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落户政策来袭!
12 日,哈尔滨新区平房经济技术片区全面放宽落户条件,推出 10 项户籍优惠政策,吸引人才,今后外来人员租房半年以上即可落户,大中专毕业生持派遣证也能直接落户。
哈市九区范围以外的夫或妻,投靠配偶落户的,依法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持有效证件及手续可到配偶户籍地申报,为本人落户。
18 周岁 ( 含 ) 以下未成年子女到哈市范围内投靠父或母落户的,可由哈市范围内的父或母持有效证件及手续到其户籍地派出所申报,为本人落户。
父母双方年满 45 周岁(体弱多病,已下岗或提前病退等情况的可不受年龄限制)到哈市范围内投靠子女落户的,可到哈市范围内的子女户籍地派出所申报,为本人落户。
户籍地在哈市范围以外的复员军人,配偶在哈市有常住户口,依法登记结婚,可直接办理落户。
户籍地在哈市以外入伍的转业军人,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军人转业安置办公室安置(含自主择业)到我市的,可为本人办理落户。
正连职(含)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含)以上的士官(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可由本人直接到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居民户口落户。
另:
松北区也有新政策
往年,大中专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市人才交流中心落户介绍信或接收单位证明,可直接到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但未派遣到哈市的毕业生不在此列。
今后,未派遣到哈市但有意愿落户松北区(哈尔滨新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持就业协议或《创业就业证》,到松北区(哈尔滨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保管手续,开具落户介绍信。然后持落户申请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落户介绍信,到松北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落户手续。申请人可为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及同一户口父母、岳父母办理落户,落户事宜5个工作日办结。
稿件来源:哈尔滨日报微信
记者:徐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