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观察】是兴证金工团队跟踪国内外ESG动态及政策动向,聚焦ESG产品表现的系列报告,希望能够帮助ESG投资者获得行业前沿有影响力的信息参考,共同探究在双碳政策背景下立足中国经济社会全局、顺应全球发展趋势的ESG投资之道,助力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期报告主要围绕2024.11.1-2024.11.30期间全球政策声音、相关市场前沿动向,海内外产品动态以及ESG基金市场概况维度展开。
政策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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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一月国内政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可再生能源优先;可持续信披持续深化,沪深北三大交易所联合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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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方面:
COP29达成一揽子成果,包括3000亿美元气候融资目标、全球碳市场建设、损失与损害基金启动,尽管取得进展,气候危机应对仍面临挑战;欧盟通过新ESG评级法规,要求评级提供商符合ESMA授权和透明度要求。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ISSA 5000标准。
市场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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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市场方面:
上证180指数编制方案纳入ESG负面筛选,宽基ESG筛选趋势愈发明确;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全面总结了2023年以来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阐述了我国COP29的基本立场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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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市场方面:
ISO发布全球首部ESG国际标准,提升报告一致性与透明度;IFRS发布新指南,帮助企业识别和披露可持续性风险与机遇,回应市场对透明信息的需求。黑石、先锋集团、道富银行因气候行动被美国共和党州起诉,气候治理不确定性加剧;KPMG 2024年可持续性报告调查,全球前250家公司中,95%已发布碳减排目标,全球企业在整合ESG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国内产品动态及市场概况:
海外产品动态及市场概况:
风险提示
:本文内容基于客观数据陈述,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
回顾十一月国内政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可再生能源优先;
可持续信披再进一步:
沪深北三大交易所联合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为上市公司提供清晰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框架,推动气候变化应对和碳排放披露,助力市场绿色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针对钢铁、石化、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推动碳足迹核算标准的制定,计划至2027年制定200项相关标准;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通过数字技术支持绿色金融体系高效运作。
国际方面:
COP29达成一揽子成果,包括3000亿美元气候融资目标、全球碳市场建设、损失与损害基金启动,尽管取得进展,气候危机应对仍面临挑战;欧盟通过新ESG评级法规,要求评级提供商符合ESMA授权和透明度要求。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该法律包含九个章节,涵盖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与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与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内容,并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能源法强调聚焦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可再生能源优先、突出能源科技创新引领等内容。
《能源法》的亮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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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纳入能源管理体系:
氢能被正式纳入能源管理体系,明确其作为能源属性,享有规划、开发、利用、应急和储备的权责。氢能作为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对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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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能源法》规定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既考虑市场因素,又注重政府宏观调控,明确了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实施框架。强调在能源领域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同时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确保能源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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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出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要求,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要求相关企业承担消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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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能源消费工具和制度:
提出实施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促进绿色能源消费,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清洁低碳能源。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量的唯一凭证,将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提升绿色能源的消费和市场化。
《能源法》以法律形式中体现了我国长期能源战略和大政方针,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大高水平能源安全保障。《能源法》弥补了能源法律法规顶层设计空白,为能源发展、能源安全保障奠定了方向,也为各能源单行法、地方能源立法做出了指引。
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
11月6日沪深北交易所在《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的基础上,起草并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指南》),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指南
四大要点如下:
一是推动实践先行,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意识。《指南》根据《指引》要求,形成典型实践推荐,旨在推动上市公司健全治理、强化管理、提升可持续发展意识。
二是辅助参考为主,不增加额外的强制披露要求。《指南》以《指引》为基本框架,不在《指引》之外新增额外强制性披露要求,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负担。
三是突出重点难点,为上市公司提供适用指导。《指南》针对完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双重重要性评估分析、四要素披露框架应用等重点难点内容,给予针对性细化指导。
四是坚持系统思维,稳步推进健全制度体系。本次先行设置第一章“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第二章“应对气候变化”,后续将根据市场需要有序推进其他重要议题具体内容的制定,逐步实现对《指引》重点内容的全覆盖,持续健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指南》的发布有如下意义:
推动了从政策性要求向实操路径的深入转化,为企业落实《指引》提供了清晰的执行框架和方法指引。《指南》从公司角度出发,提供了方法论、衡量标准和判断依据,详细分析了披露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惑和难点,并结合实际案例给予解答。
《指南》从定性要求延展到定量分析,帮助企业实现从抽象框架到精细化披露的转变。《指南》通过对重要性评估因素、财务影响分析、指标和目标设定等方面的详细描述,为企业提供了具体的量化方法。
结合流程图与实际示例,《指南》清晰展现了披露过程中的操作路径和逻辑,进一步提升了披露内容的规范性和实践价值,助力企业高效应对监管要求。
《指南》结合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标准,制定了适合中国特色的披露方法学,有效解决了企业在使用国际准则时的适配问题。《指引》和《指南》作为政策性和指导性文件的有机结合,推动我国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从政策框架走向具体实践,
标志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体系的初步形成。
1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实施《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
《指南》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足迹管理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重点工业产品碳排放管理水平,促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
《指南》规定,重点工业产品天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制定范围聚焦市场需求迫切、减排贡献显著、产业链关联性强及国际贸易量大的重点领域,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新能源汽车等行业,以分阶段方式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指南》提出,
到2027年制定出台200项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应用场景得到显著拓展。
《指南》明确了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路线图”,要求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及相关专业机构加快推进标准研究和制定,稳步扩大覆盖范围,构建完善的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通过“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梯度工作体系,建立标准实施评估与动态更新机制,确保为企业和机构提供统一、规范的操作指引。同时,《指南》强调产品碳足迹在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核心作用,通过丰富标准应用场景,引导企业开展低碳改造,助力产业链和供应链转型升级,从而提升企业绿色低碳竞争力。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旨在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
绿色金融方面,《方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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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碳账户、碳排放数据以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分等,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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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数字技术开展定性定量分析,提高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智能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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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外部机构合作,运用数字技术探测收集碳足迹信息,提升碳减排计量、核算和披露水平,提高绿色金融风险管理能力。
《方案》推动绿色金融与数字金融深度融合,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碳排放数据管理、提升绿色项目智能识别能力,增强了绿色金融体系的效率和透明度,促进了金融领域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11月24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9次缔约方大会(COP29)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正式闭幕。会议达成了名为“巴库气候团结契约”的一揽子平衡成果,包括3000 亿美元的新的气候融资集体量化目标、构建国际碳市场、损失与损害基金全面投入运作等。虽然峰会达成了重要协议,但分歧和挫折凸显了应对全球气候危机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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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3000亿气候资金新的集体量化目标:
发达国家承诺每年至少出资3000亿美元支持适应气候变化。 该协议旨在资助两个关键领域:一是建设有弹性的基础设施、可持续的农业和防御极端天气事件的措施。二是扩大可再生能源项目并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尽管这一承诺较哥本哈根会议时的1000亿美元有所提升,但相较于“到2035年达到1.3万亿美元”的总体气候融资目标,仍显不足。发展中国家纷纷批评该协议的资金承诺远低于预期,认为这难以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革的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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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协定》第六条敲定,国际碳市场取得重要进展:
COP29打破了长达十年的碳市场僵局,依据《巴黎协定》第六条明确了全球碳市场规则。协议设立两项机制:第6.2条允许国家间进行碳排放额度的双边交易,第6.4条为减排项目建立全球信用体系。大会就第6.4条的监督机构职责、方法学制定、减排量认证、登记处设立等七个方面达成共识,为碳市场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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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与损害基金全面投入运作:
损失与损害基金(FRLD)旨在为受气候变化影响的脆弱国家提供资金支持,包括经济性损失(如基础设施破坏、供应链中断)和非经济性损失(如文化遗产消失、生活方式改变。在COP29上,各方决定确保损失与损害基金全面投入使用,特别关注最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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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进展:
透明度方面,《巴黎协定》缔约方根据《增强透明度框架》要求,已提交了首批透明度报告,13个缔约方率先完成报告提交,推动了“一起为透明度”(Together4Transparency)倡议的活动开展。此外,在适应领域,会议决定为最不发达国家(LDCs)制定支持方案,帮助其实施国家适应计划(NAP),并对NAPs的进展进行评估,计划于2025年继续跟进。性别与气候变化议题也取得重要成果,各国一致通过延长《性别与气候变化利马工作方案》10年,并同意制定新性别行动计划,以进一步推动性别平等和气候应对措施的融合。
在本届COP29大会上,化石燃料转型等关键议题未能取得显著进展,部分原因与阿塞拜疆作为石油和天然气依赖国家的立场及大量化石燃料行业游说者的参与有关。阿联酋提出的全球盘点成果未能达成共识,部分关键目标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和能效提高未能纳入最终文案。尽管气候资金目标仍低于发展中国家的需求,但本届大会确立了未来工作的关键起点。
11月19日,欧盟理事会批准了一项关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级的新法规,旨在提高欧盟内ESG评级活动的透明度、一致性与可比性,从而增强投资者对可持续金融产品的信心。新规将推动评级提供商在评估公司对环境与社会影响、以及与可持续性风险相关的暴露时,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评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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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欧盟内运营的ESG评级提供商需获得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的授权和监管,并遵守严格的透明度要求,特别是在其方法论和数据来源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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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欧盟以外的评级提供商若要在欧盟市场运营,必须获得欧盟授权的评级提供商的认可,或依据等效性决定列入欧盟ESG评级提供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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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利益冲突,法规还引入了业务与活动分离的原则,以确保评级活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随着ESG评级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这一新法规的实施将有效提升评级提供商的业务透明度与完整性,并通过防止潜在利益冲突,提高评级结果的公正性与可信度。
国内市场方面:
上证180指数编制方案纳入ESG负面筛选,宽基ESG筛选趋势愈发明确;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全面总结了2023年以来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阐述了我国COP29的基本立场和主张。
国际市场方面:
ISO发布全球首部ESG国际标准,提升报告一致性与透明度;IFRS发布新指南,帮助企业识别和披露可持续性风险与机遇,回应市场对透明信息的需求;黑石、先锋集团、道富银行因气候行动被美国共和党州起诉,气候治理不确定性加剧;KPMG 2024年可持续性报告调查,全球前250家公司中,95%已发布碳减排目标,全球企业在整合ESG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ISSA 5000标准。
1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宣布将对上证180指数编制方案进行修订,新方案将于2024年12月16日生效。
此次修订旨在提升指数的投资价值和市场代表性。优化选样方法方面,剔除中证ESG评级为C及以下的证券,以降低重大负面事件风险,并按市值排序选取前180只证券作为指数成分股。
上证180指数共有180个成分股,其中174个是中证800指数的成分股,所有一共得到174个成分股的ESG评级。所有ESG评级都在B及以上,分别是AAA(11.7%)、AA(20.6%)、A(24.4%)、BBB(26.7%)、BB(10.6%)和B(2.8%)。除去6个没有公开公布ESG评级的成分股,其他成分股都符合新版指数编制方案的要求。
11月6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面总结了2023年以来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阐述了我国COP29的基本立场和主张,表明愿与各方加强交流合作,助力《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年度报告》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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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动国家自主贡献实施并取得积极成效:
2023年,中国在降低碳排放强度方面取得显著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7.9%,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5亿千瓦,在全国发电总装机中的比重突破50%,森林覆盖率达到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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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气候适应与风险管理:
《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得到有效实施,各部门及地方积极响应,绝大多数省份已发布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选定39个城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探索适应型城市建设路径,同时推动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加强黄河流域、青藏高原等区域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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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中国在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中发挥引领作用,与42个发展中国家签署53份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通过建设低碳示范区、减缓和适应项目、交流研讨班等方式,中国助力发展中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中国将继续利用在光伏、新能源汽车、早期预警等领域的优势,通过物资、技术援助、交流研讨、联合研究等方式,开展务实合作项目。
2008年起,中国每年都会编制《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年度报告》,介绍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行动和进展。
11月14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COP29大会上发布了全球第一部ESG国际标准
——ISO ESG IWA 48《实施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原则框架》 (Framework for Implementing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Principles),旨在帮助组织更好地应对复杂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环境,符合披露要求,并准确测量、报告和传达其活动。
《实施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原则框架》提供了全球统一的ESG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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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各类组织在文化中嵌入可持续发展实践,确保ESG报告的透明性、一致性和可靠性。它为企业、投资者及监管机构提供了衡量和评估ESG绩效的标准化工具,促进了全球范围内的可持续性转型。
11月19日,国际可持续性标准委员会(ISSB)发布了新指南,旨在帮助企业识别和披露与可持续性相关的关键风险和机遇
,特别是那些可能影响现金流、融资和资本成本的因素。随着投资者对可持续金融产品的需求增加,全球资本市场对透明、可靠的可持续性信息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指南重点解释了如何在《IFRS S1可持续性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中识别这些风险和机遇,特别是通过企业对资源和关系的依赖与影响。
此外,指南强调,企业在应用ISSB标准时,能够借鉴其在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已使用的实质性判断流程,尤其是在采用IFRS会计标准时。ISSB标准对全球超过140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提供了统一的框架,便于在不同地区和会计体系下进行应用。该指南还为那些同时遵循欧洲可持续性报告标准(ESRS)或全球报告倡议(GRI)标准的公司提供了额外的参考。
11月27日,美国德克萨斯州及10个共和党主导的州对黑石、先锋集团和道富提起诉讼,指控这三家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推动气候目标,干预煤炭生产并推高能源价格,违反《反垄断法》。诉讼称,三家公司利用市场力量,施压煤炭公司减少产量并承诺到2030年大幅削减碳排放。还指控黑石“故意误导”投资者,声称其非ESG基金将专注于提升股东价值,但实际上黑石却利用这些基金的所有持股推动其气候目标。黑石、先锋集团和道富三家公司管理的资产总额超过26万亿美元。此案件反映出气候目标与市场竞争的冲突更加突出,大型资产管理公司在推动ESG目标时面临挑战。考虑到全球经济疲软及主要发达国家财政紧张的背景,再加上美国大选后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动,全球气候行动的未来充满不确定性。
2024年11月,毕马威发布《强制报告转型: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调查》,全球企业在整合ESG实践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报告显示,全球前250家公司中,95%已发布碳减排目标(2022年为80%),56%的公司设立了专职可持续发展领导(2022年为45%)。30%的全球前100家公司将可持续性纳入高管薪酬体系(2022年为24%)。随着强制性可持续报告的逐步推进,碳减排目标、可持续性领导角色以及生物多样性报告等已成为全球大公司普遍采用的实践。
报告中支出可持续发展的六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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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报告和碳减排目标的发布已成为常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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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公司在欧盟《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强制性报告要求出台前,已提前调整了相关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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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重要性原则(CSRD要求)已被一半的大公司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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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监管要求日益增加,自愿性指南和标准依然被广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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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报告的发布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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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推荐的采纳率持续上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2(IFRS S2)也将迎来增长。
11月12日,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发布了《国际可持续性保证标准》(ISSA 5000),旨在为全球可持续性保证从业人员提供统一的框架。
ISSA 5000规范全球可持续信息鉴证流程,并推动各国标ESG披露准趋同。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可持续性主题的信息报告,涵盖有限和合理保证业务,兼容欧盟企业可持续性报告指令(CSRD)等地区性要求,并与双重重要性概念兼容。ISSA 5000的推出为从业人员提供了一个国际认可的工作框架,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可信度,同时增强了利益相关方对可持续性信息的信心。
本期境内新成立ESG相关基金22只,
均与中证A500指数挂钩
。
根据中证指数公司,中证A500指数从各行业选取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同时,指数编制结合ESG筛选条件,
剔除中证ESG评价结果在C及以下的上市公司证券,便利境内外中长期资金配置A股资产
。
(注:本报告ESG相关基金统计口径为Wind 基金分类中的纯ESG、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型基金,由于ESG策略型基金只有ESG因素作为次要策略,因此本报告将其排除在统计口径之外。同时,由于Wind该分类更新频率为周频,我们也以关键词筛选作为ESG相关基金遴选条件的补充。)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国内ESG基金规模合计6275亿元,产品数量为455只。本期规模大幅度上升来自于A500系列产品的密集发行。
分管理类型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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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管理型基金规模占据主要地位,由于A500相关系列产品的火热发行,被动型基金规模扩张迅速;本期被动型ESG基金收益表现更好。
(注:本报告中主动管理型指偏股混合型、普通股票型、灵活配置型以及平衡混合型基金,被动管理型指被动指数型以及增强指数型基金。)
分资产类别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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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基金中以权益混合类基金为主;收益率角度,本期权益类ESG基金收益表现较优。
(注:本报告中权益混合类指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债券类特指债券型基金)
我国ESG基金近一个月收益率TOP 10列表如下,
本期高收益率基金聚焦新能源、低碳主题的环境保护主题偏股混合型基金。
新成立产品聚焦:本期境外市场共有36只ESG基金产品成立:
其中12只为股票型基金、4只为混合配置型基金、19只为固定收益型基金、1只为货币市场基金。
(注:本报告统计在美国、西欧、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注册的开放式基金、ETFs、综合基金、对冲基金等,不含封闭式基金、私募基金和可变年金。1、由于 Bloomberg 基金数据发布有延迟,本报告本期统计数目可能不包括所有本期新发基金;2、翻译仅供参考,以英文为准,下同。)
目前海外主动权益型ESG基金规模约2.76万亿美元。
分地区看,卢森堡、美国、爱尔兰在ESG主动权益基金的发行和募集上都占据绝对优势。
收益角度,
近一个月以来,荷兰、英国、美国ESG主动权益基金表现较好。
附:ESG 相关指数市场表现(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风险提示:
本文内容基于客观数据陈述,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
注:文中报告节选自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已公开发布研究报告,具体报告内容及相关风险提示等详见完整版报告。
证券研究报告:《ESG观察——本月聚焦:我国首部《能源法》正式通过,可持续信披持续深化》
对外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日
报告发布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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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
郑兆磊
SAC执业证书编号:S0190520080006
E-mail: [email protected]
崔诗情
SAC执业证书编号:
S0190524110001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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