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山东省消协
承担消费维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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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公布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筑满意消费!

山东省消协  · 公众号  ·  · 2025-01-22 17:24

正文


公布了!

中国消费者协会 公布


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

“共筑满意消费”



“共筑满意消费”具有三方面涵义


“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的涵义是

各级消协组织要以

提升消费体验为目标

强化消费维权

助力消费政策

传播消费知识

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

切实肩负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

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

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

提供强劲动力

具体如下

👇👇👇


一是促进高品质消费,让消费者对消费内容更满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新质生产力引导消费新变化,广大消费者对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的高品质消费有着更多期待。消协组织要认真落实“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要求,积极听取消费者诉求,加强专题研究和消费指导,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念,掌握相关消费知识。同时,以需求牵引供给,主动向经营者反映消费者意愿,通过倡议引导和强化监督,推动经营者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主动增强供给与需求的适配性、平衡性,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不断实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质升级,通过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的大规模应用,满足新时代消费者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高品质消费需求,为大力提振消费提供内生动力。

二是促进高质量维权,让消费者对消费过程更满意。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责,也是让消费者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的基本前提。当前,消费形势新变化带来新问题,新时代赋予消协组织新职责。要妥善应对消费维权新趋势新挑战,必须夯实维权基础,紧抓关键环节,明确工作重点,促进高质量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消费者协会履职要求进行细化,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费者协会组织建设。消协组织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基层消协组织,抓紧抓好组织机构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消协组织全国一盘棋、上下“一张网”,保障消协维权网络力量均衡、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断提升消协组织参与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要着力打造更优纠纷解决渠道,推广扩大信息化数字化“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运用,搭建多元维权平台,缩短维权时间,完善维权机制,实现投诉便利化、信息透明化、处置快速化,确保消费者投诉有门、处置高效,维权无忧、敢于消费。

三是促进高水平共治,让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更满意。

“十四五”规划提出,“全面促进消费”,“改善消费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新时代新征程,消协组织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平台作用,扛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形成立法保障、司法保护、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守法、消费者参与、社会组织协作、研究机构支持、舆论监督相结合的高水平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通过促进参与各方的有效沟通、协调配合,打好“组合拳”,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提高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整体效能。有效解决制约居民消费潜力释放的堵点痛点,促进形成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着力营造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意愿和消费信心,保障消费在安全轨道上迈向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中消协历年维权年主题


●2024 激发消费活力


●2023 提振消费信心

●2022 共促消费公平


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2021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20 凝聚你我力量


“凝聚你我力量”,达到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维权合力;创新维权机制,全面履行职责;聚焦消费难题,提升监督效能;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科学理性消费等目的。


●2019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是对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的呼唤,也是对放心消费环境的期盼。


●2018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要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2017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权益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


●2016 新消费 我做主



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2015 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消协组织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消协组织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让消费者畅享消费。


●2014 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是消费者协会以深化改革和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向全社会吹起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号角。它是对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落实保护消费者责任的倡导。


●2013 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主旨是改善民生,提升消费幸福指数;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促进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增强消费意愿,释放消费需求。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观念,让自己更有力量。


●2012 消费与安全



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到损害;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要特别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


●2011 消费与民生



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充分认识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2010 消费与服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2009 消费与发展



强调“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强调“发展”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强调“维权”是扩内需促发展的重要手段。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


●2008 消费与责任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消费者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07 消费和谐



所谓“消费和谐”,就是在消费领域中全社会要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推动扩大内需。


●2006 消费与环境



通过开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减少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 2005 健康·维权



“健康”指的是生命健康权,既包括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也包括消费者的心理健康。“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这既是消费者协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衡量消费者协会工作的主要标准。


●2004 诚信·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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