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神话·悟空》爆火,引出了“天命人”一词。这是新生成的词称,在该游戏推出之前,我国文化里并无“天命人”这样一个词汇。不过,该词与一个极为古老的概念相连——天命,于是也就激发了大家对“天命”那一概念的兴趣。
我们没有注意到的是,在西方“中国学”里,天命是极其重要的内容,在“中国通”们的带领下,很多西方人都相信天命,即,他们相信,“中国自有天命”——本文且称为“西式天命观”。
2022年,阿语《中东报》上,沙特专栏作家沙吉朗在《〈论中国〉与关于“后美国时代之世界”的争论》一文中,摘录了基辛格《论中国》第一章的阿拉伯语版的片段,包括:“对于中国人来说,在与其共存的那片地理区域内,中国始终高于其他所有群体,那是不言而喻的和自然的,那根本就是世界的自然状态,并且它还体现了一项诺约,即天委托(ahidat)皇帝的诺约(ahd)。对于皇帝来说,这一由天赐送的诺约倒是并不希望中国与邻国人民持敌对状态,而是相反。”(据文章中的阿语行文翻译)
上述阿语译文,在《论中国》的英文原文是什么呢?是:“ That the Chinese Empire should tower over its geographical sphere
was taken virtually as a law of nature, an expression of the Mandate of
Heaven. For Chinese Emperors, the mandate did not necessarily imply an
adversarial relationship with neighboring peoples; preferably it did
not.”
“天委托皇帝的诺约”,是对应“Mandate of Heaven”,而后者正是天命一词的英文固定译法!
ahd是动词ahdan的词根,也是其名词形式。该词的词义非常丰富,包括:
嘱咐;委托;了解;诺言;守信用,践约;担保;宪章,盟约,公约;誓言;委任状;契约,合同……
这个词意义庄重,往往用在非常重要的地方,例如,阿语里,《新约》是alahd(约) jadiid(新),《旧约》是alahd(约) ghadiim(旧)。再如王储、皇储,是valii(随后的) alahd(委任)。
该词的动词形式还包括“暗示”“照顾”“重申诺言、承诺”“缔约”等意思,而ahidat正是动词的第三人称单数阴性形式,意谓天委托中国皇帝、天给中国皇帝暗示、天向皇帝承诺、天与皇帝立约等意思。
这就意味着,马舒赫教授把天命理解为“天与中国皇帝单独立约”,而该种“理论”在阿拉伯世界蔓延开来。
前一阵,随着巴以冲突加剧,中国民众注意到,以色列驻联合国大使曾经手持圣经宣称,上帝与以色列人立了约,把巴勒斯坦许给了他们。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头一次听说那样的说法,觉得匪夷所思,捉摸不透以色列人的底层逻辑。没想到,阿语世界的严肃学者用“立约”来解释天命,而其他阿拉伯人也觉得顺理成章。译者马舒赫教授还认真地告诉同胞,相信天与中国皇帝立了约,包含在“中国对世界秩序的思考和看法”里。
马舒赫是从英语世界接触中国天命的相关观念,该情况无疑是一种提示,让我们想到去检视一下西方文化里又是怎样的理解。
美国通俗历史学家芭芭拉·塔奇曼在《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1911-1945》(以下简称“史迪威”)里如此简介:“中国纵贯其历史,都相信她自己是文明的中心,由野蛮人们包围着。她是中央王国,宇宙的中心,其皇帝为天子(Son of Heaven),由天命(Mandate of Heaven)所统治。”
从塔奇曼真诚的文字可以看出来,在西方,天命的对译词组Mandate of Heaven,是嵌合在一套完整的中国史观里。因此,不能孤立地讨论西方文化里天命一词的含义,而要将其置于西方的中国史观内观察。
在英语世界,中国文化里的特定词汇“天命”,统一翻译成Mandate of Heaven。然而,实际上,Mandate of
Heaven所蕴含的理论内容与中国文化里的天命基本没有相合的成分。经由中国通们的演绎,这一词组变成了“中国皇帝”与“中华帝国”的专属品。
heaven本意为“天、天空”,但一旦首字母大写,便成了“上天、上帝”以及“天堂、天国”。mandate的意思则包括:
(书面)命令;委任统治权;授权,委任;受命进行的工作;指令;(罗马教皇发布的)圣职授任令;(罗马法中的)委任契约;代理契约,(英国法律中的)私人财产委托。(陆谷孙主编《英汉大词典》)
如果把Mandate of Heaven直译,那就是“上帝对神圣统治的委任”“上帝的授权”“上帝授命代治的契约”之类的意思。在西方现代文明里,该词组也确实就是那一类含义。
从明代一直到二十世纪中叶,一代又一代的西方汉学家大多深受基督教神学的影响,像费正清那一批美国汉学家都是来华传教士的儿子。基督教的思想世界笼罩着他们,让他们身不由己地利用原生文化去理解和解释中国——除此之外,他们也没有别的思想工具。
于是,有人出于自觉,有人出于无意,汉学家们分工合作,“团伙作案”,遵循一神教的神学观念建立了一套关于中国历史的基本模型,也可以称为“原则性历史”“元叙事”“底层叙事”。
汉学家们都是优秀和严肃的知识分子,他们的文章精湛严谨,结果就把那套神学叙事藏在了现代学术的下面,让人们——包括他们自己——都察觉不到。其他领域的学者生活在同样的文化环境里,就很容易地接受了他们提供的中国史观,不具备免疫力。
上帝手搓出来“中华帝国”那么一个神奇玩意,让它早早就出现,还决意让它就此长存。万能的主大概对它搓出来的帝国很得意,给它又搓出来全套的配置,诸如勤劳的中国人、从冰淇淋到足球的发明等等。众所周知,上帝是统治制度的创造者,所以他自然地要想到怎样统治那个尘世里的帝国,于是他按需设岗,设立了“中国皇帝”的岗位,让中国皇帝代替上帝统治人间。
按照上帝的旨意,中华帝国是绵延不尽的,但人的寿命却有限,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上帝想出了一招儿,专门为皇帝设置了天命——上帝的委任状。它规定,只有拿到那件委任状的人才能成为中国皇帝。
一旦哪个幸运儿得到了上帝的委任,就会处身于人类社会的封建等级制度的金字塔尖,享受无限的权力与财富。不过,如果中国皇帝做得不好,那么上帝就会收回委任状,皇帝就会跌下宝座,他所属的王朝也会崩溃。然后,上帝会再发一张委任状,于是新的皇帝、新的王朝上台,如此不断循环。所以,Mandate
of Heaven,既是上帝给中国皇帝的授命,也是上帝与中国皇帝立的约。
咱就说,马舒赫教授并没有译错,人家是抓住了西方中国学的精髓。
读到这里,很多人会说,噢,懂了,西方人的意思是“君权神授”。然而这么说就草率了。
一代代西方学者打造中国学时,遵循的原则不仅有神学,还有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与种族主义思想,几项元素交织在一起,决定了他们如何虚构中国史的内容。西式天命观即是如此,包含着多层的内容,其中一层为:
上帝信托给中国皇帝的统治对象,并非仅仅是中华帝国,而是整个世界。因此后者所获得的神权,是以上帝的代理人的身份,代表上帝,对整座世界进行统治。所以,中国皇帝是“上帝在大地上的代表(Gods
representative on earth)(保罗·斯特拉森《引领世界的十座城市》)、“上帝的信托人,受命统治大地”(the
heavenly trustees of the mandate to rule the
earth)”(霍斯特·J.赫勒《中国:应许还是威胁?——一场文化的比较研究》)
很明显,上述这种奇怪念头既是一神教思想的投射,也是帝国主义思想的投射。所以,西式天命观,完全是近代西方文化精英们的产品,彻底偏离了中国文化的原义。可是,西方人却坚信,该套天命观是中国人自己的思想。他们更坚信,中国人拥有那样的思想,乃是上帝意志的表现。
就算把天命理解成“上帝给中国皇帝的委任”,那么,如此的一条设定,只是人们心里的观念,还是真正存在的?
对读者诸君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笑的荒唐问题,根本就不值得提出来。那种设定当然只是人们心里的想法,而且那想法不科学!
然而,以汉学家为首,在相当一部分西方精英的心目中,天命是真实存在的,有最充足的证据为其存在做了证明。《论中国》有一条表达显露了真谛:
基辛格告诉世人,在“中国”的意识里,“中华帝国应该如同高塔,俯临在它的地理领域之内,这一条,实际上是被当作”“上帝的委任(天命)的一种显相(expression,也可翻译成表现、表达方式)”。
中国文明的成就本身,就是上帝的委任真实存在的显相。固然神意是无形的,没有诏书一类的物质载体,但几千年绵延不绝而辉煌的中国文明始终都在体现上帝的委任。
在西式天命观里,上帝一方面狠抓观念,一方面狠抓实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从实迹方面来说,上帝创造了一套“中国的世界秩序”,作为其意志的显相,而所谓“中国的世界秩序”也有具体的显相,那就是朝贡体系。
美国作家霍华德·W.佛兰奇(Howard W.
French)于2017年出版的《诸天堂之下的一切事务(歪译“普天之下”):往昔如何帮助中国形成其对全球性强权的追求》(Everything
Under the Heavens:How the Past Helps Shape Chinas Push for Global
Power)是宣扬中国威胁论的标准作品,竟有个童话式的开头:从前有一个国家就在世界的中央,而其地位得到无论远近的各国人民的承认。今天,我们把那个国家唤作中国。
对邻国的统治者们来说,从中央王国(Central
Kingdom)的承认中获益固然重要,但,对一连串中国皇帝来说,让外国人象征性地成为属臣,一次次地来向他们的道德优势与权力鞠躬致敬,于他们的权威也同样重要。换句话说,其他人心甘情愿地卑躬屈膝,拜倒在皇帝面前,这是对内证明了他无懈可击的道德权威,按老话讲,是证明了他拥有上帝的委任(天命)。
这一套说辞实际上是西方学者们的标准答案,一次次在他们的笔下反复出现。
据西式天命观,上帝一面让实迹绵延不绝,纵贯古今,一面给中国人灌输了与实迹配套的全套观念,中国文化里的一些独有的奇妙概念——天命、天子(上帝的儿子)、天朝、中国(中央王国),都是在表达上帝的意旨,是上帝故意让中国人知道了部分真相,是上帝借助中国人泄露了部分天机。
有趣的是,西方人发明了上述神学模式的历史叙事,结果给自己制造了一种精神上的窘境。
在一神教的世界里,不存在“西方的神管不了中国的闲事儿”“中国的神管不着西方人”一类的道理。相反,按照一神教的信仰,只有一位全能的上帝,它笼罩世界,管定世界,严格来讲,它无形无象,但它的意志决定一切,构成了万物的命运(fate、destiny)。而如此的信仰导向一项结论:
在中国那里,自古至今,一直有着种种的显相,明白无误地证明着上帝的委任确实存在,那么,降下那项委任的神绝不是中国的地方神,而是那唯一的至高神本身。也就是说,把世界信托给中国皇帝让他代治的神,就是那“万能的主,唯一的上帝”——所有人共同的神,在不同的文化系统里可能有不同的称呼,但神本身是唯一的。
中国通们研究来研究去,成功地研究出一项疑问:神意究竟要干什么呢?这就成功地让西方人两眼一黑,觉得他们的文明在处境上变得微妙、艰险和困难。
上帝设置中华帝国、中国皇帝、信托委任令,目的到底是什么?中华帝国,究竟该有多大,其范围和边界最终该在哪里?上帝授命她统治的世界,包括哪些地方?那委托令,最终的信托对象包括谁,指向谁?上帝意欲置西方人于何地呢?
这些我们压根想不到的疑问,在一些保守思想的西方人那里却是活生生的问题,构成了他们的焦虑甚至歇斯底里。
我们不容易注意到的是,很多西方学者的中西关系、中美关系研究里就嵌着上述疑问,他们以西式天命观为前提,丝毫不怀疑那则神话。例如格雷厄姆·艾利森,在《注定一战——中美能避免修昔底德陷阱吗》一书中,藏在理性言论之下的,是他对天命的执着:“在今天……中国相信,终于,它正回归其在世界上应有的位置。
‘这个帝国自视为文明宇宙的中心, ’学者哈利·盖尔伯解释,‘中国的学者和官员根本不是按照现代意义思考“中国”或“中国文明”。’
(尽管美国自视‘我最伟大’)但中国的观念是把自己当成人类与天堂之间唯一的联系,大概更欠谦虚……让中国人理性地接受一种‘天有二日’的宇宙观,或让美国人同意与另一家很可能地位更优越的超级大国共存,哪一种会更困难呢?”
如果不了解西式天命观,就体会不出艾利森的微妙语意,他的意思是:
中国人脑子里的思想也是神意的一种显相,就如同上帝植入的软件,只能按照既定程序运行,那程序里只有“天无二日”的指令,所以让中国人改变观念那是不可能的。
艾利森如基辛格等学者一样,把迷信表达得含蓄,而通俗读物就把同款神学性叙事说得直白了,如《龙之宝座》在终篇说:“1912年帝国的倒台,并不意味着那些追溯到公元前221年的传统就此终结……(中国人依然在)试图推进它(中国),以成就其命运(destiny),那是早先的皇帝们为中央王国所展望(envisioned)的命运。”
至于那些公然鼓吹“中国威胁论”的作品,论调极为狂热和夸张。哈尔·布兰德斯(Hal Brands)与迈克尔·贝克利(Michael
Bechley)合著的《危险地带——对华冲突正来临》(Danger Zone——the Coming Conflict with
China)便歇斯底里:“然而,中国并不仅受地缘政治的冷酷逻辑驱动。它还出于历史性的命运(historical
destiny)而追求荣耀……在有记录的历史中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都是超级大国。一系列的中华帝国都宣布‘普天之下’皆在它们的委任统治权(mandate)范围之内;他们命令帝国周边的各小国给以尊重。
资深亚洲观察家迈克尔·舒曼写道:‘关于中国人和他们的国家在今天的世界该扮演什么角色,那段历史在他们心中培养了一种牢固的信念,他们也坚信,那种角色将是长久无绝的。’”
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历史学教授蒂莫西·布鲁克(Timothy Brook)的《巨型大国——中国与世界》(Great State——China and the World)污蔑中国搞“新型霸权”,其中的呓语里最清楚地曝光了西方研究涉及中国时的神学基调:“一些(中国人)建议……遵循一种中国独有的世界观,他们称之为天下的视角。天下——天堂之下的一切——原本为周朝的一种观念,意谓皇帝应该在上帝的委任之下统治他的所有领土。他是上帝的代理人(proxy),凡是仰望天堂寻求指引的事物(everything
that looked up to Heaven for
guidance),他都加以管理。有一些国度落在他的统治之外,不过蒙上帝下顾的事物不包括它们,它们远远够不到上帝的目光的边缘,所以,任它们留在文明的光晕以外的昏蒙里,也根本没啥损失。
随着中国成为巨型国家,潜在而言,已没有任何地方可以让那统治者无动于衷,也没有人不会被纳入华和夷的种族分隔之内。他的统治是普世的,所有人都只能服从。不过,在那样的情况下,相关的这一切(即华夷之间的政治差异)都得到了解决,巨型国家就不再需要利用华和夷之间的区别。那会只是一种文化差异,而不是像从前周朝时那样的政治差异。
(一些中国的评论家认为)由于皇帝曾经是上帝的儿子(天子),所以现在的中国是上帝所指定者(designate),负责监督一个国际等级体系,那一体系就从它面前向下铺展开去,而它自己最低也是该体系中最为强大的国家。这样的模式抵消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关于国家间关系的理想化设想,后者认为所有国家都是自主的实体,彼此平等以待。”
布鲁克是一个典型例子,他那类西方精英发表涉华言论时,在我们看来像精神病人。只有看清神学观念对他们的支配,才能明白究竟是什么原因刺激他们那样语无伦次。
其一,上帝曾经赋予中国皇帝一种权力,就是在世界相当辽阔的一部分地区替上帝行使代治;
其二,上帝把关于代治的一整套观念植入中国人的心灵里,于是中国人就拥有那样一套不灭的念想,无论如何也要承担人间与上帝之间的唯一媒介,要做上帝的世界代治者,所以,到了现代,中国还是非要实现那个目标。随着全球化时代到来,中国要代治的范围也扩张到整个世界;
其三,也是让西方人最闹心的是,中国的全部历史都表明,很可能上帝确实打算让中国代理统治整个世界。
国际关系如何发展,关乎世界是走向和平还是纷争,因此相关研究需要理性精神与人文立场,然而,在这一领域,西方学者一旦涉及中国的时候,总是以神学模型作为基础,在他们自己造的迷魂阵里打转,这是目前无解的僵局,不仅荒谬,也很危险。
话说回来,在中国文化里,天命的原义又是什么?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概念,在漫长时光中,其含义也有变化的过程。
早在《尚书》中,《盘庚》一篇就提到了天命,当时的语境是,盘庚率领臣民迁居新都,臣民们非常抵触,盘庚便向他们发表讲话,其中提到:“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先王定下了制度,敬谨地奉行天的命令)在此,天命乃上天所降与的命令之意。
及至周代,出现了“闻于上帝,惟时受有殷命”的正统观念。即,上帝本来是把统治的命令授予殷商,而周人因为美德昭著,所以从上帝那里接受了本来属于商朝的命令,此后一直拥有这种“天命”。该观念也一直流传下来,如屈原《天问》谈到自幽王以后的春秋乱局,便质问:“天命反侧,何罚何佑?”(天发出的命令颠倒无常,究竟哪些是惩罚,哪些是保佑?)
不过,从春秋时起,以子夏铿锵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为标志,对于“天”与“命”的新定义出现了。那是一种人文精神的定义,闪烁着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光彩。最突出的乃是《荀子》中的《天论》一篇,振聋发聩地指出,天地只是按照自然规律运行,不会为人事动情,也不会干预人事,所以“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个人的命运是受外界摆布的,但国家的命运却是靠人类所创建的文明决定兴衰。
在此,“命”变为命运的意思,而“天命”则指任何人的命运。同篇中又有“从天而颂之,孰若制天命而用之”(与其服从并崇拜天,何不掌握天命、利用天命呢),则是将天命彻底地定义为自然规律了。
此后,天命一直存在于历代人的思想中,而“命”不再是上帝的命令,改指命运,乃至指运势。
东汉史学家班彪《王命论》分析“帝王受命”的道理所在,其中提到“穷达有命,吉凶由人”,认为一个人一生穷苦还是显贵,那是由命运决定的,但运势向好转变还是向坏转变,却是事在人为。显然,班彪至少有一点与荀子接近,那就是认为人人都有“命”即自身无法控制的命运(“贫穷亦有命也”)。
不过,在班彪的理论里,帝王的“王命”特殊一点,涉及“天之历数”,即上天神秘的规律。一方面,“神器有命,不可以智力求”,江山社稷是有天命的,不是纯靠人力就能攫取的;另一方面,就算是天意明显属意的人,也要各方面做到极其优秀,“应天顺人”,才能“成帝业”。
同为东汉思想家的王充在《论衡》《命禄》篇中认为:“自王公至庶人、圣贤及下愚……莫不有命。”与班彪看法一致。看来,认为人人都有难以改变的命运,是东汉时代的主流观念。
《剑桥中国秦汉史》“班彪关于天命的论文”一节痴痴缠缠地坚持:
“从上下文看,王充所指的是‘命’(destiny);他似乎没有用‘天命’(Mandate of Heaven)的字样。”
这本秦汉史的作者如他的西方同仁们一样,死抱着“天命(Mandate of Heaven)专指上帝给中国皇帝的委任”的念头,所以非说王充只谈到“命”,未涉及“天命”。
然而,恰恰是《论衡》的《吉验》一篇给出了天命的明确定义:“凡人秉贵命于天,必有吉验见于地。见于地,故有天命也。”
“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虽扁鹊何益?”
王充的理论为,凡人都有命,但天命局限于帝王公侯的群体,包括乌孙王、窦太后的弟弟窦建国等人都有天命,而所谓天命就是富贵的命运,那是上天所决定的。很显然,王充思想中的天命是指人的命运,即天意赋予的贵命。“如儒者之言,五代皆一受命,唯汉独再,此则天命于汉厚也。”(如同儒者所说的那样,汉朝之前的五代都有一次“受命于天”,唯独汉朝有两次,可见天命特别厚待汉朝。)
这里所说的天命,同样是指天所赐的贵命。因此,《论衡》中运用了天命的字样,而其意旨颇接近destiny——命运;与“上帝的委任”没有任何关系。
在后世,天命往往用于指所有人的命运。最有趣的是南宋文人罗大经《鹤林玉露》里质疑对坟地风水的迷信:“且人之生也,贫富贵贱,夭寿贤愚,禀性赋分,各自有定,谓之天命,不可改也,岂冢中枯骨所能转移乎?若如璞之说,上帝之命,反制于一抔之土矣。”
他说,不管是谁,其人生都是由上天设定好的,就叫天命。所以,迁坟改葬怎么可能改变子孙的命运呢?难道上帝的意志反而打不过一堆泥土吗?
再如清代文人文康的小说《儿女英雄传》里描绘安二老爷的心理活动:“自己一想,可见宦海无定,食路有方,天命早已安排在那里了,倒不如听命由天的闯着作去,或者就这条路上立起一番事业,上不负国恩,下不负所学,也不见得。”
由此可见,在清代,相信每个人都有天命,是一种很平常的共识。另外,安二老爷的思路也很典型,反映了传统上人们的生活态度:一方面相信天命,觉得穷富、贵贱、贤愚等等,都是由无形的上天设定的;一方面,又觉得人应该在顺应天意的前提下努力有所作为,那样就有可能借助天命的运势,让一切都向好的方面转化。
实际上,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一方面承认天命,一方面又强调事在人为,是最为普遍的观念。今天,我们偶尔会用天命作为比喻,大家是默契地用唯物主义赋予天命一词以新的含义。
在当代的文化氛围里,天命往往指世界上各种因素综合在一起,形成某种必然性,构成某种巨大的外在力量,有时甚至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某个人或者某个群体的条件或者行为如果恰好与那种外在力量的导向相契合,就有可能达成某种善与好的目的,完成某种重大任务,甚至创造历史。
在今天,天命还有一层含义,那就是指某种重大使命,在某种具体的历史境遇中,该种使命出现,并且降临在某个或某些因缘际会最适合完成那项使命的人身上。当天命意指使命的时候,一定是指善良与美好的使命,能够造福于人,将一个民族乃至多个民族上升到新的境遇中。
并且,我们使用天命的比喻时,继承着古人的辩证传统,一方面以天命比喻外在的客观形势,认为人要顺势而为,认清大势,顺应大势;一方面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深知人的行为与外在客观形势的互动是复杂的,彼此反复影响,会不断激发出新的动态。
当然,本文这里只是做了最浅显的介绍。“天”以及“天命”的观念,反映着中国人几千年从斗争与进取中获得的感受与积累的智慧,值得我们好好去研究。
遗憾的是,西方的天命观把天命局限为“上帝单设给中国皇帝的委任”,然后又按照一神教的逻辑将之染上“立约”的色彩,继而填入帝国主义思想的内容。他们拿到一个“天命”的对译词,就用它做支点撑起了整个地球,硬是替地球想象出了一种“世界秩序”的幻影,然后再把那种幻影作为对手,上演堂吉诃德大战风车。这,属于人类文明交流史上最意想不到的一桩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