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
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格局
、
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
其中明确指出,
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
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基金)产品互认。
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上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跨境金融监管。
而深圳被中央钦定作为开展数字货币研究的暴风中心其实早已见端倪。
早在2016年,深圳就已经开始着手数字货币领域的研究,在深圳市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了全国首个中国(深圳)Fintech数字货币联盟及中国(深圳)Fintech研究院,通过市场化、国际化、创新性的联盟组织和研究院机制,探索推进中国数字货币的科技研发和市场运用。
除此之外,深圳在区块链领域的深耕也遥遥领先于国内其他省市。
据统计,截至今年年初,广东省以585个区块链专利傲居全国首位,其中仅深圳就拥有355个专利,
并且深圳的区块链企业也是全国最多。深圳推出的区块链电子发票应用颇广,仅一年时间已开出近600万张,累计开票金额达39亿元,覆盖超过113个行业。
深圳自从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和“试验田”开始,一直充当我国金融创新的“领头羊”。
此次意见的提出,将会使深圳带领全国走向更广阔的数字货币新时代。
党和国家作出兴办经济特区重大战略部署以来,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利于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
有利于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
有利于率先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现就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全面扩大开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机遇,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高质量发展高地。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
——法治城市示范。
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城市文明典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成为新时代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引领者。
——民生幸福标杆。
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可持续发展先锋。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碧水蓝天的生态空间,在美丽湾区建设中走在前列,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中国经验。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到2035年,深圳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世界领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到本世纪中叶,深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先进城市之林,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
(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支持深圳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优势,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支持深圳建设5G、人工智能、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探索建设国际科技信息中心和全新机制的医学科学院。
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夯实产业安全基础。
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规范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
支持深圳具备条件的各类单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设立科研机构,推动建立全球创新领先城市科技合作组织和平台。
支持深圳实行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允许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国际人才在深圳创办科技型企业、担任科研机构法人代表。
(五)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未来通信高端器件、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
开展市场准入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建立更具弹性的审慎包容监管制度,积极发展智能经济、健康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
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
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基金)产品互认。
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上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跨境金融监管。
(六)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格局。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探索完善产权制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
支持深圳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
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支持深圳试点深化外汇管理改革。
推动更多国际组织和机构落户深圳。
支持深圳举办国际大型体育赛事和文化交流活动,建设国家队训练基地,承办重大主场外交活动。
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按程序组建海洋大学和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探索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
(七)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进一步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不断提升对港澳开放水平。
加快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探索协同开发模式,创新科技管理机制,促进人员、资金、技术和信息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动。
推进深莞惠联动发展,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创新完善、探索推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
(八)全面提升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在党的领导下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允许深圳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加大全面普法力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九)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
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完善企业破产制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实现主动、精准、整体式、智能化的政府管理和服务。
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信用监管改革,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
(十)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综合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率先构建统一的社会信用平台。
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
探索完善数据产权和隐私保护机制,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
加强基层治理,改革创新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模式。
四、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
(十一)全面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
进一步弘扬开放多元、兼容并蓄的城市文化和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大力弘扬粤港澳大湾区人文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加快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率先建成普惠性、高质量、可持续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支持深圳规划建设一批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鼓励国家级博物馆在深圳设立分馆,研究将深圳列为城市社区运动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城市。
鼓励深圳与香港、澳门联合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艺术活动,开展跨界重大文化遗产保护,涵养同宗同源的文化底蕴,不断增强港澳同胞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十二)发展更具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
支持深圳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加强粤港澳数字创意产业合作。
支持深圳建设创新创意设计学院,引进世界高端创意设计资源,设立面向全球的创意设计大奖,打造一批国际性的中国文化品牌。
用好香港、澳门会展资源和行业优势,组织举办大型文创展览。
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丰富中外文化交流内容。
有序推动国际邮轮港建设,进一步增加国际班轮航线,探索研究简化邮轮、游艇及旅客出入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