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础资产类型上来看,已发行的5单产品均为应收账款的证券化,根据债务债权人的不同特征,可进一步归纳为消费金融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汽车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债权类资产是区块链最适合的ABS领域。
从信息技术提供方来看,目前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以百度金融与京东金融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旗下的金融分支公司,二是以开通金融为例的金融科技公司。后者的优势在于比较熟悉资本市场的交易规则,拥有相对较丰富的资本市场运营经验。前者的优势在于拥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基础以及持续开发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其中部分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公司在提供技术同时也能作为原始权益人提供基础资产,集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信息技术提供方与一体。
从发行时间来看,基本同步于区块链概念在国内的兴起时间,区块链技术与2017年5月在ABS业务中首次亮相,在证券化领域尚属“新潮”。
从发行规模上来看,市场上目前仅发行过5单共18.6亿元的ABS产品,且5只产品在产品结构、基础资产类型、相关参与方等方面均体现出各自的差异化,这也体现出区块链技术在证券化的运用中尚未形成某种成熟的模式,仍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同时这也意味着区块链在证券化领域中还存有广阔的空间待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