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注意
近期福州地铁发布
福州地铁充电宝携带提醒啦
每位乘客可以携带几个充电宝?
携带的充电宝有电池容量限制吗?
带充电宝乘车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起来看看官方解答吧~
根据《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相关规定,单品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也就是电压5V且容量超过
20000毫安
,或
电压3.7V且容量超过27000毫安的充电宝不可携带。
同时,每位乘客
最多可携带不超过2个
符合要求的充电宝乘车。
提醒:
携带充电宝出行时,要合理放置充电宝,避免重压、垂落、撞击及摔落,以免破坏内部电路、部件从而引起爆炸、燃烧。特别是放置在口袋及包内时,
要注意不让钥匙等小件金属物品接触USB输出口,以免造成移动电源短路
。
摄图网ID:500210815
此外,还有这些常见物品携带规定
大家也可以了解一下哦
👇
-
凡包装上
有易燃易爆说明或易燃易爆标识的物品
,无论规格大小,
都属于禁止携带物品
;
-
没有易燃易爆标识的花露水、香水、洗甲水,
单品不得超过500毫升(含)
;
-
摩丝、发胶、染发剂、冷烫精、指甲油、光亮剂、衣领净、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单品不得超过700毫升(含)。
注意:以上物品携带总量累计不得超过1000毫升或1公斤(含)。
《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中明确酒精属于易燃液体,
凡是物品中含有酒精(乙醇)及其混合物的,都不能携带进站
。
如果包装严实,没有异味,是可以带进地铁车站的。
易污损、异味严重、无包装易碎状态的物品或妨碍公共卫生、容易影响车站设备及列车环境的物品是禁止携带进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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