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11月9日审核通过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但审核结果却引起了市场的争议,有人认为发审委员突破了法律的规定。
2013年至2015年,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长春派格、长春英提尔、常熟英提尔、北京英提尔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33196万元、48797万元和48914万元,占发行人业务收入比重分别达到38.97%、44.84%和47.90%。关联交易比重如此大,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竟然没有进行关联交易的风险提示,预审员和证监会发行部、发审委员也竟然忽视了这个问题,但在审核中好多企业都不断的让增加风险提示,难道披露标准都因人而异。
2013年至2015年,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分别为17927万元、20200万元和22349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927万元、20200万元和22349万元,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11129万元、12385万元和13537万元,占同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2.08%、61.31%和60.5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30条发行条件规定,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根据这条规定,若投资收益占同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超过50%,就不符合发行条件。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
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比例超过了50%,好像不符合发行条件。
若真是这样,审核IPO的标准是什么,难道监管的下属部门和发审委员可以公然违反法律法规,真的没有看懂。
从审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来讲,目前的审核太过主观,应该标准化打分来审核,细化到每个指标,这样才可以公正的评判每家企业是否应该过会,而不是由委员根据某一个指标或个人的片面人士武断的评判,这样会造成有失公平的情形。其实应该撤销发审委这个组织了,现在逢会必过,保留这个组织好像多余,还得花政府的钱给委员津贴,直接实施注册制可能更经济。不过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好像没有不过的企业,甚至在法律规定条件上都有空间突破,是所有IPO企业上市企业的福音,股东们都可以提前庆祝巨额财富实现,老板和投行都开心的笑了,以后还有不过会的企业吗?
看看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意见吧“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与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相互之间的资产、生产经营和销售是否独立,相关的经营模式及其风险是否充分说明和披露;(2)报告期发行人与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定价依据和未来定价调整安排,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关联方的销售毛利率与同期其他销售客户的毛利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与联营企业及外方股东间的互不竞争和全面合作等协议签署的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该类协议的约定是否限制了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是否存在其他补偿和利益安排,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3、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收益绝大多数来自于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剔除投资收益及关联交易后,独立经营的业务和财务情况,上述情形是否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条件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的情形,相关的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