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梅法官做客FM96.4乐活广播直播间,向听众介绍《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内容,针对未成年人文身问题进行法规解读和案例剖析,呼吁全社会携手合力,让未成年人的青春不被“刺”痛。
《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有着怎样的形成背景?
《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是为适应当前社会发展而进行修订的。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他们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风险,为此,有必要制定更加细致和全面的保护措施。
另一方面,《条例》弥补了上位法在操作性上的不足,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六大章节明确了各方责任和具体操作办法,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例如对未成年人影响较大的文身行为,条例就明确了由谁监管、怎么监管、怎么处罚等内容。
最近你受邀参加了区市场监管局的文身专项执法检查,有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检查中看到,大部分店家还是做得比较规范的,根据要求在店里张贴了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提示标签和相应的举报电话,但也发现还是有个别店家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且有些店家仅以外貌特征来判断客户是否属于未成年人,不够严谨。
在我承办的一起案件中,就有文身店在明知客户只有13岁的情况下,为小女孩提供了文身服务,最终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们要从哪些方面着手保护未成年人,让他们免受文身侵害?
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各方面共同努力。
家长要营造温暖的家庭环境,引导督促孩子远离文身,鼓励已经有文身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去除文身。学校要积极将未成年人文身危害的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对文身危害的认识,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审美观。
文身机构要守住底线,严格遵守规定,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核验客户身份证件,群众要积极举报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机构。
网络主管部门要加强未成年人文身危害宣传和舆论监督,禁止出版、发布、传播含有未成年人文身内容的电子出版物或网络信息。
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发挥优势、各司其职,强化对文身行业的管控,形成合力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支持和配合。
让我们一起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让他们在爱与关怀中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