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
《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由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组织起草,拟替代《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规定》包括总则、考试机构、考试点、考务人员、考试方式、考务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8章40个条款,以及附件《考试点建设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包括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分级管理等3条内容。第二章考试机构。包括考试机构设置原则、考试机构人员配置、考试机构管理制度等3条内容。第三章考试点。包括考试点设置原则、考试点工作内容、考试点条件、应急保障、考试机构承担考试点职能等5条内容。第四章考务人员。包括考务人员范围与管理、人员培训、监考员条件、实操考评员条件、系统管理员条件、实操设备管理员条件等6条内容。第五章考试方式。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要求、特种作业考试要求等2条内容。第六章考务管理。包括考试点能力核定、考试资格审核、考试计划管理、考试预约、考前准备、考试实施、考试成绩复核、考试录像、考试档案等9条内容。第七章监督管理。包括考试点启用、考试巡考、督导检查、考试点违纪处理、考试机构违纪处理、考生违纪处理、考务人员违纪处理、处理结果复核等8条内容。第八章附则。包括机构定义、地方完善管理机制、实施时间与冲突处理、解释权等4条内容。关于公开征求《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
考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考试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维护考试秩序,提升考试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组织起草了《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3),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联系人及电话:鲍金锁,010-89296726;赵天骄,010-83933854。附件:
1.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征求意见表
来源:应急管理部
编辑:崔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