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布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进入保护区。通告内容包括加强保护区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安全等。进入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需遵守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未开放区域。违规者将受到罚款、治安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同时,因非法进入保护区造成破坏的,需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禁止非法进入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为了加强保护区的有效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安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关键观点2: 规定进入保护区的行为准则
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自然保护区的各项规定,服从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管理。
关键观点3: 违规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对于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处以罚款。同时,妨碍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观点4: 对造成破坏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因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造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破坏的,将依法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正文
据“魅力禄劝”
12月6日晚消息
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发布
关于禁止非法进入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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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禄劝”微信公众号截图
为加强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管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或因教学科研需要进入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未开放旅游经营的区域(包含但不限于神仙坝、马鬃岭、大白岩、大厂、雪岭等)开展穿越、夜宿、野炊、探险等活动
。
二、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须遵守自然保护区的各项规定,服从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管理。
三、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责令其改正,视情形依法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妨碍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因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造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破坏的,依法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因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由各责任人依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0871-62726660
来源:魅力禄劝、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编辑:吴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