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70多岁的沈老伯
将40多岁的女儿沈女士
告上法庭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沈女士是沈先生与前妻所生的女儿,1991年,沈老伯与前妻离婚,沈女士随父亲共同生活。5年后,沈老伯与现任妻子再婚,并于次年生下了儿子小沈。
不幸的是,小沈患有智力缺陷,是智力三级残疾人。
如今
沈老伯与妻子年岁渐大
两人都需每日服药
一个月自费药费需数百元
而30岁的小沈
因为有痛风
无法走路
每月也需要100多元自费药费
沈老伯夫妻虽能自理,但无力照顾儿子,于是萌生了想要找住家保姆的打算。然而,一位保姆每月至少8500元。虽然沈老伯夫妻每月退休工资近11000元,但由于家中无存款,即使算上儿子每月2000元的残疾补助也是捉襟见肘。因此,
沈老伯将与前妻生的女儿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女儿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在法庭上,沈老伯表示,
沈女士长期不承担家中任何责任和义务。
自己曾经腰伤在家躺了15天,女儿不曾探望;自己和妻子去农家乐旅游,请女儿帮忙照顾儿子几天,还要每天给女儿200元。此外,
沈老伯此前动迁曾获得两套安置房,由于女儿缺钱做生意,出售一套安置房并将卖房款借给女儿。
沈女士却表示,
自己小时候随祖母生活,与父亲和继母共同生活时曾遭欺负虐待,导致精神抑郁。
而弟弟有独自在家的自理能力,只是需要提前准备好餐食。而父亲和继母两人出去游玩时,
都是由弟弟在家自己照顾自己,不存在给她钱一说。
沈女士还指出
每次沈老伯夫妻两人看病打电话
自己总是第一时间赶到
父亲的腰伤
也是自己带去医院
可沈老伯在她身体虚弱时
不曾看望
至于动迁安置房,沈女士表示,父亲出售原是为了自行花费,之后才决定借款60万元给她和丈夫做生意,此后,
沈女士卖掉大房子换小房子时还借了钱,才归还父亲这笔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