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看最近的婚姻法规,也发现了里面出的很多“新规”压根就不像法条,而是“安民告示”,就是为了让大家结婚“放心买房”。
为什么呢?
因为整个房地产市场和婚姻市场变化太快了。
我们国家之前舆论宣传有个所谓的“刚需”概念,主要就是说年轻人结婚购房是一种“刚性需求”,而且是用政策引导年轻人的父母拿钱做首付,给年轻人结婚购房。
现在整个社会都变了。具体数据就是我国的结婚数这几年轻度下降,但是居民中长期贷款的增量(房贷增量)崩掉了。大家买房子少了,贷款买房更是大幅度减少。
这里面有很多的原因,但是有个问题避不开,就是结婚买房,离婚房子和债务怎么分?
我国是2011年开始立法搞房产加名,推的就是“加名即共有”,而且离婚时一般在财产分配时偏向女方更多。最常见的例子就是时常会出现把男方婚前房产因为房产加名判决给女方,而性别倒转从来没发生过。
假设你是男方家长,你儿子结婚要买房,你能不担心吗?可你为什么还是要用你儿子的名字买房呢?
因为限购限贷。你儿子跑到大城市上班,你根本就没办法,只能用他名字买房。
现在大城市限购除去北京上海几乎全解除了,从风险最低的角度,你儿子结婚,你为什么不可以用你的名字去买房呢?
用你儿子名字买房,离婚房子会丢;用你名字买房,法官没办法把房子判决给你儿媳啊。
那这样买房带来的变化就是女方没办法要房子,转过来要彩礼了。
本来是男女双方一起把钱投到房子里,一起贷款,钱都在房子里。现在是男方家不用儿子名义买房,转用父母,就自己买,是不是整个购房的金额和贷款都少了?
为什么呢?
因为整个房地产市场和婚姻市场变化太快了。
我们国家之前舆论宣传有个所谓的“刚需”概念,主要就是说年轻人结婚购房是一种“刚性需求”,而且是用政策引导年轻人的父母拿钱做首付,给年轻人结婚购房。
现在整个社会都变了。具体数据就是我国的结婚数这几年轻度下降,但是居民中长期贷款的增量(房贷增量)崩掉了。大家买房子少了,贷款买房更是大幅度减少。
这里面有很多的原因,但是有个问题避不开,就是结婚买房,离婚房子和债务怎么分?
我国是2011年开始立法搞房产加名,推的就是“加名即共有”,而且离婚时一般在财产分配时偏向女方更多。最常见的例子就是时常会出现把男方婚前房产因为房产加名判决给女方,而性别倒转从来没发生过。
假设你是男方家长,你儿子结婚要买房,你能不担心吗?可你为什么还是要用你儿子的名字买房呢?
因为限购限贷。你儿子跑到大城市上班,你根本就没办法,只能用他名字买房。
现在大城市限购除去北京上海几乎全解除了,从风险最低的角度,你儿子结婚,你为什么不可以用你的名字去买房呢?
用你儿子名字买房,离婚房子会丢;用你名字买房,法官没办法把房子判决给你儿媳啊。
那这样买房带来的变化就是女方没办法要房子,转过来要彩礼了。
本来是男女双方一起把钱投到房子里,一起贷款,钱都在房子里。现在是男方家不用儿子名义买房,转用父母,就自己买,是不是整个购房的金额和贷款都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