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之风”为何如此猖獗?
不仅仅是《中国有嘻哈》,中国综艺节目“抄袭”国外综艺的传统由来已久,其中“韩综”是重灾区。东方卫视《四大名助》被指抄袭韩国KBS综艺节目《大国民脱口秀你好》,湖南卫视《我想和你唱》被指抄袭SBS的《fantastic duo》、《向往的生活》被指人物设定及环境设定等都与《三时三餐》雷同,以及湖南卫视最新综艺节目《中餐厅》被指有多处情节与《尹食堂》相似……
在此之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极限挑战》被指抄袭《无限挑战》,后者是韩国国民综艺。这一事件的争议最大,主要原因在于,聚集了黄渤、张艺兴等人气演员、歌手的《极限挑战》,因为节目制作较为精良,口碑较好,吸引了一大批中国本土铁粉,为了捍卫自己喜爱节目,“极挑”粉与“无挑”粉就是否抄袭的问题展开激烈的争吵。
笔者对节目之间有关“是否抄袭”的争执不予置评,仅讨论一下为什么这种行为如此广泛而猖獗。原因有三:
1.电视台为符合规定的无奈之举。中国自2012年开始大规模引进韩国综艺版权,《我是歌手》、《爸爸去哪儿》、《奔跑吧兄弟》都是很好的例子。但是从2014年起,中国政府逐步对地方电视台购买韩国节目版权进行了限制,2016年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引进节目的数量、备案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如第三条提到:
“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在19:30—22:30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两档。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新播出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1档,第一年不得在19:30—22:30之间播出。”
这则通知给各电视台套上“枷锁”。为了符合规定,它们只能采取相应对策,走“不买版权,强行原创”的道路。这可以说是引发“抄袭”行为的重要原因。
2.韩方跨国维权难度大。有关版权、著作权侵权的案件本来就鉴别难度大、判决周期长,韩方想跨国维权更是难上加难。所以即便明知自己的节目被抄袭,大多数韩国节目制作方也只能是停留在“表达遗憾”层面,真正走法律程序的很少。《无限挑战》所属的韩国MBC电视台将节目正版授权给央视《了不起的挑战》,并表示要对抄袭行为采取法律手段。但即便是抱了央视爸爸的大腿,到现在也没个声响,个中难度之大可见一斑。
另外,知乎用户“個人意見”提出:“电视节目的‘表现形式’,业界通常称作‘电视节目模板’或者‘电视节目模式’依现行法律规定是没有版权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较难获得版权保护。”而“抄袭”行为大多是对“电视节目模式”的照搬,如何鉴别,怎么定性都莫衷一是。这更是给被抄袭方维权增加了一层难度。
3.“曲线爱国”博取舆论认可。“反萨德”刚刚过去不久,“限韩令”的举措正当行,一个负面的韩国形象似乎慢慢被建构起来。在此背景之下,抄袭韩国综艺似乎也成了爱国的表现,毕竟“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抄袭”行为博取了部分观众,特别是小粉红的支持。
在部分人那里,看外国节目成了“崇洋媚外”,抄袭变成了“曲线爱国”。这让笔者不禁想起了十多年前互联网上的一个段子,说的是看盗版日本成人影片就等于爱国:“一部正版日本AV在当地差不多卖到2900日元,折合成人民币约230元左右,一个中国网友下载100部岛国爱情动作片就相当于打劫日本2.3万元。爱国,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
伟大的思想总是共通的,倒车开回了十年前。
抄袭不可取,“双标”更不可取。有的节目再烂,那也是买了版权,某些节目再好,也始终有抄袭的阴影;同理,如果是因为节目口碑好就默许了抄袭的行为、因为对方是韩国就鼓励抄袭行为,我觉得这样有失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