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可扫描二维码登陆报名系统)
3.要求:
(1)应聘人员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仅已取得人员提供);⑤获奖证书(仅已取得人员提供);⑥2019年以来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科研咨询课题、对策研究成果等)。
(2)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①学习成绩单;②在校学籍证明材料;③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
(3)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1492号,中共成都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行政楼218室),邮编:6101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综合咨询电话:
028-65983023(桂老师)
科研业绩成果认定咨询电话:
028-65983064(龚老师)
(二)现场宣讲
本次公开招聘活动拟于2024年6月13日10:00在北京海润艾丽华酒店3楼巴黎厅(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6号)举办现场宣讲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
校(院)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在参加专业能力考核前,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请登陆报名系统,点击“我的报名-查看报名表-下载报名表”下载打印,附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本人签字)、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应聘资格,确定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作弃权。
(四)专业能力考核
校(院)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校(院)综合考虑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岗位需求、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聘用。
2.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外地应聘人员来校参加考核的,按规定补助一定往返交通费用,并免费提供考核期间食宿。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校(院)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2.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复查其资格条件。
3.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缺额,可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在提交校委会审议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校(院)网站(www.cdd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档案等有关材料,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