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午,新扬子厂一焊工中暑致死,尽管采取了急救措施,可惜仍未能挽救近在咫尺的生命。天气炎热,就算我们心里很清楚,这天容易中暑,但因为要工作、因为要赚钱、因为要活着,我们也无可奈何!当我们在工作过程中,生命出现伤害后,我们首先该怎么办?
据江阴澄视网报道:
7月24日中午新扬子船厂发生工人中暑事件,尽管当时采取了急救措施,且120也及时赶到救援,但可惜还是没有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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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急救
据悉,死者为一电焊工。这么热的天,穿着工作服作业真的很不容易。
不知道有多少化工人,是在这样的高温下仍坚持工作的!
发生了中暑致死事故,有人是这样评价的:
欢迎收看《看了也没什么屌用系列》!底层作业人员,上层有几个在乎?
只看进度忽视高温天气,室外作业干不死你,炎炎烈日当头照干。
什么夏日送清凉,来到现场拍几张照片说几句屁话,走的比谁都快,注意防暑降温工作,走了之后项目经理就会吹进度赶进度。
有时候底层的工人真的很可悲,在这个国家只会跟别的国家比比划划,怎么不拿一年工时和福利跟别的国家做对比?
目前,对中暑是否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中还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劳动法》规定,首先,在高温季节,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包括发放降温费、增加劳动报酬和调整工作时间等)。
按照我国2004年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假如因高温原因,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中暑了,并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范畴。
假如在工作期间出现一般的头晕、无力等身体不适症状,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相应地实行请病假制度等。
有时候,意外随时随地就发生了,就像这位焊工一样!真到了这个时候,我们又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发生工伤事故后,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注意这4个界限,先看自己是否受这些限制约束,以便更好的区分是否为工伤。
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下(见条例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也属工伤。
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列举了如下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列举了如下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场所内。
但十四条、十五条也规定了特殊情况,见上描述。
只要伤害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
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
除职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外,即使职工有过失也属于工伤。
当不幸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同时,请您们提供以下资料,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并向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备案,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
2、工伤认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职工受伤认定为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5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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