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第三届电商创新大会"上,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主任宁家骏发表了题为《新形势新趋势新机遇新动力--我看“十三五”推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主旨报告,解读我国电子商务的新形式、新阶段以及展望。
以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快速发展,将持续为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提供支持,构建新的商业模式,酝酿新的应用突破。电子商务与实体店今后会进一步融合发展,而流通方式创新和消费升级将为其融合发展提供新机会。
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去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了
21.8万亿元
,同比增长
35%
,网络零售交易总额达到了
3.88万亿
,同比增长
33.33%
,连续三年成为全球网络零售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电子商务市场;去年中国大型电子商务投资并购案创造了历史之最,互联网创业投资超过全国创业投资总额的四分之一,全国电子商务园区数量已经超过一千家;中国外贸电商平台已超过五千家,跨境电商的外贸企业超过二十万家。
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电商大国,但喜忧参半。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网上零售额
3.46万亿元
,增速为
26.1%
,比上年同期放缓
10.1个百分点
。与前些年资本不断烧钱的高潮期相比,电商产业正在步入增速、逐步放缓、格局相对固化、竞争显著加剧的瓶颈期与转型期。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假货、低价、税收、诚信、监管等问题,开始逐渐困扰行业的发展。
网络零售领域经过10多年快速发展,电商市场格局已形成了一个寡头垄断式的市场结构。阿里、京东、苏宁三家巨头攫取了绝大多数市场份额,而其他一些垂直电商只能瓜分剩下较小市场额。
从电商增速看,网上零售的增长速度呈现逐年下降的走势。从前年高达
40%以上
的增长速度,下降到去年
30%以上
的增速,到今年网上零售的增速只有20%多。
市场正在进入一个以追求品质消费为主导的消费升级的发展阶段。10多年前,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购买商品以追求廉价为首要选择,低价也成为很多电商平台促销的最主要手段;现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的诉求已从追求低价变为追求品质、品牌为主。
电商市场供给端,商品结构在逐渐高端化。从去年开始,电商市场B2C的市场份额首次超过C2C,而B2C的主要特点就是以品牌商、代理商为主要的经营者,质量更有保障,信誉和服务也更有保障。
在这样的发展阶段,一些电商平台仍旧存在着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像刷单、炒信等行为,这些是目前制约电商发展非常重要的瓶颈。要解决这些瓶颈,必须整个社会行动起来。
国家一贯重视和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正抓紧编制中国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作为今后五年电子商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新时期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将呈现“三化四个重点”的新特点。三化:一是电商与两化融合进一步深化,也就是传统企业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助力企业转型升级。二是移动互联网推进网购终端移动化,手机网络购物使用比例从2014年的
42.4%上升到了54.8%
。三是电子商务发展通过大数据进一步实现服务精准化。四个重点:一是农村电子商务将继续快速发展。二是生活服务业电子商务的加速普及和渗透。三是B2B电子商务的运用将进一步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四是电子商务的服务支撑体系将进一步走向智能化。
(一)继续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改革。放宽电商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
推进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制管理。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探索建立能源、铁路、公共事业等行业电子商务服务的市场化机制。
合理降税减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营改增”。
(二)加大服务支持
第一,
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第二,
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等相关政策。
第三,
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
第四,
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
(三)维护公平竞争
第一,
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国家出口管制法规政策跨境销售两用品和技术、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合法、诚信经营。
第二,
重点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三,
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进一步加大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力度。
第四,
进一步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
第五,
各级政府部门不得通过行政命令指定为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的竞争。
(四)加强电商行业监管
面对电商蓬勃发展,政府仍然应该加强监管:
第一,
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
第二,
市场主体要开放大数据,与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共享,使政府部门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市场假冒伪劣和企业诚信相关情况的动态,从而随时惩恶扬善,使合规经营的企业脱颖而出。利用大数据,使所有买卖双方相关的信用情况纳入整个信用体系当中。该信用体系建设不只是监管电商平台和网店,也要监管消费者,使供求双方都能够实时了解对方的诚信记录,降低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
第三,
对网店的管理是电商平台不可推卸的责任。为维护市场秩序,电商平台特别有必要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将那些违反诚信记录的卖家纳入到黑名单,并且定期进行名单更新,从而为消费者把好第一道关,使消费者能够放心在电商平台购物。
第四,
加快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研究制定7天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促进网络购物消费健康快速发展。
(五)鼓励促进就业创业
第一,
把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各地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整体规划。
第二,
建立电子商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统计制度。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第三,
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指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用工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人才供求信息对接机制。
第四,
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
(六)加强人才培养
第一,
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
第二,
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增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项目,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络创业培训。
(七)推动电子商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第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共享。
第二,
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工作。
第三,
提高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能力。
第四,
合理规划政务信息的采集工作。
第五,
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管理。
(八)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完善
第一,
加大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推动跨地区跨行业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
第二,
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务。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
第三,
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城市应将配套建设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终端设施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