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非法利益,强子、阿五和小林(另案处理)三人上演 “捡钱分钱”大戏,三人互唱双簧,有开车的,有扮丢钱的,有扮捡钱的,利用人们爱占便宜的心理实施诈骗。近日,博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强子、阿五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以往我就了解过有关‘捡钱分钱’的骗术,大多是在银行门口或者人多的路口实施。为了更有效的实施诈骗、逃避抓捕,我们专门准备了一辆小汽车,打算在车内进行诈骗,这样受害人心理压力大,诈骗容易成功。我们还做了四副假牌照、一套假发等工具以逃避抓捕。”被告人强子供述,“我们一般都是随机选择作案对象,但也会有所区别,主要针对妇女和中老年人下手”。
2016年8月,犯罪嫌疑人强子、阿五和小林三人驾车来到博罗县某镇,发现一名四十多岁男子在路边等车,强子在附近下车后走上前去假装问路与该男子搭讪。此时,阿五走到强子和该男子身边掉下一个事先准备好的钱包,强子则立即上前捡起来并让该男子不要声张,称要与其一起分钱,便把该男子骗到小林驾驶的车辆上。
随后,阿五也跟着上车并询问强子和该男子是否捡到他的钱包,强子矢口否认并假意将自己身上的财务交给阿五检查。而该男子竟信以为真,为证实自己清白也将自己的财物(钱包内的现金及银行卡)交给阿五。
趁该男子不备,阿五将其银行卡掉包,并把“假银行卡”还给该男子,声称“我要看看是不是将捡到的钱存到银行卡了,你告诉我密码,我去核实。”
该男子以为卡在自己手上就将密码说了出来,此时阿五以去银行检查账户为由和强子下车离开了现场,小林也趁机让该男子下车等待。就这样,三人将被害人卡内的1900元取走。据调查得知,三人用上述方法还骗得一女子银行卡内10000元。
最终,强子与阿五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小林另案处理。
法官提醒:捡钱分钱这种骗术并不是什么新型的诈骗手段,但还是有人屡屡中招,这都是因为被骗者贪小便宜的心理在作怪,骗子们正是利用了受害人的这一弱点才屡屡得逞。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易和陌生人搭讪,特别是银行卡和密码不可轻易告诉他人,如遇到可疑情况应该及时报警,切勿因贪小便宜而吃大亏。
通讯员:卢思莹 李洋 周泽锋
本文来源: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