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剥夺人的自由,迫使人为金钱而工作,因为钱意味着生存。金钱的最大好处是使人摆脱贫穷的逼迫,在金钱面前获得自由。也就是说,不必为金钱而工作了,可以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了。
可是,倘若一个人只喜欢钱,有了钱仍然只为金钱而工作,怎么样呢?他更不自由了,在金钱面前他永无解放之日了。
世界上好像只有中国有财神爷,在信仰问题上,我想象不出还会有什么比这更大的讽刺了。神是最高价值的象征,把金钱供为神,意味着一切神圣价值都可以遭到亵渎。事实上,今天许多人拜佛,拜的也是金钱,佛成了财神爷的替身。个人为财富损害生命,政府为财政破坏自然,都是拜金主义导致的价值颠倒。
恶人的谋财害命,是谋人之财,害人之命,这终究属于少数。今日多的是另一种谋财害命——谋人世的钱财,害自己的性命。其中又有程度的不同。最显著者是谋不义之财,因此埋下祸种,事未发则在恐惧中度日,事发则坐牢乃至真的搭上了性命。但是,这仍然属于少数。最多的情形是,在无止境的物质追求中,牺牲了生命纯真的享受,败坏了生命纯真的品质。这一种谋财害命,因为它的普遍性和隐蔽性,正是我们最应该警觉的。
财富既可促进幸福,也可导致灾祸,取决于人的精神素质。金钱是对人的精神素质的一个考验。拥有的财富越多,考验就越严峻。大财富要求大智慧,素质差者往往被大财富所毁。
钱是好东西,但不是最好的东西。最好的东西是生命的单纯、心灵的丰富和人格的高贵。为了钱而毁坏最好的东西,是十足的愚昧。
物质上的贫民,钱越少,越受金钱的奴役。精神上的贫民,钱越多,越受金钱的奴役。
在做事的时候,把兴趣放在第一位,而把钱只当作副产品,这是面对金钱的一种最惬意的自由。当然,前提是钱已经够花了。不过,如果你把钱够花的标准定得低一点,你就可以早一点获得这个自由。
物质带来的快乐终归是有限的,只有精神的快乐才可能是无限的。
遗憾的是,现在人们都在拼命追求有限的快乐,甘愿舍弃无限的快乐,结果普遍活得不快乐。
节选自《周国平集》
青岛出版社,2016-1-1
配图:插画师 Taku Bann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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