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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来自安省政府内部的文件显示,省府正在制定一个抢救病人的优先级别计划,明文规定医院
应该先给哪一类病人上救生设备,而那些没有在优先计划中的病人,便只能自生自灭...
据本地英文媒体《环球邮报》报道,这个计划是由安省新冠病毒监督小组(Ontario centralized COVID-19 supervisory group)下的伦理委员会监督,并由渥太华生物伦理学家詹姆斯唐纳(James Downar)领导的小组所起草。
一份来自安省政府内部、介绍该计划的文件指出:在通常情况下,当有人病危时,如果医疗小组认为他(她)有合理的生存几率,就会提供提供重症监护服务(药物和医疗设备的结合,以支持患者的重要器官运作)。然而,由于新冠肺炎的爆发,
我们目前无法为所有重症患者提供重症监护……
”
因此,省府出台了这个优先抢救计划,就是
为了规定医院和医生,在救生设备不够用的时候,优先拯救哪些人、放弃哪些人。
该计划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病人,而不仅仅是感染了新冠肺炎的患者。
该计划的指导原则是:
实用性
(
尽量可让更多的人获救);
相称性
(受该计划损害的人数,不能超过现有的、先到先得的抢救制度);
公平性
(不应根据社会经济特权或政治地位给予任何人优先权)。
此外,省府将展开优先级别计划的权限,交给了地区政府,而不是医院。换言之,当一家医院的抢救能力已经饱和的时候,当局会将病人转移到其他的医院。
只有该地区所有的医院都饱和,当局才能宣布开始这项计划。
该计划将疫情的紧急情况分成了三个等级,分别规定了优先顺序:
第一级别:
当一个地区的病人已经达到该地医疗系统200%的容量时,医院会拒绝给那些死亡几率超过80%的病患使用救生治疗手段。
第二级别:
疫情更严重时候,医院会拒绝给那些死亡几率超过50%的病患使用救生治疗手段。
第三级别:
医院会拒绝给那些死亡几率超过30%的病患使用救生治疗手段。
一旦计划开始实施,即便是那些已经接受了救生治疗的患者,也可能被移除设备。
尽管该计划并不直接适用于儿童,但是出于“公平性”指导原则,他们也可能被医生拒绝,使用救生治疗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