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实工作人员力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拟招聘数名编制外合同工,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人大电子政务服务中心招聘5人,人大工作研究会招聘4人。
二、招聘人员范围
(一)具有自治区户籍的和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自治区生源的;
(二)不具有自治区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应聘:
1.就读自治区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学校集体户的;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自治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因岗位工作性质要求,本次应聘岗位适合男性;
6.本科生年龄30周岁(1987年3月6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3月6日后出生)以下;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 签订聘用合同后须履行最低3年服务期的义务。
(二)专业条件
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及其他专业,具体专业及代码详见《招聘岗位专业需求表》。
招聘岗位专业需求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本科、研究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其中笔试、面试均使用汉语。
五、工作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实行标准工作制,参照执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资制度,享受除公积金以外的各项社会保障,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合同到期后优先予以继续聘用。
六、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大网(http://www.nmgrd.gov.cn)。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9:00—3月13日17:00。
应聘者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本次考试不收报考费。
3.应聘者报名时只能填报一次,不需填报具体岗位。报名时,应聘者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本人电话、电邮等常用联系方式,否则报名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者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无法修改。
4.应聘者须对报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3月8日9:00至3月15日18:00。在应聘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退回应聘者补充。
2.应聘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3.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3月23日至3月24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4:1,根据报名具体情况可以调剂。
(二)笔试科目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5年版)规定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按照综合管理类(A类)提供试卷。
(三)笔试时间初步定为:3月2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符合要求的文具参加笔试。
笔试时,考生于8:15开始入场,两科目笔试试卷为合订本,考试时间分别计算。两科目考试之间不休息,上午10:00,监考人员回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结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继续进行至12:00考试时间结束。
(四)笔试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
(五)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初步定于4月1日(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资格复审
(一) 按照9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时间初步定为4月5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由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定为4月8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2道题。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在资格复审时发放)。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应聘者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者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初步定于4月11日(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十、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范围。按照9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照2: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末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考察工作应当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德能勤绩等各个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判,考试成绩排名不作为确定聘用人员的唯一依据。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一)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机关党组确定聘用人选和具体工作岗位。
(二)招聘各个环节如出现缺员允许按名次递补一次。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报名网站公告为准。
招聘咨询:6600705 6655392
技术支持:2332091
报名入口:http://110.16.70.7/rdbm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