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反馈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本轮巡察的主要情况,并对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本轮对15家市直单位的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12个县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提级、联动、交叉巡察,严格按照巡视巡察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发挥了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主要有:有的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发展还有差距,助推社会治理不够;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深入;有的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群众不够到位;有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仍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推动整改工作力度不足,落实长效整改不到位。
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紧扣“奋勇争先、多作贡献”主旋律,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以整改的实绩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行动自觉,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实事求是、历史辩证地剖析问题产生的来龙去脉,找准症结、加以解决;要强化责任担当,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多作贡献。
市纪委监委要及时跟进整改进展情况,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优先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探头”作用,推动所监督的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见底清零。组织部门要狠抓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监督,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市委巡察办要履行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职能,用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追踪提醒、“五方会商”、整改评估等机制,深入开展“一巡一分析”,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来源/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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