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国际新闻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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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画、预警器和烟幕弹——对国内假新闻研究的反思与重构(1980-2018)

国际新闻界  · 公众号  · 科研  · 2020-03-04 09:36

正文



张振宇,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喻发胜,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王然,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讲师。


本文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基于媒介融合的传媒数据库建设与应用 研究”(编号:15CXW011)研究成果。




问题的提出



学者陈寅恪(2001:147)尝言,“伪史料中有真历史”,其原因正如杨义(2016:126)所指出的,当我们获知某些被记载和传播的事件确系虚构时,反而可以扩展阐释的空间,“为什么历史上没有这件事,有人却要杜撰这件事,这本身可能是个精神史的问题”。这一思想对于假新闻研究而言也有启示意义。按照学界约定俗成的用法,本文将“假新闻”界定为通过大众媒介传播的与事实不符的新闻。


毋庸置疑,假新闻对新闻业和社会大众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和消极影响,可是,政府、业界和学界的持续性介入却未能有效地遏制它,遑论将其消灭,这是为什么?对此,假新闻的研究者也许不必急于探讨如何消灭它(因为过去的实践已经证明这很可能是一个伪命题),而可以借助其它学科(如社会学、历史学等)的视野,来重新审视下这一痼疾:除了过去在学界中占据主流的批判话语之外,假新闻中有没有什么更深层次的研究价值被忽视?对于那些已经被证伪的假新闻,能否跳出真实性的范畴,去考察它们与社会现实问题、大众群体心理、权力运作机制之间的关系?因为只有深入地理解假新闻,才能将其危害降到最低。而要想实现这一目的,必须从对假新闻研究的反思开始。


对国内“假新闻”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为了能够对国内的相关研究现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把握,笔者在中国知网(CNKI)上分别以“假新闻”和同义概念“假报道”“假消息”为篇名、关键词或主题进行全时段检索,共查得1097篇文献,现有研究主要体现了四个特点:


(一)从研究范式上看,占据主流的是关于新闻真实性的思辨研究和如何治理假新闻的策论研究。


这两类研究在坚持新闻真实性的原则立场上,对假新闻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包括:对假新闻现象的揭示,对其危害性的总结,从时代背景、社会环境、传媒体制、媒体从业人员素质、受众需求等层面分析其复杂原因,并提出了各种治理策略(陈力丹,2002;杨保军,2006;展江,2007)。


在研究对象上,大多数论文都将假新闻视为一个抽象的整体加以批判,而缺乏对假新闻的类型研究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文本细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假新闻在内容与功能上的丰富性。


在研究方法上,这类论文大多采取阐释性的案例研究法,也有少数采取了量化研究(杨蕾,2010;程冰心,陈鑫,黄芳苗,2010;康敏,杜铁军,2010;胡颖,2010),但由于这些量化研究的样本均来自《新闻记者》杂志评选的“年度十大假新闻”,而这些样本的选取主要基于编辑的主观判断,并不符合概率抽样的要求,以此为样本的统计分析自然也就缺乏信度与效度(例如假新闻的媒体分布变化)。


(二)从研究成果的学术积累与创新角度上看,假新闻研究没有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代表着国内社科研究较高水平的CSSCI期刊中,以“假新闻”为题的文献仅有94篇,这为数不多的文献中还存在两个问题:(1)成果分布非常不均,以推选“年度十大假新闻”著称的《新闻记者》发表了63篇,其它期刊总共加起来31篇;(2)这些文献中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论文数量不多(仅51篇),其它均为评论、资讯和随笔;这说明假新闻研究并没有得到CSSCI期刊的重视,也从侧面反映出有关假新闻的研究总体水平并不太高。


二是有实力的学者很少对假新闻进行持续研究,尚未建构有影响力的原创理论。虽然陈力丹、李良荣、童兵、郑保卫、展江、杨保军、刘建明等国内一流学者都曾涉猎过假新闻研究,但在发表了一两篇论文之后,很少有继续跟进的,缺乏持续性的研究使得该主题领域的深度和广度没能得到进一步开掘,也间接地导致了整体研究水平的停滞不前。


假新闻研究之所以被学界“看轻”,其原因可能是:(1)在新闻学的研究框架中,用真实性的标准去衡量假新闻,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对其存在原因和治理方法也较容易形成共识,不少论文都是在重复一些众所周知的道理;(2)研究对象本身并没有出现太多新变化,假新闻既没有变得更加恶劣,也未得到根治。因此很难引起学者们持久的研究兴趣。


(三)在新闻传播学和其它学科中还存在一些不同于主流批判视角的“边缘话语”,有利于我们换一种眼光来重新审视假新闻。


例如在新闻传播学领域中,喻国明(2008)提出了“假新闻是新闻工作与生俱来的一种伴生现象”;胡泳(2009)对与假新闻密切相关的谣言展开分析,认为“作为‘反权力’的谣言,反抗的是经济上的剥削,政治上的压迫,以及社会关系上的不平等”;这些论文不再拘泥于新闻本身的真假,而是从新闻与社会的关系入手,发现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语境中,假新闻在客观上有着一定的研究价值。


在其它学科,也有一些与新闻学界主流观点相异趣的看法,例如:生物学家江静波(1993)认为在“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前提下,媒体故意用明显的“假新闻”来表达对现实的某种想法,有其创新之处,不能一概否定;评论家长平(2010)认为一些惯于发通稿的媒体实际上是用假新闻的方式揭示了真相,还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在信息开放的社会,有点假新闻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以“法律”的名义打压难得的新闻自由空间(许志永,2007)。这些观点的创新意义在于,它们都跳出了新闻的内容信息是否真假的新闻学思维模式,而且从其它视角来观察假新闻的“附加值”,得出了一些前人未曾阐发的新观点。


(四)在假新闻研究的专著方面,以资料编撰为主的国内著作提供了大量案例,而从国外译介的著作则为假新闻研究提供了不一样的思路和方法。


在目前笔者所能查询的范围之内,在最早出版的《真实——新闻的生命》后,国内几乎每隔几年就会出版一本相关专著,这些专著的内容框架多是以收集整理各类假新闻的案例为主,辅以一些理论分析,其价值主要是为假新闻“立此存照”,有助于业界镜鉴,也为学界研究提供了原始素材。


而在翻译引进的国外著作中,虽然未见到研究假新闻的专著,但是有两部其它领域的专著却很值得关注:让·诺埃尔·卡普费雷(Jean Noel Kapferre)的《谣言:世界最古老的传媒》和扬·哈罗德·布鲁范德(JanHarold Brunvand)的《消失的搭车客:美国都市传说及其意义》,它们分别从社会学与民俗学的角度,通过对假新闻的两种存在方式——“谣言”和“都市传说”的系统研究,为假新闻研究提供了颇具新意的视野和观点。


在国内的假新闻研究中,学界对于它的危害性已经达成高度共识,并在其原因探寻和防治措施上取得了不少成果,这对我们认识和整治假新闻具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不过,国内学界在假新闻研究范式上的一致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其结论的同质化,使得相关研究很难有新的突破,因此,本文希望跳出新闻真实性的框架来重新审视假新闻,试图挖掘其中被人忽视、但却具有一定研究价值的因素,从而更全面地理解假新闻现象。


对假新闻研究的重构:

它所反映的社会现实问题、

大众群体心理与权力运作机制


本文拟跳出新闻学中真实性的讨论框架,借助其它学科的研究思路,通过考察假新闻与社会现实问题、大众群体心理与权力运作机制这三个层面的互动关系,将其概括为“讽刺画”“预警器”和“烟幕弹”三类,再用类型研究的方法,挖掘和解读出各类假新闻中隐含的深层次信息。


(一)作为“讽刺画”的假新闻及其与社会现实问题的关系


作为漫画的一种,讽刺画一般通过夸张的画面内容,去讽喻社会上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本文借此概念来指代这类假新闻:它们所报道的内容与现实中某些受到大众关注的社会问题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而当受众接触到这类假新闻时,会因为在现实中遭遇过类似的真实事件而认为它是可信的,甚至可以说,这类假新闻和真新闻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它们当时没有发生,但它们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正是这种影射的关联性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中真实存在的某些严肃议题。


如果我们不用真实或虚假的新闻标准来衡量,而去深入探讨人们为什么会相信这些假新闻?它们背后所指向的公共议题是什么?可能会对这些假新闻和它所指向的社会现实问题,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例如,2001年2月26日香港《文汇报》头版刊发了《沪拟建三百层巨厦》的假新闻,内容是上海将建300层、容10万人的摩天大楼,该新闻虽然迅速被官方所否认,但它却反映了国内城市建设上“好大喜功”的一面,与之遥相呼应的是:2010年底“武汉开建全球第三高楼,高606米投资超300亿”和2013年7月“长沙拟建全球第一高楼,220层高838米”的真实新闻,如果将这几条新闻并置,虽然它们在细节上有差异,但其所传达出的某种时代精神却完全一致。虽然在具体的事实层面是虚假的,但是为什么人们会相信它们?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所反映的社会问题是有一定真实性的,例如大型国企投资足球失败而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贫困县城的巨额形象工程给当地财政带来的沉重负担、房地产商的唯利是图、公务员报考的激烈竞争、公众对于篮协封闭体制的质疑等等。


从功能上看,这些假新闻就像讽刺画一样,通过对现实的夸张加工传达出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批判。因此,这种假新闻可以看作是隐喻现实的讽刺画,亦即观察这个时代社会病症的一扇窗口。从更为理想的角度看,这一类假新闻如果能被其指涉的相关部门或单位所重视,并通过它去体察民情,反省自身工作,则假新闻的现实讽喻意义就更加明显了。


需要注意的是,对这一类假新闻进行价值重估的意义,绝非提倡新闻媒体采用假新闻的方式去实现“讽刺画”的传播功能——这是严重违背新闻行业基本职业伦理的行为,而只是想说明:这类假新闻虽然在事实层面是虚假的,但是它们所反映或指涉的社会现实问题却是真切存在且值得关注的,作为研究者,除了否定其虚假的一面之外,更应该看到其中所指涉的相关社会现实问题是有一定真实性的。


(二)作为“预警器”的假新闻及其与大众群体心理的关系


预警器的功能在于警示可能发生的潜藏危险:当出现危险的征兆时,它会提醒人们注意,以避免更大危机的发生。而作为“预警器”的假新闻,就是指其虚构的故事中被注入了错误导向的价值观,而含有这种价值观的假新闻被生产、传播和接受,恰好反映了现实社会中大众某些真实的群体性心理。正是基于此,这类假新闻发挥了预警器的功能:一方面警示人们注意其虚构情节中所建构的错误价值观(其中不乏一些饱受诟病的国民性),另一方面警惕媒体在传播这类假新闻时,会进一步扩散和加重这些错误的价值观。


过去对这类假新闻的研究大多停留在事实层面,批判其虚假信息所带来的各种消极影响,但很少深入挖掘其中所隐含的大众群体心理特征及更深层次的价值观,而后者的消极影响往往更大。为此,本文借助前苏联学者弗·雅·普罗普(Владимир Яковлевич Пропп)“故事形态学”的分析方法,对三十多年来国内的275条假新闻进行了系统爬梳和归类分析,结果发现,在看起来千奇百怪的各色假新闻中,尽管其新闻叙事框架各不相同,但有几个价值观层面的母题却是反复出现的,如狭隘的民族主义、应试教育的神话、乌托邦式的道德理想等等,这些母题在不同年代的重复出现,似乎可视为大众群体心理和造假媒体的“共谋”,而从研究层面看,这类假新闻的意义主要在于其提供了真实的社会心态“病灶”:通过分析其新闻文本中所蕴含的深层主题,去寻找这类假新闻的价值诉求是什么?为什么能够吸引受众关注?又有哪些危害是值得我们警醒的?


下面以“狭隘的民族主义”为例,来剖析下这类作为“预警器”的假新闻:


在新闻传播领域中,狭隘民族主义就其叙事模式而言,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树立境外的假想敌,以虚拟的敌对势力来编造并不存在的斗争威胁,从而激发民众的民族情绪,挑动民众对某些国家的敌对思维。二是夸张宣扬中国的强大,以迎合部分国人自我膨胀得以至于失真的“爱国情操”,折射出狭隘的民族主义心态。


而出现这类假新闻的深层原因,可追索到两个向面:(1)从媒体层面看,“(假新闻)记者编辑选择新闻的标准不是其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而仅仅是为了满足受众的心理需要”(陈力丹,2002),所以当他们觉察到大众群体心理具有某些特定的诉求时,就会炮制出一些投其所好的假新闻,而当这类假新闻被传播出去后,不仅迎合了受众某些“病态”的心理诉求,还会进一步误导其他受众对现实产生错误的认识;(2)从受众层面看,后真相时代(post-truth era)的大众逐渐丧失了在综合处理多方信息基础上进行独立思考的习惯,而是依赖个体的成长背景和认知习惯建构了所谓的“朴素理论(naïve theories)”,并逐渐形成了一种简单化的“认知捷径(cognitive shortcut)”来判断各类新闻真伪,而较少去认真地进行事实查验(周睿鸣,刘于思,2017),这客观上为此类假新闻的存在提供了市场土壤。


(三)作为“烟幕弹”的假新闻及其与权力运作机制的关系


所谓“烟幕弹”,指的是:作为新闻信源的权力机构(利益集团)故意发出虚假信息来迷惑受众,干扰其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知,从而诱导受众的认知和行为朝着对己方有利的方向发展。在假新闻的相关研究中,这类假新闻的争议最大,焦点就在于其合法性上,即假新闻能否作为权力机构的工具而存在?其实,笼统地回答“能”或者“不能”都是片面的,而应该视实际情况而定。具体而言,这种权力机构的影响主要分布在经济和政治两个领域,下面将分别对其加以讨论:


在市场经济领域中,披着“新闻”外壳的虚假资讯,借助媒体公信力为其“真实性”背书,比常规广告更易影响受众的消费心理,这一类假新闻又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营造某种虚假的消费需求,刺激受众对其的消费愿望。例如,2010年5月16日中新社发布的《中国每年有220万青少年死于室内污染》最后被证伪,经查原来是一家从事空气净化器研发的公司所为。第二种则是抹黑有特定指向性的商品,打压受众对其的消费愿望。例如,2002年4月23日《生活时报》发表《莫忽视微波炉的危害》,经过其它媒体转载后,对微波炉行业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五六月份全国微波炉销售同比下滑40%,结果微波炉龙头企业格兰仕紧急进行辟谣,并将矛头直指美国某跨国公司,称其为谣言散布者(陈斌,贾亦凡,2003)。对于商业领域中作为“烟幕弹”的假新闻而言,无论其目的为何,都既违背了商业道德,也不符合新闻的职业规范,必须予以批判,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有关这类假新闻的争议主要出现在政治领域中:一般都是处于冲突关系的双方,出于政治目的需要,故意制造出虚假信息并通过大众媒体传播出去,从而影响对方的判断,使局势朝着对己方有利的方向发展。此类操纵假新闻的手法在冷战时期即被美、苏两国的情报机构频繁使用,以攻击其它国家的政敌(边际,詹立,1991)。再如,我国警方在2000年破获常德银行劫案后也表示,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曾利用新闻媒体施放烟幕弹,造成缉捕重点在广州的假象,从而掩护了重庆警方的工作,最终成功抓获了罪犯(王天定,2001)。这类假新闻就其本质而言,可以视为权力机制在进行心理战或信息战的一部分,其功能在于维护某个国家或国家内部大部分公民的利益,它并不像商业性假新闻那样直接触犯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也未引起大众的明显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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