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禁止在夹岩大型灌区
建设工程占地区新增建设项目
夹岩大型灌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夹岩灌区工程)是国家“两重”建设标志性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灌溉面积141.42万亩。工程占地区
涉及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市等6个县(市、区)65个乡(镇)、街道
。为确保夹岩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禁止在夹岩灌区工程占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占地区内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工程建设,为工程顺利建设搞好服务,特别是要向移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顾全大局,为工程占地区搬迁及移民安置创造良好条件。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程占地区新增任何建设项目和其他实物。实物指标调查数量、种类要以设计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调查认可的数据为准。此后新增内容不予认可和补偿。
夹岩灌区工程规划征地为管道、渠道和泵站等沿线用地,范围涉及毕节市七星关区(田坝镇、杨家湾镇、撒拉溪镇、阴底乡),大方县(猫场镇、理化乡、黄泥塘镇、鼎新乡、绿塘乡、马场镇、牛场乡),黔西市(五里乡、金碧镇、锦星镇、甘棠镇、绿化乡、雨朵镇、谷里镇、永燊乡、大关镇、钟山镇、铁石乡、素朴镇、协和镇、太来乡、定新乡、中坪镇、中建乡、花溪乡、重新镇、观音洞镇、金兰镇、新仁乡、林泉镇、洪水镇、杜鹃街道、莲城街道、水西街道、文峰街道),金沙县(五龙街道、鼓场街道、安底镇、沙土镇、禹谟镇、岚头镇、柳塘镇、平坝镇、源村镇、高坪镇、化觉镇、茶园镇、木孔镇、长坝镇、后山镇、西洛街道、岩孔街道、民兴街道、新化乡、桂花乡、石场乡),织金县(以那镇、板桥镇),纳雍县(化作乡、厍东关乡、维新镇)。最终范围以实施阶段成果为准。
三、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并按照正常建设管理程序经过省和各级相关部门批准的在建工程作如下处理:
(二)部分在规划征地范围内,但不致于丧失工程主要功能和工程效益部分受损失的工程是否停建,请毕节市人民政府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有关工程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生态移民局,由省生态移民局商省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研究确定。
四、工程占地区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区人口。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准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人口迁入手续。违反规定擅自迁入的,不按移民对待,国家不负责搬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