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部、院团委各部门、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年发展三中心: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实现共青团工作的内涵式发展和高质量提升,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以昂扬姿态投身“第一个南大”建设,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迎接党的百年华诞,表彰在我院共青团工作中涌现的杰出代表,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调动我院团学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本年度“五四”期间表彰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数量
参照各团(总)支部在2020年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时上报的数量,按一定比例分配申报名额。院团委将择优对推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推荐:
(一)院内表彰
商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不超过10个;
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全院团员总数的10%左右;
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全院团员总数的3%左右。
(二)推荐申报校级五四评优荣誉
推荐优秀集体和个人申报校级五四评优相关荣誉,最后获评的个人或集体不再获院内相关荣誉表彰。
二、评选条件及流程
在院团委的统一部署下,各团(总)支部和院团委各部门、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年发展三中心(以下简称院团学研部门)按本通知规定,认真组织本次评优推报。
(一)商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1.评选标准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在建党100周年之际,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推动广大团员青年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着力于提升共青团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培养力。落实“熔炉工程”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响应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为建设‘第一个南大’而接续奋斗”的号召。
(2)组织基础好。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工作有活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要求,在我院团支部考核中,排名不得低于前50%。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学社衔接率须位于前70%。积极开展“青年大学习”,学习参与率须高于50%。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围绕江苏省、南京市发展需求及学校中心工作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彰显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2.评选流程
(1)提交材料
申报团(总)支部填写《南京大学商学院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申报表》(附件1),提交至所在团总支。
(2)评选办法
团总支组织材料会评与团支书互评,确定推荐排序,并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将组织评定商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同时择优推荐其中6个团(总)支部参评南京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二)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道德品行优秀。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争当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学生团员应品学兼优,学习勤奋刻苦,无不及格科目。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5)优秀团员候选人优先考虑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等6个方面下功夫的南大师生。
(6)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7)
优秀共青团员应品学兼优,无不及格科目(含选修课)。若参评院级优秀共青团员,原则上学分绩排名不低于前70%;若参评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原则上学分绩排名不低于前50%;若参评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原则上学分绩排名不低于前30%。
2.评选流程
(1)提交材料
申报人根据评选标准,特别是学分绩排名和无不及格科目要求,确定符合申报资格后,填报《南京大学商学院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2)交所在团支部或所在院团学研部门汇总。
(2)评选办法
各团支部或院团学研部门,根据申报名额(见附件3),对参评团员进行民主投票,根据票数确定推报人选,得票数未超过50%者,不得推报。团总支或院团学研部门将结果汇总后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将组织评定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并按照校团委工作要求,遴选不超过61名团员上报校团委参评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并遴选其中不超过2名团员参评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三)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建党100周年之际,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着力于提升共青团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及培养力。
(2)心系广大青年。认真落实密切联系青年制度,注重深入基层,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4)敢于担当作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
(5)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6)
学生团干部应品学兼优,无不及格科目(含选修课);若参评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原则上学分绩排名不低于前70%;若参评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原则上学分绩排名不低于前50%;若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原则上学分绩排名不低于前30%。
(7)在满足“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标准基础上,若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扎根一线、充分彰显基层共青团干部作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激发支部活力。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2020年度被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②工作开拓创新,在思想引领、团建创新、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③截至2021年4月30日,担任团支部书记满一年以上,则可以申报南京大学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书专项。
2.评选流程
(1)提交材料
申报人根据评选标准,特别是学分绩排名和无不及格科目要求,确定符合申报资格后,填报《南京大学商学院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专项申报表》(附件4)交所在团支部或所在院团学研部门汇总。
(2)评选办法
各团支部或院团学研部门,根据申报名额(附件3),对参评团干部进行民主投票,根据票数确定推报人选,得票数未超过50%者,不得推报。团总支或院团学研部门将结果汇总后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将组织评定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并按照校团委工作要求,遴选不超过25名团干部上报校团委参评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并遴选其中不超过1名团干部参评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同时,遴选不超过6名符合相关要求的团支部书记上报校团委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
(四)青年五四奖章
1.评选标准
(1)截止至2021年5月1日,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的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以及我院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和青年校友。
(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建党100周年之际,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着力于提升共青团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培养力。践行“熔炉工程”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要求,响应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为建设‘第一个南大’而接续奋斗”的号召。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踊跃投身我校“双一流”建设,工作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在广大青年中认可度高。
(5)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
2.评选流程
(1)提交材料
学生申报人填写《南京大学商学院2020年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附件5)并提交至所在团总支;其他类型申报人可直接与院团委负责人联系申报。
(2)评选办法
院团委将根据提交的材料,采取会评的形式,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
(五)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评选标准
(1)集体中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2)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建党100周年之际,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推动广大团员青年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着力于提升共青团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培养力。落实“熔炉工程”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响应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为建设‘第一个南大’而接续奋斗”的号召。
(3)组织基础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坚持组织化动员,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江苏省、南京市发展需求及学校中心工作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2.评选流程
(1)提交材料
学生申报集体填写《南京大学商学院2020年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附件7),并提交至所在团总支;其他类型申报集体可直接与院团委负责人联系申报。
(2)评选办法
院团委将根据提交的材料,采取会评的形式,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原则
1.突出政治标准。
各团(总)支部和院团委各部门、学生会、研究生会及青年发展三中心各部门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能够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坚决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到聚焦主责主业的实效上,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团的成果上。各组织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充分考虑基层团组织整顿及星级评定的结果。
2.坚持实干导向。
申报对象应当是在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方面的模范表率,在团的建设和工作中有具体行动、有明显成效、有特色亮点。既要看日常表现,更要看关键时刻是否能够冲锋在前、表现突出,要重点考察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响应组织号召发挥作用情况。
(二)申报要求
1.组织申报。
各团(总)支部和院团委各部门、学生会、研究生会及青年发展三中心各部门按本通知的规定,在院团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本次评优推报,所有申报集体和个人须填写申报表。
2.严格程序。
要落实表彰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严格申报纪律,规范推报流程,确保拟申报集体和个人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在个人荣誉申报中,各团(总)支部和院团委各部门、学生会、研究生会及青年发展三中心各部门应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资质(成绩均采用上一学年评奖评优学分绩),并报上级组织负责人复核。个人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且不可跨团(总)支部或院团学研部门兼报。
20
20级研究生,除有特别贡献和突出成绩的,不参与本次评优。
3.提交方式及时间
申报人和集体应在4月12日前,将申报表(及附件中相关文件)提交至对应团支部或院团学研部门。
各团支部应在4月14日前完成推报工作并提交上级团总支,院团学研部门在4月14日前完成推报工作。
各团总支和院团学研部门收集各类奖项申报表后,将申报情况汇总并交由负责人审核材料,经确认后将推荐名单按推荐顺序汇总至《南京大学商学院2020年度“五四”评优各类奖项申报表》(附件8),并命名为“南京大学商学院xxx+五四评优各类奖项申报表”,于4月15日前将电子表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推荐参评校级“五四评优”的集体和个人,待确定推荐名单后,需要另外补充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尹衍斐 15092102620
陈文龙 17798565023
邮箱:[email protected]
QQ:379232942
附件1:《南京大学商学院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申报表》
附件2:《南京大学商学院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3:《南京大学商学院2020年度“五四”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4:《南京大学商学院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专项申报表》
附件5:《南京大学商学院2020年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
附件6:《成绩证明模板》
附件7:《南京大学商学院2020年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附件8:《南京大学商学院2020年度“五四”评优各类奖项申报表》
共青团南京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