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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鲍毓明性侵养女#一案持续引发着热议,相信大家也都有所了解。
虽然事件最终会如何,我们目前还不清楚。但是,国家已经介入调查,相信很快就会有一个结果。
而且,令人更加捏一把汗的是,从各个方面来说,李星星面对的都是强大的敌人——
不管是哪个方面,鲍都全方位碾压,不仅舆论战打得猛烈,自身又是懂法的律师。
不过,最近有一个好消息——中国首位专职公益律师郭建梅,正式成为本案受害少女李星星的法律代理人。
没错,公益律师,这还是一个在中国很小众的行业群体。2019年公益律师网站上登记的在册人数,只有289名。
顾名思义,公益,就是不赚钱。
不赚钱,还有人咬紧牙关、经年累月地去干。
这样的人,在中国,郭建梅是第一个。
1960年,郭建梅出生于河南滑县一个贫苦的村子。
村子里男尊女卑的风气因袭已久。
小时候,郭建梅有个好朋友叫「辫子」,因为是个女孩,早早地就辍了学,每天背起箩筐割草喂羊。
有天深夜,郭建梅和母亲躺在院里的凉席上,在寂静中,隔壁辫子家里传出巨大的声响,有男人用棍子猛烈地抽打的声音,还有女人尖锐地哭喊声。
响声传遍了整个村庄,但是没有人去他们家敲门,没有人敢出头。
后来,声音渐渐弱下去了,只剩下小孩的哭声。
过了几天,郭建梅得知,辫子的妈妈死了。
男人打女人,在郭建梅从小生活的环境里,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
而在郭建梅家,女性的命运也同样无法跳脱出来。
奶奶去卖馍,饿死在路上,到死也不敢吃一口馍,就怕被家里人打。
姥姥因为生了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姥爷就找了个小老婆,被家里扫地出门。
童年的经历,给郭建梅的人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直到现在,很多人会问郭建梅,为什么会选择做公益律师这一行。
郭建梅的回答只有一个:
我知道社会是怎么欺负弱者的,我也知道中国的妇女是个什么地位。
所以,做律师,去帮助弱小的人,是郭建梅毕生的目标。
说回小时候,郭建梅的姥姥被扫地出门后,跟着小姨一家迁去了北京通州,改嫁给了一个自来水厂拧螺丝的工人。
也正是因为姥姥嫁到了北京,才间接地,让郭建梅在心里,种下了大城市的苗子。
两岁时,郭建梅的两个姐姐接连去世,由于担心家里风水出了问题,郭建梅被母亲送去了北京姥姥家。
白天,姥姥帮人照看孩子,晚上,她带郭建梅出去捡垃圾。她们顺着马路,捡纸、破布、瓶子、烟盒……
这一捡,就是六年。
郭建梅长到八岁半,由于没有北京户口,被迫回到河南。
临别前,姥姥舍不得她走,哭得很伤心,郭建梅暗暗立誓,将来一定要回到北京。
1978年,郭建梅在高考中,被安阳师范学院录取。郭建梅的母亲和老师觉得可惜,希望她能够复读。
次年,高考揭榜,郭建梅成为了安阳地区的状元,她几乎将所有的志愿都填上了北京的学校。
不久,教育局的电话便打到家里:郭建梅被北京大学法律系录取。
终于,郭建梅如愿以偿,去了北京,读了心心念念的法律。
在大学时期,郭建梅也结识了现在的丈夫——著名作家刘震云。
郭建梅和刘震云
大学毕业后,郭建梅进入体制内工作,每天写写材料,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但是心里却隐隐觉得,这不是她想要的。
1995年8月,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NGO论坛在北京怀柔召开。由于会有不少女性律师在场,《中国律师》杂志的主编方向临时找来郭建梅,去记录一些花絮。
没想到,本来只安排了一天的采访,但被NGO(非政府援助组织)议题迷住了的郭建梅,却在那里待了十几天。
郭建梅至今都记得那种感受——
这种法律人浑身的毛孔都在张开,迎接阳光。
在论坛上,她第一次听希拉里的演讲,主题是: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妇女的权利就是人权)。
回家后,郭建梅兴奋地对丈夫刘震云说:NGO的工作太适合我了。
刘震云很支持她:只要你快乐,你就去做。
郭建梅在参加完大会3个月后,便辞去了当时的工作。
她与北大的老师一起,组建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做起了针对女性的民间法律援助与研究工作,目标只有一个——
免费为没钱、没地位、求助无门的弱势群体代理案件。
「针对弱势妇女进行法律援助」,这个定位,使郭建梅接触到的,多是处于苦难中的女人。
被强暴的少女,请不起律师的劳动妇女,遭受暴力的妇女,被性侵害、职场性别歧视的女孩们……
郭建梅(左一)和村子里妇女们交流
郭建梅独自代理的第一桩案件当事人是一位来自江苏徐州的母亲。
这位母亲在某一天被告知,自己的儿子「意外去世」。
但是解剖尸体时,发现了断指和淤青,这明显是非正常死亡。
母亲痛苦万分,只好只身北上寻求援助。
但屋漏偏逢连夜雨,在途中,母亲不幸被一辆机场大巴所撞,全身多处骨折,手术摘除了一只眼球。
尽管交管局认定事故中她无过错,大巴车应该负全责。但肇事车所属的大型国企只赔偿了她3万元,连安一只义眼的钱都不够。
图片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这位母亲被安置进收容所,衣服破烂不堪,摘除的左眼流出浓水,她带着最后的希望,找到了郭建梅。
郭建梅写了8000多字的代理词,自认为胜诉的把握非常大。可是在办案过程中,郭建梅连在法庭上读完代理词的机会都没有。
结果是,败诉。
法官看到脏兮兮的当事人,问郭建梅,你为什么要为这样的人代理?是接不到案子吗?
言下之意是,你为了钱,什么案子都接。
郭建梅却说,
这不就正是我们作为律师应该做的吗?我就是愿意代理这样的案子。
郭建梅曾自嘲,
在中国但凡受歧视的标签全让她给占了:河南人、农村人、女人、公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