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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联通混改特批:方案制定于再融资新规前

财新科技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8-26 11:09

正文

方案特批是因为,在证监会再融资新规调整前,中国联通混改方案已在发改委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但未来相关公司混改方案需严格按照现行监管规则办理


财新记者   张榆


证监会特批联通混改方案受到市场关注,8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回应表示,方案特批是因为,在证监会再融资新规调整前,中国联通混改方案已在发改委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但未来相关公司混改方案需严格按照现行监管规则办理。


常德鹏表示,中国联通( 600050.SH /00762.HK)的混改对于深化央企改革具有先行先试的重大意义。在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调整前,中国联通已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混改方案。中国证监会经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同意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适用2017年2月17日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


但他也同时提请相关企业大股东等单位关注,混改方案凡是涉及资本市场事项的,均应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和现行监管规则办理。


8月20日晚间,在8月16日紧急撤销混改公告后,中国联通终于发布确定后的方案,较已撤销文件最大的变化在于证监会的保驾护航。


事实上早在首次公布中国联通混改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便引起了市场各界的疑问,认为定增价格和定增比例和2月17日证监会修订的定增新规不符,这也直接导致中国公告被撤下。


定增新规是指今年2月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其中要求,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而中国联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约211.97亿股,定增股份数量占发行前股本的比例已到42.63%,远超定增新规限制的比例。


此外,在发行价格方面,根据定增新规,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应按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即发行价格只能按照发行期首日的市价确定。而中国联通6.83元/股的非公开发行价格,依据的是证监会上述公告中提及的“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即,按照不低于定价基准日(8月17日,即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确定的,为锁价发行。


据财新记者此前了解,在中国联通的混改方案前期制定过程中,上述证监会的定增新规即为联通引入外部投资者的一大技术障碍,由于定增对象为战略投资者,对公司的估值判断、董事会决策等需要锁定价格。而国企央企上市公司混改、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试点项目能不能对定增新规豁免,需要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出面与各部门协调。(详见财新网此前报道“联通从上交所撤下混改方案 内容与定增新规或不相容”)


常德鹏表示,今后其他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混改涉及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事项的,证监会将一如既往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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