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博士学位,具体分为五个层次。
①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论文,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二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论文8篇以上,其中SCI二区以上不少于1篇。
②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二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
③获得过二类以上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或二类以上教学奖励(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
④经学校综合评定达到上述业绩成果的人才。
①出站博士后。
②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论文,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二类以上期刊发表5篇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7篇学术论文,其中SCI三区以上不少于2篇。
③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二类以上期刊发表3篇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4篇学术论文。
④经学校综合评定达到上述业绩成果的人才。
①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论文,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二类以上期刊发表4篇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6篇学术论文,其中SCI三区以上不少于1篇。
②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二类以上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3篇学术论文。
③经学校综合评定达到上述业绩成果的人才。
①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论文,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二类以上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3篇学术论文。
②经学校综合评定达到上述业绩成果的人才。
不满足上述四个层次的其他博士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