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公司立场,仅供参考,观点具有时效性,可能随市场环境变化产生调整,不构成对任何信息受众群体的任何相关的投资建议与预测。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吕晓威于2010年5月开始从事研究,于2011年1月开始从事投资。历任银河期货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量化投资负责人、投资经理,天风证券固定收益总部投资经理,浙商资管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
兴证资管金麒麟悦享添利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证资管金麒麟恒睿致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证资管金麒麟悦享添利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化合同变更生效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5%+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5%。自集合计划变更生效之日起业绩、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22.5.30-2022.12.31,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1%;B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8%;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1%。2023.1.1-2023.12.31,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47%;B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47%;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47%。现任投资经理为:吕晓威(2022.5.30~至今)
投资经理吕晓威管理的其他产品包括兴证资管金麒麟兴享增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本集合计划)公募化合同变更生效日期为:2022年11月7日。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自集合计划变更生效之日起业绩、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22.11.7-2022.12.31,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0%;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4%。2023.1.1-2023.12.31,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1%;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1%。现任投资经理为:吕晓威(2022.11.7~至今)。
兴证资管金麒麟恒睿致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化合同变更生效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5%。自集合计划变更生效之日起业绩、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21.12.27-2021.12.31,B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8%;2022.1.1-2022.12.31,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15%;B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9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61%;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2%。2023.1.1-2023.12.31,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9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5%;B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9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5%;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5%。历任投资经理为:周萌(2021-12-27~2022-01-09),周萌、吕晓威 (2022-01-10~2022-09-15),吕晓威、范驾云(2022-09-16~至今)。
兴证资管金麒麟悦享添利30天滚动持有债券是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高于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货币市场基金。本集合计划现任投资经理为吕晓威。管理人评定的本产品风险等级为R2-中低风险,投资者认/申购产品的风险等级分类以推广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情况为准。本集合计划A类或C类计划份额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本集合计划每笔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六个月,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申请赎回所持有的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以后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集合计划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产品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管理人与股东之间实行业务隔离制度,股东并不直接参与集合计划财产的投资运作。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准予变更,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本产品由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本材料不构成任何法律文件,本材料中包含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产品合同内容为准。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已按照要求在中国证监会基金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管理人网站http://www.ixzzcgl.com/公开披露,投资者可查阅产品法律文件。本产品为非保本型产品,存在净值波动,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