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到这么一个案例,如果不是法院文书,还真以为是个段子。
这简直就是个“励志”故事!一个高中生混到优酷直播平台总监。但可惜的是,心术不正,这次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高中生到互联网大厂总监,这也是独一份儿啊,欢迎出道!
2021年1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指控犯罪嫌疑人刘x,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于2018年3月至2020年5月间,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阿里中心B座的北京某有限公司内,利用担
任来疯直
播平台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他人钱款共计187万元。
被告人刘x于2020年9月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
刘x利用担任来疯直播平台负
责人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87万元。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上述赃款均已损失。公安机关起获被告人移动电话机2部,现暂扣朝阳公安分局。
一审法院认为
被告人刘x作为公司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被告人刘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刘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故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从轻处罚,对其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酌予采纳。
对辩护人关于对被告人刘x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认为,刘x犯罪金额巨大,且没有退缴情节,其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故对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对被告人的违法所得,追缴后予以没收。扣押移动电话机二部之变价款,用于执行追缴。
一审裁判结果
被告人刘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刘x犯罪所得人民币一百八十七万元,予以没收。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刘x不服,提出上诉,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二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刘x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上诉人刘x亲属在二审期间帮助刘x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缴纳罚金,本院对其再予从轻处罚。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刑初12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刘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三、在案扣押人民币一百九十七万元,其中人民币一百八十七万元予以没收,人民币十万元用于执行罚金。
八卦多一点:
这位高中学历的总监,还是有点意思的。但我们还是要感谢互联网的,通过数据比对,在百科上也找出了这位“高中生”总监的真实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