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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的故事:独立宣言起草人 - 托马斯・杰弗逊(1)

Jack老钱  · 简书  ·  · 2017-11-25 22:21

正文

独立宣言起草人: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

“在大多数情况下,大多数人的意见会被采纳,但是那些意见必须合理而公正,而且其他少数人也应拥有同样的权利,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若非如此,无异就是高压手段。”

—托马斯・杰弗逊

美国独立革命中,产生了三份对后世影响至深的政治文件。一是《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它奠定了北美独立之路,给出了北美独立的正当性;二是《美国宪法》(US Constitutution),它奠定了美国的政治体制,制订了政府官员的产生办法,界定了政府的权限,和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三是《联邦党人文集》(Federalist Papers),它告诉世人以《美国宪法》作为治国的根本,美国的政治生态会怎样。其中,以《独立宣言》最为重要,因为它以人类自身创立的抽象理论,启蒙学说为依据,指出了为什么北美要独立,为什么北美人民要建立自己的共和国;还进一步指出了人的自然权力是什么,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国家理论,那就是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然权利和自由。正是这样一个为政宣言,联合起了北美十三个殖民地,推翻了英国的统治,在北美建立了人类第一个近代国家。这是一件史无前例的大事。此前,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先有种族,语言,宗教,文化及地理上的认同,然后以这些认同为依据建立起民族国家。美国则不然,美国建立在《独立宣言》之上,建立在人权这一抽象的理论之上。《独立宣言》是关于政治权威的道德基础的协议,不同意者大可不必参与此事。但是,《独立宣言》和支撑它的启蒙思想是如此有效,在北美大地上由此产生了人类第一个近代国家。从此以后,所有其它国家的治理程序的合理性都要被重新检验,任何以宗教和传统立国的国家政权都有了不保之虞。人们不禁要问,写出《独立宣言》的人是一些什么样的人,是什么样的生活经历和价值观让他们有如此的远见。《独立宣言》作者中的最重要的一位就是本文的主角,托马斯・杰弗逊,他是美国第一届国务卿,第三届总统,弗杰尼亚大学的创始人。

托马斯·杰弗逊于一七四三年四月十三日出生于弗吉尼亚(Virginia)的阿尔伯马尔(Albemarle)县的沙德威尔(Shadwell)庄园。他出生的庄院后来毁于大火。杰弗逊家族来自威尔士(Wells)北部的斯诺登(Snowden)山区,母亲来自显赫的伦道夫(Randolph)家族,有着苏格兰(Scottland)国王大卫一世(David I)的血统。托马斯的祖父与他同名,是当地的庄园主,民兵队长,地方法官。父亲彼得(Perter Jefferson)上校,是庄园主、土地测量员兼地方官。一七三九年,彼得与简・伦道夫(Jean Randolph)结婚。彼得勤奋好学,身体强壮。有六千多英亩土地。他当过县民兵总指挥,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彼得四十九岁时去世,当时托马斯只有十四岁。

童年的托马斯随父亲生活在离家不远的塔卡胡(Tuckahoe)。在那里,彼得履行着遗嘱执行人的职责,他的好友威廉・伦道夫(William Randolph)死时要彼得替他管理他的塔卡胡庄园并抚养遗孤,其中一个孩子托马斯・曼・伦道夫(Thomas Randolph)成了杰弗逊的好友。六年后杰弗逊一家返回沙德威尔。彼得要把托马斯培养成和他一样的人,体格强壮,自强不息,乐于助人,对未知事物充满求知欲。托马斯从小爱好读书,喜欢在野外骑马,对大自然有极大的好奇心,他经常外出打猎,猎取鹿、火鸡和其他野味。九岁时,托马斯开始受教育,师从道格拉斯牧师学习希腊语、拉丁语和法语。

十四岁时,彼得去世。托马斯成了家中唯一的男人,其余的是七个女人和他的弟弟,一名男婴。当时杰弗逊要管理整个家族的产业,没有一个亲戚或朋友可以帮的上忙或是给予指导。但杰弗逊打定主意要完成父亲的期望成为一名绅士。于是,他来到莫里牧师(Reverend James Maury)的学校学习,学校离家不远。莫里教过三位美国总统,他们是麦迪逊(James Madison),门罗(James Manroe),和杰弗逊。莫里开启了杰弗逊的学习能力,教会了他欣赏名著。

一七六零年,杰弗逊进入了威廉・玛丽学院(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除了来自苏格兰的数学教授斯莫尔博士(Dr. William Small)外,威廉・玛丽学院的教授都是教士。斯莫尔发现杰弗逊有着和自己一样的好奇心,和对学问的爱好。尽管两人年龄差很大,但还是建立了亲密无间的友谊。从斯莫尔那里杰弗逊学到了自然科学、数学、修辞、哲学和文学。斯莫尔对杰弗逊的影响极大,杰弗逊说是斯莫尔“塑造了我的命运”。杰弗逊学习很刻苦。斯莫尔还将杰弗逊介绍给了法学院教授乔治・威思(George Wythe),三十多岁的威思是弗吉尼亚最好的律师。威思为人文雅,思想丰富,注重道德,坚信共和政体。十四年后,威思在他学生起草的《独立宣言》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威思还把杰弗逊引见给弗吉尼亚殖民地总督弗朗西斯・福基尔。威思、杰弗逊和福基尔常在一起用餐,谈话中的那些思想火花让杰弗逊很兴奋,他认为那些对话是他“一生听到的中最多的、深刻的、理性的和富有哲学意味的谈话”。两年后,杰弗逊完成了学业。一七六二年起,杰弗逊跟随威思学了五年法律。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和亨利・克雷(Henry Clay)也都师从威思学习过法律。期间,杰弗逊攻读了库克的《英国法律机构》等其他法律书籍。一七六七年,杰弗逊获得律师资格,同年,进入弗吉尼亚议会。

一七七二年元旦,二十八岁的杰弗逊与二十三岁的寡妇玛莎・威利斯・斯凯尔顿(Martha Wayles Skelton)在新娘父亲的森林庄园结婚。玛莎的父亲是名律师和庄园主,玛莎十八岁上嫁给了巴瑟斯特斯・凯尔顿(Bathurst Skelton)。斯凯尔顿死后,她回父亲家生活,几年后,孩子也死了。一七七零年在威廉斯堡(Williamsburg)她与杰弗逊相识。杰弗逊夫妇在森林庄园度过了两周的蜜月后,乘马车回蒙蒂塞洛。一路上,他们遇上了弗吉尼亚有史以来最大的暴风雪。在快要到家时,马车陷入雪中,他们只得策马前行。深夜,才到达蒙蒂塞洛(Monticello)。在蒙蒂塞洛的著名庄园建成之前,他们一直住在那里。玛莎很漂亮,会弹大键琴,杰弗逊常拉小提琴伴奏,她歌唱得也很好。十年的婚姻生活中,他们十分相爱。一七八二年九月六日,玛莎在生下最后一个孩子四个月后去世。杰弗逊曾向妻子许下诺言,永不再婚。他履行了他的诺言。她的去世,让杰弗逊悲痛不已。葬礼后,他有三周的时间没出过房门。一个多月后,才恢复了正常生活。他们有两个女儿长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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