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主要讨论了公募基金改革方案的实际操作层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包括考核机制与费率改革、投研能力影响、长期业绩考核难度、指数基金发展等方面。作者认为改革方案虽然出发点好,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隐忧,并给出了四点具体担忧和建议。
作者指出限薪和业绩考核可能会削减基金经理的工作性价比,导致优秀人才流失,不利于长期公募投研梯队建设。
作者提醒指数基金只是搭便车,不具有价值发现能力,并关注管理费收入问题以及ETF的供给侧改革需求。
但看完以后,笔者认为公募基金改革方案出发点是非常好的,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的原因不是因为理论不好想法不先进,而是单纯的觉得想在短期用行政化的干预手段去达到发达市场数十年市场化磨合的效果实在不太现实。我想既然是初稿,就可以讨论提建议。因此,方案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以下四点隐忧:
1.
考核机制与费率改革可能和股东方利益不符。公司的目的就是要盈利,改革让基金让利投资者,对于基民是好事情,对于股东则可能相反。内资股东尚会有家国情怀,为了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牺牲短期利益,但是外资股东呢?大部分合资公募的股东都是管理几万亿美金大行,海外机构会怎么看?这样做长期是否对我们金融国际化
“
引进来走出去
”
的双向奔赴相悖?毕竟金融这个东西一个人是玩不转的。
2.
改革或许会显著削弱公募基金投研能力,不利于长期公募投研梯队建设。限薪叠加业绩考核,使公募基金经理的工作性价比大幅削减,真正优秀的人才都会被私募吸引走(在大部分研究员眼中,为什么我要去当这个“高危”的基金经理?如果没有产业追求,就是为了赚钱,干个几年研究员积累点儿资源,直接去私募不好么?水平高的直接离职回家搞票不比当基金经理赚的多?)。公募基金留不下人才,这使得普通基民更难再享受到优质的产品,真正优秀的人才扎堆在为富人服务的私募基金,这是否算是普惠金融的倒退?
3.
考核机制中对于长期业绩的表述无疑是希望公募基金投资风格向险资靠拢,但从实际操作上这个很难实现。为什么?因为公募与险资最大的不同,不是投资端而是负债端(投资者)。险资的负债端是稳定的,公募的话个人投资者能忍你几年亏损?他们要赎回你除了卖股票还能有什么办法?美国长期来看也是因为有养老金远远不断地活水涌入才能支撑他们在投资端的气定神闲。而且最让我担心的是,这种要求所带来的市场风格变化,扎堆新能源是扎堆,抱团高股息就不是抱团了么?在错误的道路上进行价值坚守就是价值陷阱,明确的指向下一条路走到黑就是对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