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以“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为主题,着力提高竞赛质量,创新竞赛形式,丰富竞赛内容,推广竞赛成果,完善竞赛制度,加强竞赛选拔体系建设,推动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企业发展和申办世界技能大赛、备战世界技能大赛提供坚实基础和营造良好氛围。
①组织开展国家级一类大赛6项。
②依托行业部门(集团公司)组织开展国家级二类竞赛46项。
③各地区结合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对各职业(工种)决赛获前5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人社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对各职业(工种)决赛获第6-20名的选手,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根据《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各项目选拔出的集训选手(每项目选拔不超过5名),由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秘书处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现有职业资格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职业资格,由相关职业资格认定机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其他参赛选手将颁发参赛荣誉证书。对具有职工身份的优秀选手,人社部将根据项目特点和比赛实际,按照国家级一类大赛相关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
对各职业(工种)决赛获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人社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对各职业(工种)决赛获第4-15名的选手,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各地区、各行业部门(集团公司)可根据各地、各行业部门(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获奖选手和单位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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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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