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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以死相逼要女儿嫁给远房亲戚,女儿被迫结婚后起诉,判了!

新北方  · 公众号  · 沈阳  · 2022-08-05 18:45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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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群人

他们比你自己更关心你的情感状态



尤其这样的话如果来自父母

更是让人压力陡增



周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面对母亲以死相逼

她选择了妥协

但是忍让是解决之道吗?

面对母亲的强势她应该如何做?


基本案情

据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初,90后姑娘周某在母亲的安排下与远房亲戚付某相亲,周母非常希望二人结婚,但周某并不喜欢付某,拒绝交往。不料母亲以死相逼。周某无奈妥协,与付某领证。婚后一年期间,两人从未有过夫妻生活,但周母仍不准许周某离婚,母女俩因此多次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其与付某之间的婚姻关系,获法院支持。


典型意义

自然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享有自主自愿决定本人婚姻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 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胁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这里当然包含父母亲和其他家庭成员不得对婚姻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进行干涉。婚姻是神圣的,是男女双方自身情感和理想选择的结果,只有双方自愿的婚姻才是最好的归宿。


自《婚姻法》实施后,包办、买卖婚姻的情形已经锐减,但有部分家庭的父母比较强势,对子女的掌控欲比较强烈,对子女的婚姻仍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干预。如果父母的行为对子女婚姻自由产生了不当的影响,使子女在违背自由意志的情形下结婚,那么父母的行为就构成了对子女婚姻的胁迫,子女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要求撤销婚姻,撤销后,则此前结婚的行为自始无效,即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


法官提醒

本案提醒广大父母,子女的婚姻自主权是一项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的人身权利,父母不能囿于自我认知、基于自身考虑,打着“为你好”的名号而强行干预子女婚姻,否则既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也难以让子女如期获得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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