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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凯 何浩 罗成 等|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研究:农业合作化的构想及其地方实践

开放时代杂志  · 公众号  ·  · 2017-09-18 21:38

正文

【本文节选自《开放时代》2017年第5期"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研究"专题。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编者按


  第四次开放时代工作坊由开放时代杂志社与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合作,于2017年6月10日至11日在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召开。本次工作坊的主题是“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研究”。


  近十多年来,对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的研究,成了学术界的焦点与热点问题。遗憾的是,一些偏激之论不仅失却学术讨论应有的理性,而且遮蔽了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的丰富内涵,似乎集体化时期的中国乡村社会是一个没有地方传统的均质化的社会,似乎集体化时期的中国农民是没有主体性的农民。我们认为,这种对共和国重要历史阶段的简单化处理,是极为不妥的。


  本次工作坊旨在从个案研究入手,辨析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地方差异,深入集体化时期乡村社会的脉络,呈现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的多元性与主体性,从意识形态的争执中拯救乡村历史。


  评议、自由讨论及回应环节中发言者的标题为编者所拟。部分发言者的发言内容不在本专题之列,本刊将以单篇论文的形式后续刊出。 


三、农业合作化的构想及其地方实践


  程凯:“社会主义高潮”之前——“稳步发展”阶段的王莽村农业生产合作社


  我这两年写的论文主要围绕陕西省长安县50年代的农业互助合作,特别聚焦其中的两个村子,一个是这次论文里重点写的王莽村,另一个是皇甫村。这两个村是柳青的小说《创业史》的原型地。柳青为了写这部反映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小说在皇甫村住了14年。皇甫村成立的“胜利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主任王家斌就是小说主人公梁生宝的原型,他是柳青一手培养起来的劳动模范和群众带头人。1953年成立“七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王莽村是小说中“大王村”的原型,这是长安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其组建“联社”的事迹曾收入《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毛泽东亲自为其经验撰写了按语。王莽村的带头人蒲忠智是陕西省第一批全国劳模,1954年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956年当选中共八大代表。长安县本属于“新区”,但由于其生产条件好,距离西安近,后成为陕西省直属的农业重点县。从土改到合作化、人民公社,乃至“四清运动”,长安一直都是工作试点县,是不断产生工作典型的地方。因此,对王莽村、皇甫村这些“典型村”的研究,特别适于考察1949年以后基层农村的历史轨迹,尤其是共产党农村政策的变化,它的要求和起伏,以及方方面面的要求落到村庄后产生哪些后果,形成何种状态。


  和其他一些我们熟知的典型村不一样,皇甫村、王莽村由于有柳青这样一个作家的参与,由于有《创业史》这样的小说文本而多了一个记录、参照的层面。柳青的写作抱负特别体现在《创业史》初版的“出版说明”中,即,他是要写出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革命“社会的、思想的和心理的变化过程”。而一般的历史记录、档案资料恰好难以充分还原巨大的历史变动过程中一般农民的心理应对机制和精神、感情、思想变化轨迹。当然,《创业史》人物的塑造非常受限于当时农村的阶级政策,尤其是1957年、1958年之后逐渐强化的对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矛盾的理解,这也是该小说在80年代中期之后广受质疑的原因之一。然而,如果拨开表面的阶级规定性,深入作者构造每个人物精神世界的方式,我们还是能够感觉到作者在努力把握农村各个阶层和类型人物时所能达到的精确度、深度和广度。而这种对人物的把握又是高度结合于对合作化运动的政治性理解。甚至可以说,柳青的人物塑造、情节构造很大程度上渗透着他作为一个深度参与合作化运动的政治工作者对于合作化运动需要什么样的人的理解,需要什么样的政治思想工作的理解。从与柳青一起参与合作化工作的地方干部的回忆中可以看出,柳青不是简单依据几个特定的“生活原型”创造其人物,而是在同时深入十数个工作典型的前提下,以这些工作中碰触到、体会到的经验、感觉、意识去形塑小说的生活世界。他所要表现的是一个被深层搅动的乡村社会,原有乡村社会生活的“常”与“变”都要被组织进一个更宏大的政治过程中获得新的形状和表现形式。在此意义上,柳青要把握、表现的“生活”不是政治支配力下的被动基层,或能把政治相对化的“原生态”生活,以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群众工作、群众运动为中介而搅动、激荡出的生活才是此阶段本源性的生活。


  柳青把合作化运动乃至整个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革命放在“人的改造”,放在中国民众的思想精神成长历程中加以认识。此把握的出发点与毛泽东关于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革命的设想有着高度的契合。因此,从柳青的作品中可以体会到他不是一个跟在现实后面的记录者,或传声筒式的鼓动者。事实上,他比许多干部更具有独立思考的层面,尤其涉及在多变的农村形势中不仅把握政策的推行、得失,更把握每阶段政策背后的原则,以及每项政策要遭遇的不同群体的思想波动,它引发的冲突与矛盾,进而展开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创业史》中所写梁生宝的“思想活动”,或许不是一个积极分子的实然状态而是柳青所理解的一个在社会主义革命中成长的理想人物在现实状况中应该有的认识。这个应该有的认识不是单纯的“拔高”,它在现实条件中可以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来打造、实现。柳青在现实中正是力图扮演这样一个教育者的角色,他是首先在现实中着力培养出一个理想的人物,再去写这个理想人物。


  我们看集体化时期的历史记录,每项工作都强调必须配合深入的政治思想工作。但很多历史记录中的思想工作只是政策推行中一个抽象、符号化的环节。我们从中看不到当时农村思想现实的实际,尤其是老百姓对于每项制度、每项政策产生反应的思想、心理和精神机制。而柳青的文学书写恰好聚焦并试图捕捉这一层面。进而,他塑造的“理想人物”中也包含着对于理想的政治思想工作应该如何做的理解。不过,从另一方面看,这是作家的现实认识逻辑。实际上的运动过程和政治过程不可能按照一种应然的方式展开。今天,一些研究重估《创业史》的价值,试图论证《创业史》才表现了真实的合作化历史。我觉得这种“误识”忽略了文学创作机制和现实机制之间的落差。


  而如果要面对《创业史》书写的历史现实,恰好需要把握其“理想”跟“实际”之间的错位与落差。《创业史》作为作品有着必要的完整性、逻辑性。然而历史本身是不可能完整、封闭而符合逻辑的。实际的历史进程中充满矛盾、斗争,不可预测的因素、失控和调整。尤其对于50年代农村社会主义革命而言,历史的“实际”是要独立加以考察的,而不能依据小说文本的表现。只有直接深入历史,还原、把握了“实际”当中充满矛盾斗争的历史过程,才能够真正理解小说这个“现实主义乌托邦”的表现性,它的针对性和它的批判性。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暂时搁置对柳青作品的解读,直接投入到考察王莽村、皇甫村合作化历史的原因。即便就理解柳青所要着力表现的农民精神世界而言,农民的感情、意识、思想、精神通常不是以充分“意识化”的方式表达出来和存在着的,更多的时候它们是经由对涉及各自利益的制度、政策、工作方式、动向的反应折射出来。如果不能真正理解这些不断变动的制度、方针、政策、工作方式对老百姓到底意味着什么,触及什么样的利益,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就不能理解他们那种反应的真实意涵。在此意义上,制度史、社会史、精神史、思想史不是分离的,要取得有效的融合性视野才能各自得到有效把握。


  这是我为什么要写关于王莽村历史研究的一个背景交代。


  我最近写的两篇论文都是关于王莽村和它的试办农业合作社。之前一篇主要讨论长安县作为一个“新区”在解放后的整个建政过程,从中来看蒲忠智这样一个全国劳模是怎样被发掘、树立起来的,长安县第一个农业合作社是怎样一步步组建起来的。这次提交会议的文章则主要讨论1953年到1954年中期试办合作社阶段的状况。事实上,1955年毛泽东所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标志着推动合作化的方式发生了一个大的转变。之前主要采取试办重点合作社这样一种“典型带动”的方式,之后则转向“全面规划,加强领导”。“全面规划”意味着整体合作化提上日程,在大家迟早入社的前提下,试办社以其增产增收的优势吸引一般群众的路径变得不那么迫切,相反,“改造落后村”就变得非常重要。但在之前的阶段,试办社、重点村的作用非常关键,试办社一定要办好。但是,这个“一定要办好”会带来许多问题。以王莽村的“七一社”为例,为了做出示范,政府会给予它很多优惠和政策倾斜,会投入干部、技术员手把手地教他们如何建立记分评工制度,如何采用先进技术。但重点村越先进,它跟周边村的反差就越大,后者就愈发显得落后。在一个村子里,试办社与互助组、单干户也构成同样的矛盾。于是,群众认为先进是“政府硬促出来的”,“人家走得快,咱们慢慢走,不跟他”。本来,培养典型的目的在于以“眼见为实”的先进带动后进,但适得其反,反而造成对立。而这与当时领导方法的畸轻畸重直接相关:越是重点村、重点社,上级指导越深入、细致;越是一般村、组,干部工作越流于一般化。为了扭转这种情况,当时采取的措施就是办互助合作网。论文的第一部分就是讨论王莽村的互助合作网。


  事实上,蒲忠智对办互助合作网并不积极,他觉得这是个负担。这个网真能办起来,相当程度上依靠上面派下来的驻社干部。后来由此产生了一个典型经验就是当年发表在《人民日报》上,又被收入《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史料》的《让农业生产合作社来带动互助合作运动——记中共长安县委试办互助网的经验》。这里面主要介绍了当时县里派到王莽村工作的驻村干部曹景俭,他如何在办互助网的过程中从农村工作的外行变成办合作社的内行,改变了“一般化”的工作作风。所谓互助网,实际上是将“典型带动”制度化的一个方式。“典型带动”就其本义而言,诉诸一种直观性和“见贤思齐”的自然意识,是对立于强迫命令的,照顾“自发性”“自主性”的工作方法。然而,仅靠塑造先进“典型”就自动产生“带动”效应在实践中被证明并不可靠。这与“典型”内涵、向度同民众惯习的差距以及工作过程的造作与“包办”都不无关系。由此造成“带动”不能只是一个自发过程而需经由进一步的制度设计和群众性工作来调动。


  第二部分讨论一个典型个案,就是富裕中农叶振贤的退社风波。这个例子涉及怎么理解合作化运动中富裕中农的“动摇”。这一问题在上层曾产生很多争论,尤其是毛泽东和邓子恢的不同估计。在毛泽东做出上中农与下中农的区分后,中农对于合作化的抵触、动摇越来越被界定为来自于“富裕中农”的阶级本性。但从叶振贤退社这样一个具体的例子可以看到,他的退社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单干的增产额度可以超过合作社,另一方面也与试办阶段合作社“冒进”造成的经营不善以及复杂的人事纠纷有关。值得注意的是,对叶振贤的退社,上级开始主要采取“向中农让步”的方式——通过不断调整地劳分配比例——竭力挽留,即便挽留不成,也采取“和平处理”的方式,把退社控制在一个“正常”的、基于“退社自由”原则范畴内的事件,避免与叶的对立,减少对社内、社外的冲击。可见,这时的“走自发道路”与“走社会主义道路”尚处于“竞争”范畴,两套道路区分的政治(斗争)性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尚未变成普遍的、社会性的意识。但接踵而来的“总路线”宣传则将两条道路斗争的意识大大强化、凸显出来。伴随着合作社的扩大,“统购统销”的推行,富裕中农的压力与日俱增。很快,退社三个月的叶振贤又恳求回到老社。上级迅速批准了他的回社申请,且并未叫他检讨,显然是更看重回社本身的政治象征意义——其回心转意“是我党团结中农政策的最好说明”,表明“退社是没有出路的”。叶的退社风波正处于“总路线”提出前后,从中可以看出不同政策阶段对富裕中农问题的不同理解和处理方式,以及中农自己在这一过程中的各种算计、判断和应对方式。


  最后一部分讨论成立联社的问题。王莽村的办联社经验是收入《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书的。毛泽东为其撰写的按语至今仍镌刻在村口,展示着王莽村的荣誉。实际上,联社存在的时间很短,之所以先办联社而不直接办大社是因为办联社比办大社能吸引更多户参加。一些人更愿意自己办小社而不愿加入大社与劳力、生产条件强弱以及村庄内部的人际关系、宗亲关系都相关。因此,一方面办联社是先进经验,另一方面,从一开始就强调联社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本位思想”“摊摊主义”,联社只是一个过渡形态,是为了向大社过渡的准备。而这一过渡实际上没维持多久,半年后,1954年秋季,四个小社就最终合并组成了王莽村“七一农业生产合作社”,成为长安县的第一个大社。


  作为一个典型村,王莽村合作社的每一步发展都和上层对于合作化运动的整体规划若合符节,但这不意味着合作社只是上级的牵线木偶。在合作化各个阶段农民所表现出的形形色色的“积极性”与“保守性”其实都不是能被本质化的,与阶级属性、思想意识直接挂钩的东西,毋宁说它们是混合着各种外在要求与内在回应方式的综合体。只有耐心还原、剥开层层叠加的要求、意图,以及制度作用、现实利害、心理机制才能对每个“典型经验”进行有效解读,进而经由对这个“从下面来的”经验个案的解读把握这一时期历史展开的逻辑。


  何浩:新中国成立前后农业合作化的曲折与展开


  我的论文着重讨论当时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的政治状况。按理说,我们在研究时,会把他的视野归纳到中观或宏观上,但实际上讨论赖若愚在不同历史时刻整个的身心状况、认知意识以及历史感觉,恰恰是需要对他做一个非常深的描述或展开,这样才能够把握住在当年山西首先推行合作化过程中,赖若愚到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在整个山西合作化运动的过程中,他会在怎样的层面上决定、影响或者左右合作化运动的规模以及它的实践方式。论文前面三部分都在讨论赖若愚的问题,对赖若愚展开一个有深度的描述,才能把握住后面讨论的问题。在我看来,微观和宏观不是那么的绝对化,要对历史事件做出一个相对完整的把握,对当时的历史人物进行深描或细描是必须的。赖若愚是主动地或者说是以政治的力量非常强势地介入农村历史走向当中的。我所要讨论的问题是: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一直到互助组,再到合作化,并不是铁板一块的必然的历史趋势,而是每个环节都是可以撬动的,虽然后来没被展开,但都可以纳入到我们对历史的认知当中。历史在后来的走向中确实迈入了合作化,即便如此,在后来的合作化当中,我们应该如何重新认识合作化?


  论文的第四、五、六部分处理了从互助组到合作化的历史变动过程。在此变动过程中,山西的历史经验在当年是非常重要的,山西长治地区的十个试办合作社成为讨论中国农村走向的重要经验之一。对长治地区十个试办合作社的经验究竟能分析到何种程度,也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发展方向认识的深度。在这个过程中,我着重分析了长治的两个村庄,一个是川底村,一个是枣烟村,枣烟村是武乡地区4个试办合作社之一。当年有许多人对川底村的合作社经验做了总结,这些总结在历史过程中是怎样被构建出来的,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中生产出来的?在生产经验的过程中,我们能够看到哪些内容,不能够看到哪些内容?能够看到的内容,决定了我们后来怎样认识合作化的性质。试办合作社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一开始要组织起来的全是中农,尤其是在枣烟村的合作社中所有成员都是新中农,按理说是成分最好、觉悟最高的,但是在一开始试办的时候问题恰恰最多。在此可提出一个问题:在中共的视野中最能够组织起来的成员恰恰是不能组织起来的,在这些成员中后来做了哪些调节,使得成员组织得很好?合作社后来变得很好,这个过程中历史的变化到底是怎么样打开的?


  我们要更完整地描述村庄的变化,尤其这些变化并不是可见的,而是在隐形因素的运作之下,村庄在历史当中被构造成那样的形态。这些隐形的因素到底是什么?它们并不是能依靠资料直接把握的,在历史的整个构造过程中,实际上我们还不能够确定那是不是结构性因素。经过考察之后,我们才能确定这些结构性因素中,不容易把握的因素到底是什么。其中正好谈到枣烟村,它在武乡地区的交通要道上。整个村庄的构造会依赖很多因素,比如商业因素,以及当地的一些大地主,大地主一方面有农业,一方面有商业。大地主在二三十年代很难再应对武乡的一些问题,武乡的一些地方人物就会想办法来重新应对,其中就有后来成为枣烟村合作社社长的魏名标,他的哥哥魏名扬起的作用非常大。魏名扬是武师,成立了武馆,后来合作社成员大都是从武馆转换过来的。在这里,我们要看到魏名标为什么能把枣烟村合作社从不成功转化为成功。一个地方干部在新的历史情势中需要把合作社办好,其实需要自身的变化,还需要带动其他人进行变化来配合新的历史局势。


  罗成:从建社到扩社:广东农村合作化的“经验”及思考


  我想跟各位老师交流一下关于集体化时期的一些经验及其如何形成有效理解的方式。最近一年,我在慢慢进入50年代以来的广东农村集体化的历史过程当中。我在这里想谈的是这样一个个案。1956年3月,广东省委办公厅编辑出版了一本文献资料集《广东四十个农业合作社》。这个集子的前言是由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陶铸撰写的,在此我截取了前言临近结束的一段话:


  “这四十个社的成长,都是有过一番艰苦的历程的。它们的各种经验十分值得我们重视。什么是经验呢?人们在生活斗争中,不断地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为了要战胜这些困难,就想出了各种各样战胜困难的办法。把这些战胜困难的办法总结起来,就成为有用的经验。所以说,经验就是克服困难的结果。要知道,这种经验在我们许多农业社中同样是存在着的。它们之所以能够生存与发展,之所以能够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和战胜天灾,就是因为它们和困难斗争过来,它们中是有许许多多战胜困难的办法的。我们有些同志,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具体困难的时候,常常是大喊大叫,或是回避困难,对困难表示害怕,好像一点办法也没有似的,这就是由于他们还不懂得这个道理。其实,克服困难的办法就在跟前,只要我们深入下去,多了解一些实际的情况,细心注意各种情况的变化,经常地及时地把许多先进经验总结出来,然后再把这些有用的经验普及开去,问题便可以解决了。我们试检查一下现在许多合作社中所存在的困难吧,相信它们不少是可以从这里找到克服困难的办法的。”


  这段引言所处的历史关节点是什么呢?其实就是毛主席所编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这部书。这部书在1955年9月出了最初的样本,在1955年12月又进行了增删。在这个过程中,毛主席号召各省、市和自治区也来做这样的材料整理。由此,广东省的行动是蛮快的一个反应,1956年3月就编出了这本资料集。这个前言,就是概述了在广东省第一批、第二批初级社建社过程当中所提炼出来的一些思考,特别是,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地方领导的陶铸面对农村集体化从建社到扩社的历史过程有着怎样的一种认知与回应的状态。“这四十个社的成长,都是有过一番艰苦的历程的”,这一句话概括的历史状态,放在整个四十则材料当中是带有普遍性的。每一个合作社,其实都经历了战胜天灾、地少、人多、牲畜不足、缺乏资金等客观性困难因素。比如,虽然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建社,也要想尽一切办法,通过勤俭办社、开荒、拓展副业的方式筹措资金,使每一个贫下中农都能成为社员。由此,更关键的认识是:“它们的各种经验十分值得我们重视”。什么是经验?陶铸说:“人们在生活斗争中,不断地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为了要战胜这些困难,就想出了各种各样战胜困难的办法。把这些战胜困难的办法总结起来,就成为有用的经验”。于是他得出一个结论:“经验就是克服困难的结果”。


  我们应特别敏感地注意陶铸所强调的困难,在四十个农业合作社的经验总结中有特别的指向,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和战胜天灾。这三个方面,其实主要是经济生产能力方面的困难。那么,陶铸没有谈到的是什么?我们可以追问的是:人们能够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和战胜天灾的力量究竟从哪里来?这就更深地涉及互助合作运动到初级社阶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问题。比如,中央在1951年12月和1953年2月先后下发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以及1953年12月下发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等文件中反复提到的要处理好互助组与单干户、初级社和单干户、中农和贫农之间的关系。比如,互助组、合作社既要克服贫农向中农揩油的思想,又要防止中农、富裕中农将牲口和大农具估价过高、分红过多,使贫雇农吃亏,中农和贫农两方面其实对于互助组、合作社都有某种犹疑态度。那么,如何使贫农和中农能够比较融洽协调地在互助组、合作社中真正合作起来,这可能是隐藏在发展生产、增加副业和战胜天灾背后更关键的历史环节。只有自觉认识到这一层面,才能真正有效地将过去克服战争和建国中历史困难的“经验”转化为克服互助合作运动中新的历史困难的“现实能力”。否则,“经验”如果仅仅被理解为克服过去困难的结果,就容易被过快回收为一种封闭性的“信心”,而非面向新的历史情势同样具有生产性的能力。


  陶铸说,总是有许许多多战胜困难的办法,但其实更应深究的是:这些办法是什么?为什么这些办法在历史中就能有效?它们解决的是何种问题?比解决看似作为对象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的人是以怎样的状态及其相应的调整来思考、理解、掌握、执行、变通这些办法的?这些问题层次的打开,其实会比他谈到的“克服困难的结果”更重要。比如,陶铸说有些同志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具体困难,常常是大喊大叫。但大喊大叫这种现象是不是必然就意味着不好?陶铸的理解是把我们引导到“喊叫”直接等同于回避或者软弱、退缩,但其实这一现象本身仍需放到历史当中理解。因为1955年7月份有一个大的历史变化,就是毛泽东在中央召集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的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著名讲话,之后整个全国农村合作化运动就开始大规模急速往前推进。陶铸批评的“大喊大叫”正是对毛泽东这次讲话的一个回应。但是,我们理解这个批评的同时又不能轻易带过,作为历史经验的褶皱层面,即有些“大喊大叫”也许是一种面对现实困难的谨慎态度,尤其这个困难还不仅仅是发展生产与战胜天灾,而是如何处理实际的人际关系,比如程凯论文中分析的富裕中农叶振贤要退社的心理问题,特定历史状况中的“大喊大叫”其实并不必然会带出来回避、软弱或退缩的情绪。


  我思考的是,在进入历史的时刻,我们如何把文献与历史感结合起来,从普通文献当中能读出陶铸本人的历史主体性状态及其问题。陶铸并不能直观地被视同为国家视角和上层视角,但是从陶铸本身,我们就能自下而上、自内而外地把握到一个历史人物的主体状态,而对这种主体状态的历史理解应该可以成为农业合作化研究推进的可能性空间。


  我想说的最后一点是,我们今天谈论50年代的农村合作化问题,多少带着某种鲜明的现实问题指向,即90年代末以来中国三农问题的凸显。但这些年来,我们在三农问题的认知上是否有所偏失?比如三农包括农业、农村和农民,通常受重视的是农业和农村,及其经济和政治方面的问题。但我们到底有没有体贴地理解农民主体的身心状态,又如何安顿农民主体的身心状态,这也许是重新认识50年代农业合作化运动特别需要注意打开的“经验”。日本思想家福泽谕吉讲过一句话:“立国乃私事,非公事也”。我想,农业合作化运动在某种意义上仍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个立国过程,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对于农业合作化作为“立国”关节点的历史分析,我们能否真正从体贴历史主体出发的“私”的角度打开一种新的理解空间?过去通常简单地把公私二元对立起来,有我无他。现在,我们能不能把一个农民或者一个领导人真正当作一个历史中的个体去感受、理解与反思他的身心状态,把他真正视为历史中的活生生的人来理解,无论是陶铸,还是叶振贤、赖若愚。当我们有一天能够把“私”作为历史人心真正加以认真对待的时候,可能一个真正具有普遍性意义的“公”,也就是集体状态,才能呈现得更饱满、更丰富、更有现实性,也更有创造性。这样一种社会组织状态,不仅能战胜天灾、发展生产,同时更能使每一个身处历史当中的人获得身心安顿。


评议


  李放春:重返共和国初期


  今天重返共和国初期,这段历史对我们研究共和国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时期。


  读文章时想到几组相关问题。第一个问题,在做出合作化决策之前,关于土改和乡村的认识。何浩谈到两个问题:一个是中农化;一个是新的分化。甚至在文章中还提到:中农化导致了新的阶级分化。我不太认同这种看法。土改以后趋势的判断是有一个对现状的判断和对未来趋势的判断的。土改以后大多数是中农状态,而所谓新的阶级分化更大程度是在讲趋势。现状和趋势,这种感觉跟20世纪40年代初张闻天在晋西北调查比较相似。当时的乡村社会也是一个比较中农化的社会,但是他说未来趋势会是新富农的崛起,当时绝对的比例还非常小,但是他为什么会这样说呢?是因为这样的一个趋势判断实际上是他对未来发展方向的一种诉求。他在40年代的主张其实是新民主主义或者说是新资本主义,新资本主义现实的体现就应该是新富农,所以尽管很少,但是也要把这个苗苗抓住,这就代表了未来的希望。那么50年代初的时候,赖若愚做出这个判断时,其实比较类似,这个苗头已经出来,虽然还不是主流,但是新资本主义的苗头已经出来了,而这个苗头是山西省委不能认同的。这里,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不是中农化导致新的分化,而是这个中农化背后的新民主主义秩序必然会导致新的分化。山西省委认为新民主主义秩序是不能去巩固的,不然未来中国就会走到新资本主义。反过来,刘少奇看这个问题的时候,恰恰是说这样的一种趋势,第一不可避免,第二也不必害怕。刘少奇当时有个“养肥猪”的理论,猪呀羊呀要养肥了再杀,所以说这个东西不必害怕。


  第二个问题呢,就是问题与主义。我们回去看的话,赖若愚他们的想法很大程度上恰恰是从主义到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主义意识的话,那个问题很可能就不再是问题,但是由于他对社会主义方向的强调,才使得他认为在土改后乡村出现的有些苗头是非常严重的。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一种“盛世危言”。这是我的一个判断。这个判断关乎我们对整个20世纪中国革命的一种认识,我个人觉得中国革命有一个很鲜明的特点,就是“思想领先”这样一个特点,而赖若愚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这样一种对于土改后乡村的判断和对未来发展方向的判断,恰恰是体现了这样一种思想领先的革命特质。


  第三个问题就是土改中老区与新区的政治生态的区别。我觉得,到50年代初,山西这样的老区遭遇的历史处境、社会结构问题、经济问题和50年代初那些土改新区的生态是不太一样的。对于像赖若愚这样的山西老区的高层领导来讲,他所遭遇的问题至少在他看来是一个非常真实的问题,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不再提高一步的话,不进则退,所以他讲的是战胜自发势力。而像关中的新区也好,广东的新区也好,它所遭遇的问题就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贯彻。所以,程凯在文章中说,一个基层干部感觉不到内在的动力在哪,上面下来了,我们就干一干。我只是把这些问题提出来,供大家讨论。


  吴铭:农业合作化三原则


  先说一下程凯的文章,我最感兴趣的一段,是他讲到富裕中农叶振贤的退社风波,这个过程写得非常生动。我国的农业合作化有三个原则:一个是自愿互利,一个是典型示范,还有一个是国家帮助。叶振贤退社,我觉得主要是反映“自愿互利”的原则有没有得到真正贯彻,或者说是如何贯彻的。叶振贤作为一个富裕中农,不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小说中,他都是“落后”的典型。他提出退社,当然有很坏的影响,然而上级还是给了他退社的自由。关于“互利”问题,程凯的文章也有详细介绍,叶振贤退社的原因在于,虽然是大丰收,但是自己的收入增长幅度比不上不入社,觉得吃了亏。也就是说,同样是丰产增收,他也承认增收了,但他盘算如果单干,自己的收入会增加更多。像这种情况,从经济学的角度和现实的角度,我们都是可以理解的,就是你没有权利要求中农以个人经济上的“损失”(少增收)作为入社的代价,那么他可以自愿退出。可是后来,很有意思的是,我们看到退社不到三个月的叶振贤又恳求重新入社。我认为他是诚恳的,确实是自愿的,为什么呢?最重要的是生产上遇到困难,“生产上劳畜力都不够”。中农的问题是往往“地多劳少”,这是很实际的困难。说他是审时度势也好,无奈也好,总之,真的是自愿退出,又自愿重新加入,所以我觉得,“自愿互利”原则在这个典型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


  我还想提醒大家的是,《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这部书,其实最开始不是这个名字,当时叫做《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9月25日,毛泽东写过一篇《〈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序言》。到了12月,毛泽东认为那篇序言过时了,重新写序言,并对材料进行较大增删,将书名改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这两个名字的差异之大是显而易见的,中间肯定发生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变化,值得我们去探寻。


自由讨论


  老田:两种制度观


  在党的高层领导中间,对于制度的理解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方式:一个是少奇同志代表的“养肥猪”政策,这个看法的背后是把制度看作是政策和法令的集合,与这种制度观相一致,可以下命令把一个社会一夜之间创造成一个新社会,反过来以政策和法令去复辟一个旧社会都是可以的。毛泽东和赖若愚的报告,则体现了另外一种制度观,通过把现实中间各种相互竞争的倾向加以扶持或者压制,来体现新制度的逐步产生和对旧制度的逐步替代,比如说把互助组提高一步、两步或者三步,通过公共积累去逐步地动摇私有制和私有观念。后一个制度观,很接近于西方制度经济学所重视的“博弈均衡”,当然,毛泽东那个时代的人不讲博弈均衡,他讲矛盾或者斗争,说新民主主义在桥上,用这个来转喻制度的渐变和过渡特征。制度变革不可能是静态和突变的,而是一种不进则退的力量消长关系。邓子恢和张闻天的报告,还有刘少奇,他们在制度观方面有一致性,是一种静态的制度观,以静态的经验去看待这个问题。例如,从旧社会经验出发,富裕中农和富农的田种得比较好,产量比较高,这个经验基础是有的,但是把它放到整个大的社会背景去看,作为制度观来看待,这个结论是否还成立就不一定了,往往是富裕中农和富农的土地质量较好、投入能力较强,而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特别会种田。在博弈均衡的视野里,就是要扶持一批什么样的农民来建立什么样的社会,赖若愚的办法就是对那些处于上升阶段、经验上表现为田种得好的农户,要逐步削弱和动摇其上升趋势。前一种制度观对新民主主义的理解,也是非常机械化的,只认定新民主主义时代的私有制合法,私有制合法就不能动了,变成这样一个机械论思想。两种制度观,一个是博弈均衡,一个是法令改变社会的机械论,这两种制度观之间大概不可通约,难于交流和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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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龙: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李怀印: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校区历史系

  胡英泽: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曹锦清: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李放春: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徐俊忠:中山大学哲学系

  郝平:山西大学历史系

  老田:三农问题研究者

  何浩: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程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马维强: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郭永平: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罗成: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刘朝华: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开放时代杂志社

  吴铭: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开放时代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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