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民生,为贷款学生提供优惠。
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经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需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对已报送的应予以调整。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支持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
自2025年1月1日起,
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
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
可延期1年偿还,
按照有关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来源:财政部网站,转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