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多家航空公司自2月5日起对国内航线航班客票的燃油附加费执行新的征收标准。新标准基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根据航线距离分为800公里以上和800公里及以下两种标准,分别上调了燃油附加费。这是今年以来的首次调整,并介绍了不同航线的具体费用调整情况和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自2月5日起实施。
据国航、南航、川航等多家航空公司消息,自2月5日起,国内航线航班客票的燃油附加费将执行新的征收标准。
关键观点2: 燃油附加费调整基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
此次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是由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的变动。
关键观点3: 800公里以上和800公里及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标准不同。
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为4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调整为20元。
关键观点4: 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对于婴儿、儿童旅客、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有不同规定。
正文
据了解,此次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是由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20元调整为4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10元调整为20元。这是今年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首次调整,上一次调整为去年10月5日实施的。800公里以上航线一般为航班空中飞行时间超过1.5个小时的航线,例如成都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拉萨等航线里程都超过800公里,燃油附加费按40元标准征收;800公里及以下航线则为飞行时间1.5个小时内的航线,例如成都飞丽江、九寨沟、昆明、西安、红原等航线,燃油附加费按20元标准征收。据悉,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以出票时间为准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对于包括无成人陪伴儿童在内的儿童旅客、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2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收取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