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相同,不代表品质相同,公诉人如此,法官如此,辩护人也是如此。
任何人都有一些共同的标签,但又不能以相同的标签去完全说这个人,如果说律师这个行业鱼龙混杂,流派纷繁估计没有人反对。
前些时日遇见一个辩护人,让人无比感动。年近60,曾经的退伍军人,之前是雷达方面的技术人员,学历应该不高,如果以此怀疑他的法律方面的专业水平显然是过于草率。在跟他聊起刑事理念、现阶段趋势、政策时一点都看不出是一个半路出家的人,对于新的认罪认罚制度理解之深,更让我这个刑诉法出身的人也很羞愧,让人感叹在一个别人都放弃学习的年纪还对知识有如此热情。如果仅是如此还不至于让人印象深刻,当天我建议他对案件最好能有一个明确的意见,没想到第二日早晨他就出现在办公室门口,手里是一份长达二十页的律师意见,内容详实、论证深入,显然是熬夜所得,光这份认真就足以让人感动。
作为坐在法庭对面的人,这些年我见过太多的辩护人。有认真负责笔耕至深夜的人;有八面玲珑以拉关系作为手段的人;有把庭审作为慷慨激昂表演舞台的人;也有呕心沥血真心履行受托诺言的人。
作为公诉人,当我看到那些认真负责尽力为嫌疑人争取权益、据理力争的辩护人,即使他会给我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但还是会从心底尊敬他们,庭上吵的火热,庭下还是愿意握手畅谈。从心底觉得,那些能给公诉人制造麻烦的辩护人是值得尊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