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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国企公司制改革,不能换汤不换药

人民日报评论  · 公众号  · 时评  · 2017-07-27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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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公司制改革终于走到“最后一公里”。近日,《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布,要求今年年底前尚未改制的69户央企全部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回溯历史,我国不少国有企业建立于计划经济时期。以市场化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以后,国企亟待完善体制机制、适应市场经济挑战。1994年《公司法》实施,一批企业率先启动公司制改革试点,变国家对企业的无限责任为有限责任,探索形成与市场经济合拍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20多年来,国企公司制改革稳步推进,截至2016年底,中央企业的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达到92%,全国超过90%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最后需要攻克的堡垒,集中于两头:一部分是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央企集团,目前101家中央企业中,有69家集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一部分是经营困难、历史包袱沉重的央企三、四级企业。


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以来,不避难点、不留空白,一切奔着问题去,让公司制改革再没有拖下去的理由。公司制改革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基础。通过改制,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国有企业才有可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公司制改革也是新一轮国企改革其他改革项目推进的前提。落实董事会职权、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部分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试点⋯⋯一项项备受关注的改革新举措,如果离开公司制改制,都难以推行。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明确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这样的时间表,意味着20多年的公司制改革到了收官阶段。央企集团为什么留到了最后?改制成本高是重要原因。国企改制分三类,一是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二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三是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让国有资产有一丝一毫的流失,是改制的底线。这就要求企业改制首先要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核实资产,客观公正评定资产价值。越是大企业集团,资产规模越庞大,改制时成本越高、耗时越长,一定程度上让央企改制放慢了步伐。因此,走好“最后一公里”不能只定目标,还要有一系列配套政策保驾护航,有财政、税务、工商、国土、人社等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


翻牌容易,真改不易。公司制改革不是追求形式上由“某某厂”变成“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或“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而是要实打实地转换体制机制,与市场经济充分融合。考察业已完成转制的国有企业,有的企业尽管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一整套体系,但实际运行还是老样子:权责不清、约束不足、缺乏制衡等问题依旧突出,“花瓶董事会”“董事不懂事”的现象并不少见,现代企业制度实际上尚未建立。公司制改革,最终目的是通过体制机制的转换,激发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如果只变形式、不变内容,无异于走过场、换汤不换药,缺乏实质意义。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今天,国企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主动作为、迎难而上,靠改革强身健体,国有企业才能破浪前行,做市场的弄潮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