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该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在豪斯公司的供水泵房内,事故调查显示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及相关的责任追究。此外,还强调了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意识及正确操作的重要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故基本信息
4月17日20时左右,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阳光城君山墅6号供水泵房内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关键观点2: 事故经过
事故前泵房被水浸泡导致电源柜和控制柜故障,工人使用潜水泵和汽油泵进行排水作业。在通风设备未开启的情况下持续工作导致一氧化碳聚集,造成作业工人中毒和窒息。
关键观点3: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包括排风设备未开启且无新风供给、汽油机水泵在密闭空间工作产生大量一氧化碳集聚。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未采取任何措施盲目进入泵房内作业。
关键观点4: 责任追究
涉及事故的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包括豪斯公司的公共维修专业经理、兼职安全员、驻场经理、总经理等。公司也被建议处以罚款。
关键观点5: 强调安全意识
事故调查报告强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意识及正确操作的重要性,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正文
4月17日20时40分左右,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阳光城君山墅6号供水泵房内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日前,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公布了《北京豪斯凯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1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豪斯公司泵房内电源柜和控制柜被水箱溢出的水浸泡(水深约1.6米),导致供水水泵停止工作。
工人使用潜水泵(电机)排水并将泵房的电源断开,排风机因断电停止工作。
工人发现汽油机停止作业(油料耗尽),便爬梯平台处给汽油泵加满油后,再次启动汽油泵进行排水作业。
其中宋某华、李某国两名负责排水的工人电话多次未接通。
经现场搜寻后,发现宋某华、李某国漂在泵房积水水面上,上报后,相关负责人报警求援。
① 在6号供水泵房排风设备未开启且无新风供给的工况下,泵房爬梯平台处汽油机水泵持续工作,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在泵房内集聚。
②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对汽油机水泵在相对密闭的空间内工作产生大量一氧化碳集聚缺乏认识,未采取任何措施,盲目进入泵房内作业。
豪斯公司公共维修专业经理孟某雄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其刑事责任。
豪斯公司兼职安全员王某伟,驻场经理马某伟、驻场经理王某滨,建议公司撤销其职务。
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第六分公司(系豪斯公司上级管理单位)项目总监杨某军,建议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豪斯公司总经理张某龙,建议由区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处罚。
豪斯公司,建议由区应急管理部门给予该单位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有限空间事故
与其他同类事故有很多不同之处
断电前,水泵房一直处于通风状态
不存在中毒窒息风险
首次作业时也没有发生险情
恰恰是汽油泵的使用
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
安全无小事,处处要小心
多种潜在的危险因素叠加
往往就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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