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凌晨1点左右,位于山东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埃沟一村的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誉石化”)装卸区一辆液化气罐车在装卸作业时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详情视频如下:
6月11日,安监总局在临沂市召开山东临沂金誉石化“6·5”爆炸着火事故现场会。据有关媒体报道称,安监总局总工程师在此次现场会上痛批为金誉石化提供安全评价服务的公司,称“安全评价报告一派胡言、前后不一”,并表示“接下来要彻查安全评价问题”。
据安监总局总工程师介绍,该公司给金誉石化所做的安全评价报告前后不一致,前面讲项目存在爆炸性、可燃性,但在报告的后面又说基本不会造成火灾,危险程度可以接受。但事实情况表明,金誉石化出现的爆炸事故,是不可接受的安全风险。
安监总局总工程师表示,接下来要通报发证机关,立即停止该评价机构的资质,并对济南XX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所做的全部安全评价报告重新核对,尤其是石油化工企业,更要谨慎严格,不能让评价机构“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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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也不是第一起由事故暴露出的安全评价问题。早在2015年的天津港“8·12”事故时安全评价机构就已经面临诸多困境。
1. 标准模糊,依据混乱
江苏安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王跃博士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很多,但不成体系,有的针对同样问题规定不一样,有的条款含糊笼统不好执行。”,目前普遍的做法是回避某些问题,采取较宽松的标准做相应的调整。
2. 取证高于评价,重视程度不够。
王跃介绍,安评成了一些企业许可的前置条件后,很多项目在建设前不得不请安全评价机构为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但企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取证而评审,价格越低越好,质量无所谓。事故一出,马上就会有人质问安评如何做的,可平常却很少有企业会认真落实报告里提出的对策和建议。
曾在北京某评价机构就职,现任北京某外企安全经理的王志勇接受采访时深有体会地说:“很少有企业是真正想了解自己的隐患而去请评价公司来评审。行政要求才是他们的目的。”
3. 评价报告质量不高,安评人员能力有限。
云南某化工企业网友小松指出,所谓的评价报告,其实就是企业提供“资料的汇总”,评价机构按规范格式“整合”成,最后找个有资质的人来签字就行。真实问题指不出来,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就算哪天出了事故,再查评价报告的“意见”,发现都是一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要求。
王跃从机构本身指出几个方面原因:一是人工成本普涨的环境下,行业竞争又很激烈,安评费用却难上涨,以至于有评价人员出现不负责任的情况;二是安评行业待遇不高,高技术人才紧缺,在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分析不全面、不深入现象;三是企业对评价的时间限制比较紧,要完成一个复杂的工艺评价,短时间内出高质量报告,有难度。再加上有些企业提供资料时,因保密等各种原因,工艺描述不全或有偏差,隐瞒一些关键数据等,也是评价报告质量不高的原因。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部分内容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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