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每月5000元赡养费
家住上海浦东新区
七十余岁的沈老伯
竟将四十余岁的女儿沈女士
直接告上了法庭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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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沈女士是沈先生与前妻所生的女儿,1991年,
沈老伯与前妻离婚,沈女士随父亲共同生活。
5年后,沈老伯与现任妻子再婚,并于次年生下了儿子小沈。不幸的是,
小沈患有智力缺陷,现在是智力三级残疾人。
如今,沈老伯与妻子年岁渐大,两人都需每日服药,
一个月药费高达数百元;
而30岁的小沈因为有痛风,无法走路,
每月也需要100多元药费。
沈老伯夫妻虽能自理,但无力照顾儿子,于是萌生了想要找住家保姆的打算。然而,请一位保姆每月至少8500元,沈老伯夫妻每月退休工资不到11000元。
由于家中无存款,即使算上儿子每月2000元的残疾补助也是捉襟见肘。
因此,沈老伯将与前妻生的女儿沈女士告上法庭,
要求女儿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
在法庭上,沈老伯表示,
沈女士长期不承担家中任何责任和义务。
自己疫情期间腰伤在家躺了15天,女儿不曾探望;自己和妻子去农家乐旅游,请女儿帮忙照顾儿子几天,还要每天给女儿200元。此外,沈老伯此前动迁曾获得两套安置房,由于女儿缺钱做生意,
沈老伯出售一套然后借款给女儿
。
对此,沈女士却表示,自己小时候随祖母生活,
与父亲和继母共同生活时曾遭欺负虐待,导致精神抑郁。
而
弟弟有独自在家的自理能力,
只是需要提前准备好餐食。而父亲和继母两人出去游玩时,弟弟都是住在自己家由自己照顾,不存在给钱一说。
沈女士还指出,
每次沈老伯夫妻两人看病打电话,自己总是第一时间赶到,
父亲的腰伤也是自己带去医院,可
沈老伯在她身体虚弱时,不曾看望。
至于动迁安置房,沈女士表示,
父亲出售原是为了自行花费,
之后才决定借给自己
和丈夫
60万元做生意,此后,
沈女士卖掉大房子换小房子时还借了钱,才归还父亲这笔欠款。
而且沈女士家经济并不富裕,丈夫开网约车每月收入2000到3000元,自己在家带12岁的孩子,生活困难时,亲生母亲还会补贴自己。
而沈老伯夫妻前不久还换了新车,一定还有存款。
法院审理认为,子女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但
目前沈老伯主张沈女士给付赡养费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院还指出,赡养包含经济帮助与精神抚慰,赡养费给付与否不影响亲情。希望沈女士能念及父亲养育之恩,多陪伴年迈父亲,给予精神关怀,也希望沈老伯体谅女儿成家后的小家庭压力,对女儿多些宽容。
来源:新民晚报综合案件聚焦、话匣子
编辑:
熊 玮
校对:王小明
复审:聂 琪
值班主任:廖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