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咪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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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被强奸的男人,可能到死都得不到一句道歉

咪蒙  · 公众号  · 热门自媒体  · 2017-08-23 23:18

正文



想必你们都知道那件事了。

男作家李枫发文,说他在酒店房间里被同性上司要求blow job了。虽然事情真相还没调查清楚,但随后我在朋友圈里刷到一个学法律的学长发的状态,我很震惊。 

他说:“这种事发微博有屁用,找警察都不一定有用。法律只保护男人的身体健康权和人格权,不保护男性的性自主权和性选择权。”


这意味着什么呢?你强行和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这不会构成强奸罪。

在我们国家男生被猥亵,只能说对方侵犯了他的人格权,构成了强制猥亵罪。而男生被性侵,却不算被强奸,还是只能算被猥亵,因为男人被默认为没有性自主权。


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性侵了,如果整个过程非常流畅、非常润滑,没有造成诸如肛裂之类的后果,你去投诉,可能不会有人受理。 只有给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的才有可能判刑。

但是这类案件对于证据的要求很高,而且取证的过程非常麻烦,可能会涉及到体液、视频,或者需要多个证人作证。


如果一个女人要性侵一个男人,只要不伤及身体,不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男人根本没办法起诉。

男生在这方面,真的非常非常弱势,甚至连“强奸”这个词,都不对他们成立。


这样的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前几天,网友@阿里山神卤蛋 就发微博说,自己被驾校教练性侵了。对方用练车做借口,把他带到荒山野岭,疯狂吸吮咬他的下体。他的下体淤血肿胀,牙齿咬伤……



最后的判处是,教练被行政拘留10天。


10天,水逆都走不完一个周期。

10天,被咬伤的地方,可能还在流血。 

10天,伤后心理疏导,都只够做一次。

10天,对这个惯犯的人生,造不成任何影响。

对受害人来说,却要用一生的时间活在耻辱、羞愧、愤恨的后遗症里。


最可怕的是,一个男生被性侵了之后,不仅不被法律保护,也不被舆论保护。

我问了几个认识的人,大家听到女生被性侵的第一反应是同情和惊讶;听到男生被性侵,大家的第一反应却是错愕,甚至发笑。

如果这个男人是被女人性侵了,大家会觉得好玩。

女生说:“快跟我说下细节,我要去搞吴彦祖。”

男生说:“天啊,他好幸运。这样的强奸犯,请给我来一百打。”


如果受害者是gay,那大家的重点就会瞬间偏离性侵这件事,转移到性取向上。

我的律师学长还讲了一个案子,他的好朋友阿林是个男同性恋,被他的上司性侵了。对方在酒吧里把他灌醉,直接拖去了厕所。这个人追了阿林很久,但阿林并不喜欢他。

事后对方直接说:“你没办法告我的。”

阿林不信,发微博求救,评论都充满了恶意:

“你反正是gay啊,跟哪个男人搞不是搞。”

“你们圈子本来就滥交吧……”


阿林没有说话。

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们跟异性恋一样,也有自己的圈子和爱人,他们也会用尽全力对自己的爱人忠贞,他们当然也不愿意被迫去和不喜欢的人做爱。

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的性取向,不是他可以被性侵的理由。

 

也许因为社会越来越开放,也许因为信息时代的表态越来越便捷,也许因为键盘越来越好按。

遇见事情,我们总爱发笑,我们习惯性反驳,习惯性对抗,习惯性消解一切本应被严肃对待的东西。

什么都可以被调侃,什么也都无所谓。

但其实不是这些东西真的值得调侃,真的那么好笑。只是你,对什么都变得冷漠了。


我们或许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但我们至少能承认悲剧的存在。

一直以来我们都低估了男人被性侵的伤害,可事实上,男人被性侵的伤害,不亚于女性。

大部分男生在受到性侵犯的刺激之后,都会留下心理创伤。

他们耻于提起这件事,相应的伤害却在心里发酵成抑郁;他们自卑自闭,更多的是对异性产生深深的恐惧;当他们再次面对异性,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被侵犯的经历。

他们不太可能像正常的男孩那样结婚生子,度过一生了。


我的朋友天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直男,一个帅直男。他身高183cm,戏剧院校表演系毕业,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

他喜欢一切直男喜欢的人事物,波多野结衣、任天堂和篮球。

天杨完美的人生中,只有两个疑点:

他没有女朋友。

他不能坐一切小型车,计程车、轿车都不行。

我之前以为是他抠门,连打个的都不肯。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天杨13岁时曾经在邻居叔叔的轿车里被对方强制blow job了。

之后13年,他每次坐轿车都会出现应激事件之后的闪回反应。无法控制地回忆起那天,然后变得狂躁,浑身出汗,颤抖不已。

他自责,为什么13岁的自己不够强壮。

他自责,为什么当时要上那台车。

他为自己的被伤害而自责。


当然,这篇文章的目的,并不是去比较性侵的发生对谁比较残忍。因为在受伤害这件事上,是没有任何一个度量衡可以拿来掂量的。 

无论男女,无论高矮,无论方式。

伤害就是伤害本身。


很多时候,特别强调对某类人群的保护,实际上就是承认他们是弱者。比如对男性的性侵不算强奸,对女性的性侵才算强奸。

这个规则看上去对女性很温馨,在保护女性,其实是最大的性别歧视。因为它默认男性是强壮的、有力的,是不可能被侵犯的;而女性是柔弱的,无能的,是需要被额外保护的。

什么叫男女平等?

真正的平等不是区别对待,不是为任何人单开一扇门。而是在遭到伤害时,我们受到的保护应该是同等的。

社会进步是承认女性、也承认男性的性自主权。女人被性侵了是犯罪,男性被性侵了,同样也是犯罪。

这才是我们想要的关怀。




本文顾问:包涵