经完全是在使用他自身的哲学观念,而不是在使用斯多亚学派本有的观念。
hupokeimena
是普罗提诺经常使用的一个术语,他通常在如下双重含义上使用这个术语:一是指“基质”(
substrate
),具有类似于存在物支座的某种含义;二是
Armstrong
英译本翻译为
subject
所包含的意思。
Armstrong
把
hupokeimena
译为
subject
,颇有引人误解之处。如果把
subject
译为“主体”,那么普罗提诺就是把斯多亚学派所谓的本体理解为某种主体性的存在了,然而这却不是斯多亚学派“是论”本有的内容。斯多亚学派只是就事物的基质讨论宇宙的有形性本体,却没有进一步认为这个本体是主体。由于普罗提诺的“是”包含着强烈的主体性,当他使用
hupokeimena
描述斯多亚学派的本体思想时,可见他旨在把古典哲学引向主体性本体。在这个意义上,普罗提诺不仅与斯多亚学派,还与柏拉图和中期柏拉图主义都存在根本分别。
二
在总论了斯多亚学派的质料本体观念后,普罗提诺进行了种种具体反驳。这些具体的反驳,既可以考查普罗提诺对斯多亚学派范畴论理解的准确性,也可以看到普罗提诺本人的“是论”内容。可以看到,普罗提诺有关斯多亚学派的所有批评其实是阐释其自身“是论”思想的一部分。这里先罗列出普罗提诺批判斯多亚学派范畴论的要点。
1.
斯多亚学派假设了一个共同物(
koinon ti
),把它作为居于万物之上的属(
genos
/genus
)(
6.1.25.4
);
2.
斯多亚学派没有赋予这个共同物(
to ti
)任何特性(
diaphora
),他们自己也没有办法把它分辨(
diairein
)出来(
6.1.25.7-8
);
3.
斯多亚学派的共同物或者存在,或者不存在:(
1
)如果共同物存在,如果它存在,它就成了种(
eidê
/species
)之一(
6.1.25.9
);(
2
)如果共同物是“非是”(
mê on
),那么把“非是”归到“是”(
to on
)显然是错误的(
6.1.25.10
)。
普罗提诺接着批评斯多亚学派范畴论分类方法的错误。他认为斯多亚学派分出四类范畴的方法是错误的,根本错误是斯多亚学派把基质作为范畴,这是所有其他错误的原因。由于普罗提诺认为斯多亚学派的基质范畴引出了他所谓的“共同物”这第五个范畴,也就是引出了一个居于万物之上的属,因此普罗提诺对他所认为的斯多亚学派的基质(
hupokeimena
)这个范畴展开了连续的批评。普罗提诺的批评要点如下:
4.
斯多亚学派把基质(
hupokeimena
)放在首位,也就是把质料(
hulê
)放在其他事物之先(
6.1.25.12
);
5.
斯多亚学派这样做就等于把在先的事物与在后的事物列在同一层级(
tên prôtên autois dokousan alchên suntattousi tois meta tên archên autôn
)(
6.1.25.13-14
)。在此,普罗提诺又分两个方面批评斯多亚学派:(
1
)斯多亚学派把在先的事物(
proteron
)与在后的事物(
husteron
)作为同一个属是错误的,因为在后者从在先者那里获得属性(
6.1.25.17-19
)。由于斯多亚学派把在先的事物和在后的事物放在同一层级,就没有办法引出先后观念。(
2
)斯多亚学派把基质(
hupokeimena
)作为一个属是错误的,因为在普罗提诺的理解来说,基质是主体。普罗提诺的这个批评并不是基于斯多亚学派对
hupokeimena
的理解,而是基于他自己的理解。在普罗提诺看来,由于斯多亚学派把
hupokeimena
理解为具体的事物(
ta onta
),那就不能把它作为属(
genos
),因为属是具体事物的原理(
archai t
ôn ontôn
),而任何原理都不应是具体事物(
6.1.25.21-27
)。
6.
斯多亚学派的“是”不是原理,而是具体事物。普罗提诺认为在谈论像“是”这样的范畴时,应先区分作为实体的事物(
ousia
)和作为感受性(
path
ê
)的事物。但是斯多亚学派现在称某个事物为主体(
hupokeimena
),而把其他事物(
ta alla
)作为属性放在这个主体里面,并称这样的主体是原理,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在谈论具体事物时,涉及事物的感受性,感受性来自于质料(
ta d’alla path
ê
),而原理却是形式,不包含感受性,不是质料。因此,斯多亚学派把质料作为
“
是
”
这样的原理是错误的(
6.1.25.25.-29
)。
7.
斯多亚学派错误地理解了
hupokeimena
。斯多亚学派认为可以把某些事物放在
hupokeimena
这些事物里面,然而普罗提诺认为,由于
hupokeimena
是一,它不包含任何差异性,也就把其他事物置于
hupokeimena
之中。斯多亚学派则称
hupokeimena
是复数,称它是一个连续的(
sunechê
)团块,因此普罗提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他认为应该把
hupokeimena
视为单数。
从
1–7
的论辩中,我们可以看出普罗提诺对斯多亚学派范畴论的批评主要集中在
hupokeimena
上,由此又可以看出普罗提诺对
hupokeimena
这个语词的两种理解:
1.
hupokeimena
主要的含义不应该是作为质料的基质,它应该是形式,它作为形式而是万物的基质;
2.
在作为形式的基质上,才能够真正理解万物原理的含义,即形式作为原理的含义,因此原理必须是形式,而不可能是质料。
普罗提诺又据此引申出他对于“是”的理解。这种理解不仅不同于斯多亚学派,也不同于柏拉图和中期柏拉图,或者说不同于整个古典时期的哲学。普罗提诺认为形式是实体,但它不是古典希腊哲学意义上的作为基质的实体,而是作为一个主体意义上的实体,或者说普罗提诺认为的“是”实则是主体性实体。
Armstrong
的英译本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把
hupokeimena
译为
subject
。因此普罗提诺批评斯多亚学派,其实主要是表述他自己对“是”的理解。而他对“是”的理解,又与他对
hupokeimena
的理解相关,也就是说他重新理解了
hupokeimena
。在这一点上,普罗提诺甚至超出了古典希腊和希腊化时期的哲学。他虽然采用了亚里士多德的
hupokeimena
这个语词,然而他不是在谓述的意义上使用
hupokeimena
。亚里士多德在谓述的意义上使用
hupokeimena
时,也是把它作为实体使用。而普罗提诺不在实体论上使用
hupokeimena
,则意味着离开了古典希腊的实体本体思想,在某种意义上他意味着一种新的“是”的观念,这才是普罗提诺所要赋予
hupostaseis
的内涵之一。
普罗提诺从与亚里士多德的实体论思想的区隔中清晰地呈现出他对
hupokeimena
的主体性理解,又用这个主体论观念批评斯多亚学派的质料性实体观念。在普罗提诺看来,质料性实体是被动的,被动的事物不能够承担本体性原理。因此,普罗提诺在
hupokeimena
这个语词中分疏出两种含义:基质和主体。他认为斯多亚学派只在基质的意义上使用
hupokeimena
,而实际上他认为还应该在主体的意义上加以使用。
三
循着这样的思路,普罗提诺继续批评斯多亚学派的作为基质的质料观念。在斯多亚学派有关作为“是”的基质的论述中,主要都是基于质料的。只不过普罗提诺用他自己的术语即
hupokeimena
来描述斯多亚学派所谓的质料,借助
hupokeimena
这个语词批评斯多亚学派的质料(
hulê
)。然而由于普罗提诺的批评是在不同的哲学立场中展开的,因此通常来说他的批评只是一种外部批评,因为它不是从斯多亚学派哲学本身的逻辑进行的批评。而任何所谓的外在批评,充其量只是一个显示普罗提诺本人哲学立场的批评。普罗提诺也意识到这一点,为了进一步增加他的说服力,他展开了对斯多亚学派作为基质的质料观念的批评。这里不妨列出普罗提诺对于斯多亚学派质料思想的批评要点:
-
现实在事物之先,质料(
hulê
)只是潜能(
dunamis
),把潜能放在现实(
energeian
)之先是荒谬的(
6.1.26.1-3
);
-
现实必在潜能之先,斯多亚学派则让潜能在现实之先。潜能如果在存在之先存在,那么潜能就不是潜能,因此把潜能作为存在原理是错误的。“如果潜能者据存在者原理的位置,那它甚至不可能成为现实,因为它肯定不会使自己成为现实,现实者必在它之前,因此这个潜能就不可能是原理”(
oude gar esti to dunamei eis energeian elthein potepaxe
ôs archên echontos en tois ousi tou dunamei
,
6.1.26.3-5
)。
-
如果认为潜能和现实都是原理,由于潜能是偶性的,那么就是把原理作为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