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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雄安新区前,有必要知道经济特区是怎样在中国搞起来的

煮酒论史  · 公众号  · 历史  · 2017-04-06 18:12

正文


田纪云与习仲勋


作者:田纪云

来源:思想潮


导读:


在中国创办经济特区,举步十分艰难。从起步到建设,一直存在激烈争论,坚决反对的同志,坚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很是不少,一直争论不休,主要是担心搞资本主义。但小平同志十分坚定,亲自视察,明确表示支持广东、福建先走一步,为我国发展经济“杀出一条血路”。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为什么经常去经济特区过春节?





我第一次去深圳是1982年5月,当时我是国务院分管经济工作的副秘书长。这次去广东主要是研究取消外汇券的问题,也顺便去深圳、珠海看看。我在深圳参观了渔民村,参观了沙头角的中、英一条街。那时的深圳还是一片荒凉,渔民村支部书记家的房子算是很好的了。中、英一条街,只见英国管的那边一片繁华,而我们这边冷冷清清,人们都想办法到那边买点什么。市委书记梁湘招待我吃饭的地方是一座三层饭店,当时算是最好的了。但当时已开始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铺设水、电管道,修筑街道公路,一片建设景象。

我第二次去深圳是1983年11月,这时我已是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分管经济特区的工作,这次去就是研究特区的建设和发展问题了,也包括研究是否发行特区货币的问题。这一次我去了蛇口出口加工区。

上世纪八十年代,每年的春节我基本上都要去深圳、珠海过,为什么?并非因为那里房子好住、饭好吃,那时的深圳、珠海并没有高级宾馆,是普通招待所,财政也不富裕,没什么好饭可吃。那时去过春节,用特区领导人的话说,来过节本身就是对特区的支持,而且我每次去都要讲一篇支持鼓励特区的话。同时,我差不多每次去都嘱咐特区的领导,要邀请一些老同志来特区看看,休息,但很少有人去,说那里在搞资本主义。也有人说,特区除了五星红旗还是红的,其他都变了。当然现在不同了,去特区的人应接不暇。

经济特区是怎样搞起来的?

创办深圳等四个经济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和突破口,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这样一个被“正统”马列主义者认为是“离经叛道、搞资本主义”试验的举措,如果不是邓小平倡导和全力支持,是根本无法实施的。

1979年4月,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当时担任广东省委主要领导工作的习仲勋、杨尚昆同志向中央汇报工作时,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办特区的设想:划出一块地方,叫做特区,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搞。根据小平同志的讲话精神,中共广东、福建两省委分别于6月6日、6月9日向中央写出了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

1979年4月,中央派谷牧同志带领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领导同志,到广东、福建作了实地考察。经过上下反复酝酿、研究,1979年7月,中央、国务院正式下达文件,批准广东、福建省委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创办出口特区。

中央在批示中指出,广东、福建两省靠近港澳,华侨多,资源比较丰富,具有加快经济发展的许多有利条件。中央确定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尽快地把经济搞上去。这是一项重要的决策,对加强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有重要的意义。这里所说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其主要内容有:

——计划体制以地方为主,经济发展计划以省为主制订,原由中央直属的企业事业单位除铁路、邮电、民航、银行、军工生产和国防科研外,全部下放省管理。

——财政体制实行大包干,划分收支,定额上交,五年不变。增收部分由省安排用于经济建设。

——扩大外资权限。在国家统一的对外贸易方针指导下,由两省分别自行安排和经营本省的对外贸易。外贸出口收汇,以1978年实际为基数,增收部分上交中央三成,余额留地方使用。

——搞活金融体制。两省可以设立投资公司,吸收侨商和外商投资,自借、自用、自还。

——物资、商业体制运用市场机制,以1978年为基数,保证国家的调入和调出,其余由省灵活统筹安排。

——在劳动工资和物价管理方面,都扩大省级权限。

——关于举办出口特区,特区内允许华侨、港澳商人和外国厂商投资办厂,实行优惠税率。

1983年我任国务院副总理后,经济特区的工作由我分管。谷牧同志向我介绍,1979年末,对试办特区多数同志意见趋于一致,但叫什么名字几经周折。开始议论想叫“出口加工区”,但是范围似乎窄了点。有人主张叫“自由贸易区”,问题是“自由”两个字不容易被人接受。正在犯愁的时候,坚持反对办特区的同志针对小平同志所说的“陕甘宁也是特区嘛”批评说,他们不懂,陕甘宁是政治特区,不是经济特区!此话很快传到广东。广东的领导人脑子反应很快,说:对了,叫“经济特区”好。最后小平同志拍板,同意叫经济特区。这就是“经济特区”的由来。

1980年3月,中央决定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并决定:对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经营管理体制,实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的多元化经济结构和市场调节,在建设上以吸引外资、侨资为主,对外商投资给予较大优惠和方便,特区拥有较大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灵活的机制。后来小平同志把特区的作用概括为四个窗口:“特区是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

在中国创办经济特区,举步十分艰难。从起步到建设,一直存在激烈争论,坚决反对的同志,坚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很是不少,一直争论不休,主要是担心搞资本主义。但小平同志十分坚定,亲自视察,明确表示支持广东、福建先走一步,为我国发展经济“杀出一条血路”。1980年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做出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市设置经济特区,并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在特区创立与发展的过程中,小平同志一直给予极大关注与支持。1984年他视察深圳等三个特区,对特区的建设成就表示满意,并给深圳特区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从此对深圳发展道路的争论逐渐淡化。深圳也从初期劳动密集型为主体的“三来一补”企业,向高新技术发展,相继出现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和现代化企业,真正起到了对外窗口的作用,吸收了国际先进的科学管理经验和市场经济运作经验,为内地培养输送大批人才,对中国现代化建设确实起了“四个窗口”的作用。

1987年,邓小平同志说,“我现在可以放胆地说,我们建立特区的决定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成功的,所有的怀疑都可以消除了。”

党中央、国务院认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要从东到西、从沿海到内地逐步推进和发展。1984年和1985年,在开放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和开辟四个沿海经济开放区的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强调,沿海开放地带应当面向世界,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我国的出口,把国外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经营管理方法引进来,加以消化、吸收、创新,向内地转移,成为对外辐射和对内辐射的两个扇面的枢纽。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海南岛建省并设立海南经济特区。随后,国务院批准下达和公布了“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建设座谈会纪要”和“关于鼓励外商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对海南经济特区实行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体制和政策,授予海南省更大的自主权。此后又明确提出,沿海开放地带特别是沿海各大开放城市,应当着重发展外向型经济,并逐步转到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轨道上来。

为了实施中央的战略思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在广东、闽南三角地区和海南岛进行全面开放试点。广东、福建两省,过去九年在对外经济方面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成绩显著,经济搞得较活,发展速度很快。中央决定,两省要继续先行一步,实行全面综合改革和扩大开放,对金融体制、外贸体制、价格体系、财政体制、企业管理体制、科技教育体制、房地产经营体制、计划体制及人事、劳动和工资制度等都要深化改革,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争取在三五年内建立起有利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新体制框架。海南岛现在的经济基础很薄弱,建省后将确定为最大的经济特区,实行比现在的经济特区更放宽、更灵活的政策,以吸引更多的外资,加快开发建设的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外向型经济。

二是扩大沿海经济开放区的范围。1985年初,已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9个市49个县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1987年底国务院又批准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地区这两片由原来的“小三角”扩大为“大三角”,新增两市46县。中央领导提出,要把长江三角洲这一片开放区扩大到南京、镇江、扬州、杭州、绍兴;把辽东半岛和胶东半岛一些市县和沿海开放城市所辖县,都划定为经济开放区。这样一来,我国沿海从南到北将形成有32万平方公里土地,1亿6千万人口的连片对外开放前沿地带。此后,国务院批准,为加强和周边国家的边境贸易,又陆续开放一批沿边城市,享受开放城市的待遇,如满洲里、绥芬河、晖春、丹东和广西东兴、云南畹丁等。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规定,给经济开放区的政策主要是:5年内进口技术改造用的设备免征关税;对外商投资企业按八折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些地区的开放,国家基本不增加财政、信贷、外汇负担。

三是加快和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几年来,我国外贸体制虽然进行了一些局部的改革,但基本上没有触动长期存在的外贸企业吃中央“大锅饭”的弊端,没有迈出实质性、突破性的改革步伐。这次外贸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全面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由地方政府向国家承包出口创汇任务和上交外汇额度,财政对外贸的补贴,实行自负盈亏,超额创汇实行中央与地方二八分成,从而推动外贸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的承包,从根本上解决吃“大锅饭”问题。这是我国外贸体制一次大的带有实质性和突破性的改革。这次外贸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的“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还有一句话,就是“统一对外”。这里面关键是自负盈亏、放开经营。要把责、权、利统一起来,促进工贸、技贸结合,推行代理制,把竞争机制引入外贸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使企业直接面向国际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这样做,有利于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有利于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随后召开全国省长会议,专门就对外贸易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了讨论和部署。大家一致认为,改革的方向对头,目标明确,措施可行,表示一定要把这项改革搞好。

四是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当时我国投资的环境还不适应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主要问题是基础设施不完善,办事效率低,经济法规不健全。十三大提出,要“使外国企业家能够按国际惯例在我国经营企业”。这是我们改善投资环境的努力目标,完全做到需要有个过程。目前要重点抓好国务院公布的“二十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切实解决已投资营业企业存在的困难,使其能够取得好的效益。

此外,为了适应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实行大进大出、随时进随时出的需要,决定对现行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清理。适合的继续执行,不适合的或加以修订,或予以废止,同时制订一些新的章法。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国务院多次讨论,大家一致赞同这一战略设想,认为这一战略设想的实施,不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邓小平同志听了这一战略设想汇报后非常兴奋,当即表态,这是一件大好事,要放胆地干。1988年1月23日,小平同志在报送的《关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报告上批示:“完全赞成。特别是放胆地干,加速步伐,千万不要贻误时机。”中央、国务院领导也一致表示拥护。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国务院讨论多次,大家一致赞同这个战略设想,认为这一战略设想的实施,不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988年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把沿海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加以部署。为了组织实施沿海发展战略,3月4日,国务院在上海召开沿海地区对外开放会议,对贯彻实施沿海发展战略作了具体部署。会议认为:“贯彻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关键是必须把出口创汇抓上去,要两头在外、大进大出、以出保进、以进养出、进出结合。”会议还对如何具体实施沿海发展战略的问题作了具体部署。3月18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扩大沿海开放区范围的通知》,决定适当扩大沿海经济开放区,新划入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有140个市、县,包括南京、杭州、沈阳等省会城市,人口增加到1.6亿。

1988年9月12日,小平同志在听取关于价格和工资改革方案时又说:“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的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

现在回头看,沿海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是非常正确、非常及时的,不仅大大加快了东部沿海地区外资企业、合资企业、乡镇企业以及私营个体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的全面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中西部的发展也起了强劲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困难时刻的特区工作会议

1989年开始的治理整顿使中国经济陷入极大的困境,经济滑坡,市场萧条,不仅几乎窒息了国营企业,沿海地区、经济特区也失去了往日的生机、活力。1989年下半年,有人公开说,“现在不是办不办特区的问题,是已办的特区骑虎难下的问题。”他们的目的是要把经济特区纳入治理整顿的范围,逐步收缩。在特区工作的同志普遍感到方向不明,工作难做,压力很大。为了把五个特区稳住,我提议并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深圳召开一次经济特区工作座谈会,当时的想法是,不一定解决多少具体问题,但可以给大家在精神上加以鼓励和支持。

会议于1990年2月5日至8日在深圳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五个特区的负责同志,有广东、福建省的负责同志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会议中我认真听取了五个特区负责同志的发言,了解了他们的忧虑和困难。

2月8日,我作会议总结讲话,我未采用特区办为我准备的讲话稿子,也没有理会与改革开放格格不入的声音,即席讲了一篇肺腑之言。我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经济特区经过十年努力取得的巨大成就,我说:经济特区经过几年的努力,经济实力增强了,外向型经济比较像个样子了。几个特区的汇报都证明了这一点,增强了我们办好特区的信心。十年改革开放,使我们国家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生产大大发展,人民生活大大改善。我们几个特区是这些变化的集中写照。我看,深圳,还有珠海,可以拿到欧洲参加城市比赛。这种变化,大多数中国人是没有想到的,外国人也是感到吃惊的。我又说,举办经济特区,是整个改革开放部署中的重要部分,是改革开放的缩影。现在根本不需要再议论特区要不要办了,实践已经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小平同志多次讲过这个问题,五中全会再次明确要“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我强调:“特区要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求稳定、求发展。我们的目标应当是稳定而不是多变,是发展而不是萎缩,是前进而不是后退”“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地区的基本政策措施不变,并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我说,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是特区还要继续办好。对此,大家都是举了手的,是一致通过的,没有人反对。我强调,特区还要特。特区如果不特,就失去了办特区的意义。特区如果不特,不仅难以进一步发展,就是稳住也难。我重申:对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引进外资的规定不变,更多地鼓励独资或在老企业基础上嫁接,对两头在外企业给予更多优惠。在特区工作的同志,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的同志,都要按照中央的决定办事,在实际工作中把它具体化,多办实事和好事,为特区发展开辟道路。不能口头一套,行动上另是一套,更不能朝令夕改。我要求特区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求稳定、求发展,要立足于特区自身积累的经济实力,发挥处于对外开放前沿的有利条件,抓紧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大力开拓外销市场,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使特区外向型经济更上一层楼。

我这一篇话,是对特区讲的,也是对某些反对办特区的人讲的。因为经济特区是我分管的,会议纪要也是按我的讲话写的,各特区和有关部门也是按照我的讲话办的,不同的声音对会议未产生大的影响。

1991年12月,我又在厦门主持召开了一次经济特区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范围与深圳会议相同。如果说在深圳召开的特区工作座谈会目的是在治理整顿中求稳定、求发展、防倒退的话,那么,这次座谈会主要目的是在治理整顿中求发展、求提高、求前进。会议强调特区要在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发展国际经济交往中,思想更解放一点,胆子更大一点,步子更快一点,不断提高水平和档次,并向高新技术发展。同时,要求特区要把工作重心转到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更多更好地吸引外资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轨道上来,在改革开放中继续发挥“排头兵”的作用。两次特区工作会议,都与要经济特区下马的观点完全相反。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两次特区工作座谈会,在困难时刻对特区的稳定和发展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