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包括蛋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其他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共18类食品75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宜昌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武汉神农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酒(白酒),氰化物检出值为35 mg/L,标准要求为≤8.0 mg/L。
(二)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阳逻量贩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406 μg/kg,标准规定为≤100 μg/kg。
(三)黄石佳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阳新富川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茶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8.4 mmol/kg,标准规定为≤6.0 mmol/kg。
(四)黄石佳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武汉原浆老窖酒厂生产的纯谷酒,氰化物检出值为32 mg/L,标准规定为≤8.0 mg/L。
(五)鄂州市佳又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武汉原浆老窖酒厂生产的纯谷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8.1% vol,标准规定为(42±1.0)% vol。
(六)团风县新宜家便民超市但店店销售的武汉鹤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谷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7.1% vol,标准规定为(42±1.0)% v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