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就骑车,随处可停放。方便又省钱的共享单车投入市场之后,很快就受到江门小伙伴们的青睐。
但是伴随着赞扬声而来的是共享单车面临的诸多问题!
有的人将“共享”变成了“私有”
有的人图方便将共享单车骑进了小区
不过
你千万别以为这样的行为只是不文明而已
分分钟就犯了法
今天,市民蒋先生爆料说,自己所在的小区有不少住户经常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小区楼下,变成个人独享!
蒋先生家住在蓬江区凤山水岸,上个周末,在小区花园散步的他,就发现小区楼下的停车房里,竟然停放着为数不少的共享单车。
细细一数,竟然有30多辆,而且各种牌子都有!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了蒋先生所在的小区,的确见到有7、8辆共享单车零星停放在居民楼下的停车房内:
有的直接停放在过道边,有的则被放在了角落的偏僻处,而在小区的花园内,记者也能见到有居民在骑行共享单车。
小区园卫工作人员王阿姨说:
在小区内的共享单车可不是说骑就能骑的,比如这单车的上一位用户就不给我骑,他说这是他骑回来的,别人不能骑啊!我觉得这肯定不好啊,这共享变私享了。
记者采访中发现,“共享单车私有化”的现象,在江门频频出现↓↓↓
有市民吐槽在元宝山体育公园就曾看到过,有人将共享单车和自己的单车锁到一起,从而不让别人使用。
而有的市民更是遇到过只有一个车轮的共享单车!
不少市民建议,共享单车不能“想停就停”,需要有明确的监管制度。
对此,记者了解到对于共享单车的停放问题↓↓
●ofo在使用指南中介绍“无固定停车点,结束使用后
停放在道路两旁的安全区域”
。
●摩拜单车平台则提示
应停放在“路边白线或停车架”,严禁停放在小区、地下室及室内车库。
律师表示,共享单车是个人或企业向公共市场投放的交通工具,实际上是一种自行车租赁行为。
如果私自占用或者对其损坏从而导致其他人无法使用,将会
构成对单车供应商财产权的侵犯,涉嫌盗窃,并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可以进行拘留和罚款,如果达到一定情节,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
将共享单车占为己有和改装兜售的行为,将涉嫌盗窃,
将可能面临刑事拘留和法院判刑的处罚。
2、
盗窃数额达不到追诉数额,也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可能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者,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
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将涉嫌毁坏公私财物罪;
满足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任何一个情形,都将被刑事拘留,面临法院判刑。
4、
达不到以上情形,也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四十九条,
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私占共享单车,
除了是个别人的素质问题,
管理也存在漏洞。
对有多次不良记录的用户
应列入“黑名单”
信息在行内“共享”
让这些人失去使用共享单车的便利
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
赞同的请点ZAN!
新闻来源:新闻共同睇
延伸内容: ofo小黄车天津
江门广播电视台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